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嫌我媽醫藥費貴,我讓她抱着熱水瓶治晚期胃癌_第七章 7中午我回了一趟家拿換洗衣服

第七章

7

中午我回了一趟家拿換洗衣服。

門鎖被換了。

我站在門口按了三分鐘門鈴,婆婆從貓眼裡看了我一眼,扭頭就走了。

周浩的電話倒是接了。

“換鎖了,你回你孃家去。”

“我媽現在在醫院,你憑什麼住在我家。”

“這是我的家。”

“好好好,你的家,你那張黑卡,刷不了。我拿到銀行問了,說什麼戶主凍結,你凍的吧?”

“趕緊解凍,我媽的化療不能停。”

“你媽的化療,憑什麼用我的卡?”

“你的?”

周浩笑了,“你有什麼?你連這個家的門都進不了,你拿什麼跟我談?”

“你等著。”

我去了趟銀行,打了一份黑卡最近一年的流水明細。

流水單出來的時候,我的手在發抖。

除了那十萬化療費,周浩在過去半年裡,陸陸續續從卡里轉走了二十三萬。

收款人是六個不同的賬戶。

我一個一個查。

其中一個戶名叫張麗。

備註:寶貝生活費。

這個名字在周浩手機裡出現過。

三個月前他洗澡沒帶手機,螢幕亮了一條訊息:

“老公,寶寶今天會叫爸爸了。”

當時我以為是詐騙簡訊。

現在想來,賬上每個月固定轉出的八千塊,從我媽中風之後就開始了。

律師查得很快。

張麗,二十四歲,租住在城南碧桂園。

周浩名下有一套公寓在同一個小區,產證上寫的是婆婆的名字。

那套公寓,是用我黑卡里的錢買的。

孩子一歲兩個月,男孩,把材料擺在我面前的時候,我腦袋嗡嗡的。

他養著一個外面的女人和孩子,用的是我的錢,住的是拿我的錢買的房子。

然後他把我媽送進四百塊一個月的養老院,說我吸血。

那天晚上我沒哭。

我在醫院走廊裡坐到天亮,一條一條整理證據。

第二天,我做了三件事。

第一,去派出所報案,信用卡盜刷。

第二,去法院立案,起訴離婚。

第三,去房管局申請撤銷房產變更登記。

立案回執拿到手的那天,周浩終於慌了。

他打了二十多個電話過來,我一個沒接。

最後他發了條語音:

“蘇敏,你別太過分。你告我盜刷?你信不信我讓你媽從醫院滾出去?”

我把這條語音也存進了證據資料夾。

下午四點,婆婆帶著周浩殺到了省二院。

她衝進我媽的病房,一把拔掉了輸液管。

“老不死的!花了多少錢住這種地方?誰給你出的錢?”

我從護士站跑過來的時候,我媽手背上全是血,婆婆還在罵。

周浩攔在門口,不讓護士進去。

“你不撤訴,你媽別想安生。”

走廊裡的監控紅燈一閃一閃。

我抬頭看了一眼攝像頭,然後掏出手機。

打給110。

“省二院住院部三樓,有人闖入病房毆打患者,拔除醫療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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