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見了他的昨天,弄丟了我的從前_第 6 章 離開婆婆家之後我沒有回家

我看見了他的昨天,弄丟了我的從前發布時間:2026-06-18作者:然澈

第 6 章

離開婆婆家之後我沒有回家。

去了大學室友林惜那裡。

她開門看到我的時候愣了一下。

“怎麼了?”

“我要離婚了。”

她沒問為什麼。

把門拉開讓我進去,給我倒了一杯熱水。

“謝崇銘?”

“嗯。”

“出軌?”

“嗯。”

她坐在我對面,沉默了大約十秒。

“證據呢?”

我把手機遞給她。

她一張張翻完,臉上的表情從平靜變成冷淡,最後定格在一種我很熟悉的憤怒上。

她抬起頭。

“律師我幫你找,我表姐的丈夫是婚姻糾紛專業的,打了十年離婚官司沒輸過。”

“謝謝。”

“你今晚睡這,別回去了。”

“好。”

那天晚上我的手機響了三十七次。

全是謝崇銘打來的。

我一個都沒接。

微信上他發了十幾條訊息。

“殊晚你在哪。”

“你先別衝動,我們好好談談。”

“我跟你解釋,那些截圖不是你想的那樣。”

“求你接電話。”

最後一條發在凌晨兩點。

“我今天跪在媽面前了,她扇了我一巴掌。殊晚,我錯了。”

我看完了這些訊息。

一條也沒有回。

凌晨三點,又來了一條。

不是謝崇銘的。

是溫淺妤的。

“池姐,我知道您看了我的小紅書。“

”那些都是我單方面的記錄,很多內容是我自己的幻想和誇大,不完全是事實。“

”銘哥他是真的愛您的,請您不要誤會。”

我看著這條訊息反覆讀了兩遍。

銘哥他是真的愛您的。

措辭很妙。

她沒有說“我跟他沒有關係”。

她沒有否認那些筆記的核心內容。

她只是說“不完全是事實”和“不要誤會”。

但她用了“銘哥”。

在一條發給“銘哥的妻子”的訊息裡,她仍然用了這個稱呼。

這不是示弱。

這是宣示。

是在說。

“即使你看到了一切,我在他生命裡的位置,也不是你一條訊息能抹掉的。”

我把這條訊息也截了圖。

第二天早上,林惜幫我聯絡了律師。

下午兩點,我坐在律師事務所的會議室裡。

律師姓鄭,四十多歲,戴金絲眼鏡,說話很乾脆。

“池女士,根據您提供的證據,信用卡消費記錄和社交平臺截圖可以作為輔助證據,但不能直接證明婚姻存續期間的過錯行為。”

“如果要爭取過錯方多分財產,我們還需要更直接的證據。”

“什麼算直接的?”

“同居證據,比如租房合同、物業進出記錄、鄰居證詞。“

”酒店的開房記錄如果能調取也可以,但需要走法律程式。”

我想了想。

“他的助理之前去過一傢俬立醫院婦產科,緊急聯絡人填的是他,關係寫的是配偶。”

“這個可以用,如果醫院有留檔的話。但我們需要合法渠道獲取。”

“還有別的方式嗎?”

鄭律師推了推眼鏡。

“您丈夫名下有幾處房產?”

“兩處,一套婚前他自己買的,一套婚後共同購買。”

“車呢?”

“兩輛,都是婚後買的。”

“存款和理財呢?”

“我不太清楚他的全部資產。”

“那就需要查了。”

鄭律師寫了幾行字。

“池女士,離婚不是一天的事,從現在開始您需要做三件事。“

”第一,保全您手頭已有的所有證據,原件和備份分開存放。“

”第二,儘量不要跟對方單獨見面,所有溝通留痕。“

”第三,梳理你們的共同財產清單,越詳細越好。”

我點了點頭。

“還有一件事。”我說。

“什麼?”

“他母親知道了這件事之後,可能會來找我談。“

”她是個好人,但她會勸我原諒。”

“那您怎麼打算?”

“我不會原諒。”

鄭律師看了我一會兒。

“那就不要給任何人勸和的機會。”

從律師事務所出來的時候天已經黑了。

手機上多了一條謝崇銘的訊息。

“殊晚,我辭退了溫淺妤。以後她不會再出現了。你回來吧。”

我站在路邊,冷風吹得臉發疼。

看著那條訊息想了很久。

然後回了兩個字。

“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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