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升學宴沒我座位,全家我都不要了_第十章 10養母被噎住了

弟弟升學宴沒我座位,全家我都不要了發布時間:2026-06-26作者:年年

第十章

10

養母被噎住了,臉上的表情扭曲得不成樣子。

這時候,我爸從門口走了進來,站在我媽身邊,看著養母,聲音不大,但很有壓迫感:

“你們當年不報警,是因為你們自己心裡清楚,你們做的事情是違法的。”

養父終於開口了,聲音沙啞:

“我們沒有違法,我們就是撿到個孩子,養大了而已,這有什麼錯?”

“撿到的孩子,第一件事是報警。”

我爸一字一頓。

“你們沒有報警,讓她叫你們爸媽,讓她以為自己是你們生的,這還不叫違法?”

養父被說得啞口無言。

這時候,弟弟小杰突然站起來了,他把手機往口袋裡一塞,走到我面前,眼神很複雜。

“姐。”

我看著他,沒有說話。

“你真的要告爸媽嗎?”

“他們不是我爸媽。”

小杰的表情變了一下,嘴唇動了動,像是想說什麼,最終還是沒有說出口。

他轉過身,走了回去,重新坐在角落裡,低下頭,繼續玩手機。

好像這一切都跟他沒有關係。

民警把養母和養父帶走了。

臨走的時候,養母還在罵,罵得很難聽,說我是白眼狼,說我不是人,說我遲早要遭報應。

我沒有回嘴。

我只是看著她被民警帶上警車,車門關上的那一刻,她還在罵。

車子開走了。

我媽站在我旁邊,緊緊地摟著我的肩膀。

我爸站在另一側,他的大手放在我的頭頂,輕輕拍了拍。

“念念,沒事了。”

我搖了搖頭。

“爸,媽,我想回家。”

“好,回家。”

我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

可我沒有想到,養母那邊的人,比我想象的要難纏得多。

報案的第三天,我媽接到了一個電話。

對方是養母的姐姐,也就是我名義上的大姨,一個五十多歲的女人,說話嗓門很大,語氣很不客氣。

“溫女士是吧?我妹妹養了你女兒十八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你們說告就告,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

我媽開著擴音,我坐在旁邊,聽得一清二楚。

我媽的聲音很冷:“你妹妹拐走了我的女兒,藏了十八年,這叫不近人情?”

“什麼拐走?那是撿到的!你女兒自己走丟了,我妹妹好心收留了她,把她養大成人,你不說感謝也就算了,還反過來告她,你良心被狗吃了?”

“好心收留?”

我媽的聲音拔高了。

“好心收留為什麼不報警?為什麼不找她的親生父母?”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下,然後大姨的聲音又響起來,這次換了策略,語氣軟了一些:

“溫女士,你看這樣行不行,咱們私了。我妹妹養了你女兒十八年,花了多少錢,你賠給我們,我們就不追究了。”

我媽冷笑了一聲:“你追究?你拿什麼追究?”

“你——”

大姨被噎住了,語氣又硬起來。

“行,你厲害,你有錢有勢,我們惹不起你。但是我告訴你,你女兒吃了我妹妹家十八年的飯,住了十八年的房子,這筆賬你總得算吧?”

“多少錢?”

“五十萬。”

我媽看了我一眼,我搖了搖頭。

“不可能。”我媽乾脆利落地說。

“那就一百萬!”

大姨的聲音陡然拔高。

“少一分都不行!不給錢我們就去法院告你女兒,告她忘恩負義,告她不贍養父母!”

“她不是你們的女兒,她是被你們拐走的。”

“法律上她就是我妹妹的女兒!戶口本上寫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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