媽媽被師母污衊蓄意勾引,四十年後我贖清我的罪孽_第七章 8新聞發布會後的兩個小時
第七章
8
新聞釋出會後的兩個小時,微博崩了三次。
方組長的那句“林慧涉嫌誣告陷害罪被立案偵查”,像一顆核彈,把過去十天的輿論炸了個底朝天。
熱搜前十全是這件事:
#林慧被抓# #江月直播造假# #王建錄音曝光# #高振邦限制出境# #沈昭沉冤得雪# #徐婉# #京州師大校慶反轉# #你怎麼證明你不是主動勾引# #江月道歉# #高振邦學生倒戈#
我一條一條地點開。
評論區裡,那些曾經罵我“冷血畜生”“滾出京州師大”的賬號,有的在道歉,有的在刪帖,有的在瘋狂艾特江月要她給個說法。更有意思的是,不少大V開始“考古”——他們翻出了江月直播的錄屏,一幀一幀地分析她的表情、語氣、手勢,說“她哭的時候嘴角是往上翹的,這是典型的假哭”。
還有人翻出了我在校慶前發的那條隱晦微博——“四十年前,這棟樓裡也有過一個挺著肚子的女人......每年清明,實驗樓拐角的花壇邊,總會多出一束沒人認領的花。”
那條微博底下的評論,之前全是罵我“轉移視線”,現在全變成了“淚目”“對不起”“原來那束花是你放的”。
周助理又打來電話,聲音還在抖:“校長!您快看!高振邦的學生聯名信反轉了!”
我點開他發來的連結。
是那份之前聯名力挺高振邦的公開信——新的評論區裡,有幾個當初簽名的人發了宣告:“我當初簽名是因為導師施壓,並非出於本意。經過慎重考慮,我撤回簽名,並向沈昭女士道歉。”
緊接著,更多的高振邦前學生站了出來。不是還在讀的,是已經獨立多年的教授、研究員。他們發的不是聯名信,而是個人宣告。
一個現在在某211大學當博導的人寫道:“我在高振邦實驗室讀博期間,親眼見過他對一名女學生進行肢體騷擾。當時我不敢說。我為此愧疚了十五年。今天,我選擇說出來。”
另一個寫道:“高振邦實驗室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女學生不能單獨和他討論課題,必須有人陪同。我們都以為是他的怪癖。現在想來,那不是怪癖,是怕出事。”
還有一個匿名賬號發了長長的一段:“我是當年徐婉的同班同學。徐婉失蹤前一週,曾經拉著我的手說,她不想活了。我問她為什麼,她哭了,說‘導師讓我做我做不到的事’。我當時沒聽懂。四十年來,我每天晚上都夢見她。”
我的手指停在螢幕上。
四十年了。
那些沉默的人,終於一個一個地開口了。
手機又震了。這次不是周助理,是一個陌生號碼。我猶豫了一下,接了。
“沈昭?”電話那頭是一個蒼老的、陌生的男聲。
“你是?”
“我是......高振邦以前的研究生。你不認識我。我想告訴你,我手上有高振邦當年寫給我的一封信,信裡他承認‘徐婉的事處理得不夠妥善’。我一直留著。我不知道這算不算證據,但如果你需要,我可以交給調查組。”
我的呼吸停了一拍。
“你願意公開嗎?”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
“......我願意。”他說,“我欠徐婉的。也欠你的。”
結束通話電話後,我靠在椅背上,盯著天花板。
窗外的天色已經全黑了。桌上的綠蘿在臺燈的照耀下,葉子綠得發亮。
我想起我媽。
想起她從實驗大樓跳下去的那個下午。想起法醫說“有一塊屍體還在動”。想起外婆抱著剛出生的我,哭著說“你是你媽拿命換來的”。
想起外婆臨死前拉著我的手:“長大以後,替你媽贖罪。”
外婆,我贖罪了。
我報了仇。
9
結局來得比我想象的快。
新聞釋出會後的第三天,高振邦在家裡被帶走。他不是被拘留,是“協助調查”。但鄰居們拍到了他被帶上警車的影片,發到了網上。影片裡,他穿著一件深灰色的夾克,頭髮全白了,佝僂著背,被兩名警察扶著胳膊,慢慢走向警車。他的臉上沒有表情,但那雙眼睛——那雙曾經在講臺上俯瞰眾生的眼睛——是空的。
評論區裡,有人說他“活該”,有人說“法律會還他公道”,也有人說“七十六歲了,就算判刑又能關幾年”。
我在那條評論下回了一句:“我媽死的時候二十四歲。她連‘幾年’都沒有。”
那條回覆被點了三十多萬次贊。
江月那邊,崩得更快。
王建的審訊錄音被警方公佈後,她的直播賬號被封了。她發了一條微博,只有一句話:“對不起,我撒謊了。但孩子真的是王建的。”不到十分鐘就被刪了。有人說她去了外地親戚家,有人說她被學校開除學籍,還有人說她精神崩潰住進了精神病院。
我沒有再去關注她。
林慧被刑事拘留後,她的律師申請了取保候審,被駁回了。理由是有串供可能。看守所裡的林慧,據說每天都在哭,說她“只是護著丈夫”,說她“沒想到會這樣”,說她“對不起徐婉”。
對不起徐婉。
這三個字,她遲到了四十年。
又過了一週,調查組正式釋出通報:高振邦涉嫌強暴罪、濫用職權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林慧涉嫌誣告陷害罪、偽證罪,一併移送。江月因未滿十八週歲(事發時十七歲),且系被林慧教唆,不予刑事起訴,但取消學籍,記入個人檔案。
通報的最後一段寫著:“對四十年前徐婉跳樓一案,經調查認定,系高振邦的違法行為及林慧的誣告誹謗導致徐婉精神崩潰、選擇輕生。京州師範大學原校長、相關責任人,已由紀檢監察部門依法追責。”
我盯著最後那行字,看了很久。
原校長。相關責任人。依法追責。
四十年前那個“秉公處理”的校長,去年剛過完八十大壽。他的追責,大概就是寫一份檢討吧。
但夠了。
真的夠了。
我關掉手機,抱著那盆綠蘿,走出了出租屋。
樓下不知道什麼時候圍了一群人。有記者,有學生,有舉著手機的博主,還有——一個五十多歲的女人,手裡捧著一束白菊花,站在最前面。
她看到我,眼淚一下子湧了出來。
“你是......徐婉的女兒?”她的聲音在發抖。
“我是。”
她把白菊花塞到我手裡,然後跪了下來。
我愣住了。
“我媽是當年實驗樓的保潔員。”她哭著說,“她臨終前跟我說,四十年了,每年清明去實驗樓花壇邊放花的人,是你。她說,那個女學生太冤了,她的孩子太苦了。她讓我替她來看看你。”
我蹲下來,扶起她。
周圍的人舉著手機在拍。閃光燈亮成一片。
我沒有躲。
我把白菊花抱在懷裡,抬起頭,看著頭頂那片灰濛濛的天。
媽,你看到了嗎?
沒有人再叫你小三了。
他們都叫你徐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