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夢碎時見月明_第六章 上午九點

舊夢碎時見月明發布時間:2026-06-25作者:有野野

第六章

上午九點,周律師準時敲響病房的門。

她進門第一句話就是:“你準備好了嗎?今天要把宋時送進去。”

我把打著石膏的左手擱在靠墊上。

“早就準備好了。”

周律師把材料一份一份攤在茶几上。

“其實你現在情況特殊,有些事可以讓你父母代勞,你父母呢?”

我淡淡道:“我是孤兒。”

周律師的手微微頓了一下,然後繼續說道:

“好,那我們分三步走。”

“第一,刑事報案。罪名有三個,一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二是重婚罪,三是故意傷害罪的教唆犯,這個需要我去論證,你放心,交給我。”

“第二,民事訴訟,索賠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第三,輿論配合,你發的帖子已經讓所有人都知道了,但我們要在法律程式上每一步都公開透明。”

我點點頭:“什麼時候去報案?”

“現在,”周律師合上電腦,“我已經和趙警官約好了,十點半,他會親自來接我們。”

次日上午,宋時被刑拘的訊息衝上熱搜。

有網友扒出他父母的住址,鄰居們自發在樓道貼了字——“騙婚犯之家”。

他爸氣得住院,他媽不敢出門買菜。

我看了一眼,把手機扣在桌上。

心中泛起冷笑。

那兩個老人,多半也是知情的。

所以三年裡從沒問過我一句“你和我兒子領證了嗎?”

朋友圈、社交平臺全是那條帖子的轉發。

前同事、大學同學、甚至是我研究生導師趙教授。

趙教授寫:

“這是我親自帶的研究生,她有顏值有學歷,真犯不上當別人的小三。”

陳露,我也不打算原諒她。

她在發帖網暴的時候,沒有核實過一句“你是不是小三”。

她的拳頭和她的鍵盤,都對準了一個和她一樣的受害者。

這就叫幫兇。

宋時被刑拘的第五天。

我給周律師發了一條訊息:我要告陳露。

周律師發了一個OK的手勢。

陳露接到法院傳票的時候,一開始是不認的。

她說她打的是小三,天經地義。

她說她發帖是揭露真相,不是誹謗。

周律師在電話那頭嘆氣:“我跟她說,你是不是受害者,和你有沒有打人、有沒有誹謗,是兩回事。”

“但她好像聽不懂。”

周律師說:“後來我跟她解釋,這是刑事責任,她就哭了。”

“下一步你想怎麼辦?”

我輕聲道:“讓她發澄清影片,向我道歉,支並付我全部的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我會撤訴。”

陳露答應了。

道歉影片只有兩分鐘,我看了好幾遍,心裡只有一種荒涼的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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