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把女兒的腎源讓給白月光的兒子,我離婚他後悔了_第三章 3顧女士

第三章

3

“顧女士,靈靈的情況我看過檔案了,情況比較緊急了,如果有腎源,最好......”

“有腎源,您放心。麻煩您儘快安排手術。”

一院的醫生很專業,也很謹慎。

決定根據靈靈的狀態,再調理適應兩天,把身體調節到最佳狀態,再進行手術。

手術時間定在三天後。

韓旭明指望不上,我喊來了我媽照顧。

等我和靈靈一起進了手術室,外面不能連個能簽字的人都沒有。

我媽一口答應了下來。

“要不是我和你爸的都不行,我們怎麼也不會讓你捐這個腎的。”

我強忍著,才沒在我媽面前哭出來。

我結婚這些年,爸媽明裡暗裡不知道補貼了我多少。

快35歲的人了,還要讓爸媽擔心,我可真沒用啊。

走出病房的時候,我腿還是軟的,我突然很想哭。

但手機在口袋裡震起來了,是個陌生號碼。

我接起來。

“顧女士您好,關於您今天取消的捐贈,受捐方家屬非常著急。”

是兒童醫院那邊的器官捐贈對接的。

“想讓我幫忙問一下,如果受捐者願意出錢,您要多少才肯再捐?”

受捐者,除了靈靈,就是周小軒了。

兩年前,女兒的病剛查出來的時候,我也提過,去黑市上花錢買腎源。

韓旭明義正言辭地警告我,這是違法的。

女兒等得到腎源,那是她命不該絕;如果等不到,也只能說一切都是命。

現在輪到周小軒,他到是願意花錢買了。

我沉默了一秒,報了個天價:“兩百萬。”

“這個金額確實太高了,按規定活體器官捐贈不能涉及買賣。”

即便是黑市上,一顆腎臟的價格,也在五十萬以內。

但我偏要報個高價。

“這不是賣器官,這是對手術風險、術後損傷、誤工損失和一切後續影響的全部補償。”

買賣器官犯法,我不會給自己留下把柄。

“兩百萬,不講價,我的腎臟不是商品。”

“出得起錢,那就是他命不該絕。”

“出不起錢,也只能說這一切都是他的命。”

說完這句話之後,我心裡湧上來一種說不出的痛快。

兩百萬,我們家沒那麼多錢。

韓旭明這些年存下來的錢,連這個數字的零頭都不夠。

我要用這個價格,讓他知難而退。

讓他明白這顆腎不是他能拿來當人情的東西。

可我低估了韓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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