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嫌我媽醫藥費貴,我讓她抱着熱水瓶治晚期胃癌_第八章 8警察來得很快
第八章
8
警察來得很快。
婆婆被帶走做筆錄的時候還在罵:
“我兒媳婦不孝!她告她親婆婆!天理何在!”
周浩沒被帶走,警察登記了他的身份資訊。
告知他涉嫌妨礙醫療秩序,後續會有傳喚。
他站在醫院走廊裡,頭一回沒罵我,換了一種語氣說:
“蘇敏,有什麼條件你開,別鬧了。”
我沒答他。
轉身回了病房,幫我媽重新紮上針。
護士給我媽檢查手背傷口的時候,我媽另一隻手一直攥著我的衣角。
“媽,沒事了。”
她張了張嘴,發不出聲音,但嘴型我看得懂。
“別怕。”
她在跟我說,別怕。
接下來一個月,陳主任給我媽制定了系統的康復方案。
林姐每週來看一次,帶湯,帶水果,還給我媽買了新棉被。
我白天去跑案子的流程,晚上回醫院陪床。
律師那邊進展順利。
盜刷案,警方已經立案偵查。
離婚訴訟,法院受理了。
房產撤銷登記的官司也在走程式。
周浩急了。
他找了各種人來給我傳話,說可以把婆婆送回老家。
說以後不動手了,說張麗那邊他已經斷了。
我一概不理。
第四十五天,我媽的右手食指動了。
陳主任說,有康復的可能。
那天晚上,我在病房裡握著我媽的手,她的食指輕輕地敲著我的手心。
我拿來紙和筆,把她的手指綁在筆上。
她歪歪扭扭寫了三個字,櫃子裡。
第二天我去了趟我媽的老房子。
房子雖然賣了,但新房東是我媽以前的鄰居王叔。
他知道我媽的情況,沒動過裡面的東西,一直替我媽留著鑰匙。
地下室的櫃子底部,有一層活動的夾板。
我撬開夾板,裡面有一個鐵皮盒子。
盒子裡裝著三樣東西。
第一樣,一份房產證。
不是現在住的那套,是市中心老城區的一棟臨街商鋪。
三百二十平。
房主名字:蘇敏。
就是我。
第二樣,一本存摺。
戶名也是我。
餘額:一百八十七萬。
第三樣,一封信。
“蘇蘇,這間鋪子是你爸走之前留下的,當年沒過戶,前年我偷偷辦好了。”
“存摺裡的錢是鋪子這些年的租金,我替你攢著。”
“你結婚以後我就不放心,這些東西誰都沒告訴過。”
“如果有一天你需要了,媽希望你拿著這些,好好過自己的日子。”
信紙背面還有一行小字:
“別委屈自己,媽這輩子最大的心願就是你過得好。”
我蹲在地下室裡,把那封信捂在胸口。
鐵皮盒子上落了一層灰,放了好幾年了。
我媽中風之前一直想告訴我,沒來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