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命案現場撿到十萬現金,毫不猶豫地報警上交。
可家屬不幹了,硬說死者是取了二十萬。
他們造謠、上門堵我、直播。
剛開始還說我是小偷,到後來乾脆說我是殺??犯。
「她死的時候只有你在,不是你是誰!」
為了賣慘,他們還當著我的面毆打死者的女兒。
可我是反社會人格啊!
不可能允許有人比我還瘋。
1.
死者我認識,是我大學的學姐顧招娣。
印象中上一次見面,還是我大三的時候因罪入獄一年。
服刑之前,她來看我。
她氣壞了:「你智商這麼高,讀了這麼好的大學,為什麼不好好珍惜?你知不知道浪費自己天賦是一種犯罪啊!」
我被她逗笑了:「你真幽默,我已經事實犯罪了。」
把她氣得要死。
她苦口婆心地勸我好好改造,等我出去了還有大好的前途云云。
之後我們就斷了聯絡。
誰知道再見面是這樣的情景。
凌晨我為了撈她的屍??折騰到五點。
早上才八點,又因為那莫名其妙消失的十萬,一大早又被警察召喚。
2.
我到了警局,快速判斷了一下現在的情況。
這裡是接待室,而不是審訊室。
接待我的是昨晚出現場的女警察,姓楊。
我心裡有了數,這只是瞭解情況,而不是正規流程的審問。
果然,楊警官說:「你別緊張,我們只是找你來隨便聊聊。」
我點點頭。
然後她下一句話就是:「薛小姐,我們發現你有案底。」
我很坦然:「四年前,破壞計算機系統罪。」
楊警官皺了皺眉。
我故意問:「你們不會因此對我有什麼看法吧?」
楊警官的身體本來向前傾,這是進攻的姿態。
但聽到這句話,她本能地後撤了。
「不會......如果可以的話,你能重複一下昨晚的情形嗎?」
我說可以。
3.
半夜給老同學撈屍這檔子事,聽起來詭異,但陳述過程卻很簡單。
當時,我和我閨蜜江凝正在夜釣。
一輛小轎車突然從橋上衝了下來,直插入水中。
女司機很冷靜,我下去的時候,她已經破窗自救成功了。
當發現是熟人的時候,我還挺高興的,並對她提出邀請。
「去我家吃泡麵嗎?」
主要是太冷了。
可惜她沒有接受我的邀請,而是又下水去撈她的包。
然後在水下突發心梗死亡。
我撈她上來的時候她已經斷氣了,那個包裡有十萬塊錢,我交給了警方。
4.
我在陳述的過程中,楊警官當著我的面就開始翻昨晚的筆錄。
她想給我壓力,如果我因緊張而有細節對不上,她立即就會抓住突破口。
可惜,錢真不是我拿的,我也不可能會緊張。
等我都說完了,她有點失望,道:「當時現場沒有監控,唯一在現場的只有你和江小姐。」
我說:「是的。」
她試探提出:「那就缺少人證。」
我笑了:「楊警官,恕我提醒,您的行為不符合無罪推定原則,是與法治精神相悖的。」
證據應該她給我,而不是我給她。
她要求我自證清白,就是【有罪推定】,她違規了。
年輕的小警察被打亂了節奏,立刻有些不知所措。
我意識到她狀態薄弱,我可以轉守為攻了。
我說:「錢可以在車裡,在水下,你們去打撈過嗎?」
楊警官:「......」
我開始道德綁架:「昨晚我還是見義勇為的好市民呢。才過去三個小時,我又變成嫌疑人了,您看,這合理嗎?」
楊警官忙道:「薛小姐,您別激動,我們並不是......」
我打斷她,並給她遞出臺階:「不過,我相信你們,應該是有苦衷的吧?」
楊警官:「......」
我慢慢道:「有吧?」
她的視線開始迴避。
最後她長嘆了一聲,決定交代了。
然而,接下來,她對我說的每一句話,都在捶我的認知。
「死者是單親媽媽。」
我:「誰?顧招娣?」
「是的,顧招娣有兩個女兒,一個十歲,一個三歲。
「此外,她還有個未成年的弟弟,身體很不好。
「現在壓力全落在了死者母親身上,她母親又沒有工作......」
我忍無可忍,打斷她:「顧招娣還不到三十吧,而且三年前她應該在讀博,哪裡來這麼大的孩子?」
楊警官說:「根據死者家屬說,她私生活一直比較開放。」
我氣笑了:「你逗我呢。」
6.
楊警官帶我去見死者家屬。
遠遠地看見,她就指著一個白胖的中年女人給我介紹。
「這是死者的母親,顧菜妹女士。」
顧菜妹立刻衝了過來,滿臉期待:「同志,我的錢找到了嗎?」
楊警官說:「我們正在全力......」
顧菜妹一聽,立刻就急了:「人不是找到了嗎?你們跟她拿啊!這是我家的錢!」
楊警官忙擋在我面前:「您別激動......」
顧菜妹不可能不激動,她甚至想來揪我。
「你要不要臉?!連死人的錢都拿,你不怕遭報應啊!」
我只管後退,免得被她沾到。
幾個警察迅速趕過來把她攔住,勸她冷靜些。
然而顧菜妹不吃這套,她索性開始賣慘,甚至開始破口大罵死去的女兒。
「顧招娣啊,你這個喪良心的王八蛋,留下這麼大一個爛攤子給你老孃!
「老孃辛辛苦苦供你讀書,你活著在外面花天酒地,死了這麼害我——」
我緊緊皺著眉。
那一瞬間我覺得我應該是認錯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