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余小余的未來通話_第6章 6大一下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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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下學期,我在學校文學刊物上發了第一篇短篇小說。
寫的就是一個女孩被家人偷改志願的故事。
沒用真名,但細節夠真。
那篇文章被學校公眾號轉載了,閱讀量破了兩萬。
評論區炸了。
“天吶這是真事嗎?”
“什麼樣的父母能做出這種事?”
“抱抱作者,你很勇敢。”
我沒回復任何一條評論,但心裡第一次覺得——我被看見了。
不是作為“餘暖的妹妹”,不是作為“能打工還月供的工具人”。
是我。餘小余。
文章火了以後,有本地的自媒體找到我約稿。五百塊一篇,寫親情類紀實故事。
我寫。
一篇接一篇地寫。
每一篇都是真事改編,每一篇都像把結痂的傷口重新撕開。
但疼歸疼,稿費到賬的那一刻,值了。
大一結束的時候,我卡里攢了一萬八。
全是自己掙的。
那年暑假,別人都回家了,我沒回。
留在武漢,接了個培訓機構的暑期班,教作文。
我媽的電話從一週三個變成一個月一個,再到徹底沒了動靜。
我以為她終於放棄了。
直到七月中旬,我爸突然發了條簡訊過來。
是從我沒拉黑的座機號發的。
內容只有一句話——
“小余,你姐出事了。你能不能回來一趟。”
我盯著那行字看了三分鐘。
然後鎖屏。
第二天照常去上課。
不是我冷血。
是我太清楚這個套路了。
小學五年級那年,我在少年宮有個書法比賽的決賽。準備了兩個月,老師說我有機會拿一等獎。
結果比賽當天早上,我媽說餘暖發燒了,讓我別去了,在家看著姐。
“你姐都燒到三十八度五了,比賽以後還有,你姐就一個。”
我沒去成比賽。
後來聽同學說,那天的一等獎空缺。
而餘暖的“發燒”,第二天就自動好了,活蹦亂跳地去逛了商場。
從那以後我就明白了。
在這個家裡,任何事情都可以成為讓我讓步的理由。
餘暖的需要,永遠是最大的緊急事件。
所以“你姐出事了”這五個字,我看完,心如止水。
我不回。
一個禮拜後,我爸又發了一條。
“你姐和姐夫離婚了。她現在住回家裡。你媽身體也不好。”
第二條我也沒回。
倒是那天晚上,我做了個夢。
夢見我八歲,蹲在廚房門口,看著我媽把兩個荷包蛋分別裝進兩個碗裡。
一個給我爸,一個給餘暖。
我問:“媽,我的呢?”
她頭也沒抬:“雞就下兩個蛋,你姐在長身體。”
夢裡的我沒哭。
現實裡的我也不會再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