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嫌我媽醫藥費貴,我讓她抱着熱水瓶治晚期胃癌_第八章 8警察來得很快

第八章

8

警察來得很快。

婆婆被帶走做筆錄的時候還在罵:

“我兒媳婦不孝!她告她親婆婆!天理何在!”

周浩沒被帶走,警察登記了他的身份資訊。

告知他涉嫌妨礙醫療秩序,後續會有傳喚。

他站在醫院走廊裡,頭一回沒罵我,換了一種語氣說:

“蘇敏,有什麼條件你開,別鬧了。”

我沒答他。

轉身回了病房,幫我媽重新紮上針。

護士給我媽檢查手背傷口的時候,我媽另一隻手一直攥著我的衣角。

“媽,沒事了。”

她張了張嘴,發不出聲音,但嘴型我看得懂。

“別怕。”

她在跟我說,別怕。

接下來一個月,陳主任給我媽制定了系統的康復方案。

林姐每週來看一次,帶湯,帶水果,還給我媽買了新棉被。

我白天去跑案子的流程,晚上回醫院陪床。

律師那邊進展順利。

盜刷案,警方已經立案偵查。

離婚訴訟,法院受理了。

房產撤銷登記的官司也在走程式。

周浩急了。

他找了各種人來給我傳話,說可以把婆婆送回老家。

說以後不動手了,說張麗那邊他已經斷了。

我一概不理。

第四十五天,我媽的右手食指動了。

陳主任說,有康復的可能。

那天晚上,我在病房裡握著我媽的手,她的食指輕輕地敲著我的手心。

我拿來紙和筆,把她的手指綁在筆上。

她歪歪扭扭寫了三個字,櫃子裡。

第二天我去了趟我媽的老房子。

房子雖然賣了,但新房東是我媽以前的鄰居王叔。

他知道我媽的情況,沒動過裡面的東西,一直替我媽留著鑰匙。

地下室的櫃子底部,有一層活動的夾板。

我撬開夾板,裡面有一個鐵皮盒子。

盒子裡裝著三樣東西。

第一樣,一份房產證。

不是現在住的那套,是市中心老城區的一棟臨街商鋪。

三百二十平。

房主名字:蘇敏。

就是我。

第二樣,一本存摺。

戶名也是我。

餘額:一百八十七萬。

第三樣,一封信。

“蘇蘇,這間鋪子是你爸走之前留下的,當年沒過戶,前年我偷偷辦好了。”

“存摺裡的錢是鋪子這些年的租金,我替你攢著。”

“你結婚以後我就不放心,這些東西誰都沒告訴過。”

“如果有一天你需要了,媽希望你拿著這些,好好過自己的日子。”

信紙背面還有一行小字:

“別委屈自己,媽這輩子最大的心願就是你過得好。”

我蹲在地下室裡,把那封信捂在胸口。

鐵皮盒子上落了一層灰,放了好幾年了。

我媽中風之前一直想告訴我,沒來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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