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調換了我和他嫂子的孩子_第5章 生活在他們身邊
生活在他們身邊,我有種世人皆醉我獨醒的錯覺。
所以對他們我一忍再忍, 我知道只有任由他們囂張,我才能笑到最後。
可現在,已經沒有忍下去的必要了。
我問他們:「你們一直說書意才是你們的親生女兒,那你們做過親子鑑定了嗎?」
鄭宇和林影一愣,林影滿臉不屑:「鄭宇把孩子抱過去的時候,我也是跟著的,有什麼好鑑定的。」
我覺得人還是不能帶著遺憾離開人世,尤其是鄭宇,怎麼說也跟我夫妻一場。
於是,我從包裡拿出隨身攜帶的親子鑑定影印件,一份甩給林影,另一份甩給了鄭宇。
「什麼東西?」林影隨手翻了下,在看到書意的名字後她滿是不可置信,直接翻到最後一頁:「怎麼可能?」
書意和我的親子鑑定結果是符合親生關係。
我好心的給他們解釋:「在書意十二歲的時候,我就帶著她做過親子鑑定了,怎麼?你們沒跟林思妤做過親子鑑定嗎?」
鄭宇也傻了,他混沌的腦子半天也沒轉過彎,只喃喃:「我...我明明將孩子做了調換的......」
他是調換了孩子,可後來我又調換了回來。
一個在婚前就跟嫂子不清不楚的男人,我怎麼可能會不防著他?
在知道他跟我結婚為的就是掩飾他和嫂子那些骯髒的事後,我更是開始防著他們兩個。
看著眼前被震驚到幾乎傻掉的兩人,我持續往他們心口捅刀子:「你們兩個也是真的狠心,竟然那樣對待你們的親生女兒,將自己的孩子害成一個傻子的滋味好受嗎?」
如果林影好好待林思妤,林思妤好好一個小姑娘怎麼會變成傻子?
剛開始看到他們那樣對待林思妤的時候我還是很不忍心的,但後來想想他們是以為林思妤是我的女兒才這樣待她的,我瞬間收了所有的惻隱之心。
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
11.
鄭宇的所有的精氣神終於耗盡,他歪在病床上,大睜著眼睛,只剩下了最後一口氣。
我有些不解:「你剛剛不是還在懺悔對不起我嗎?還說願意用下輩子償還我,現在你不用懺悔了,你也沒欠我什麼了,你不高興嗎?」
「而且,剛剛我也問你了,如果調換孩子的那個人是我,你說過原諒我的,你還說無論我做什麼你都會原諒我啊。」
鄭宇已經說不出話了,他的眼睛也失去了焦距,落在一處虛空處,只是嘴唇還囁嚅著,似乎在說著什麼。
林影終於反應了過來,她撲到鄭宇面前,雙手死死抓住鄭宇的病號服的前襟,由於太著急,說起話來都語無倫次:「鄭宇,遺囑,重新立,程律師,對,先聯絡程律師......」
她手忙腳亂的找手機打電話。
我看著鄭宇逐漸擴散的瞳孔,說出了準備給他的最後一句話:「人不能做太多壞事,會遭報應的。」
謝運揚帶著程律師趕到醫院時,鄭宇早已嚥下了最後一口氣。
他雙眼大睜,我試了好幾次也沒能閉上他的眼睛,果真如他所說,我不原諒他,他死也不會瞑目。
想來,他也是不需要我的原諒了。
林影有些語無倫次的跟程律師解釋了一番事情的經過,程律師又問了一些細節,最後還看了我給林影的親子鑑定報告。
他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道:「這份鑑定報告是真的,如果真如你如說的那樣,那遺囑在自然人立下的那一刻就已經生效,現在自然人已經去世,遺囑不可更改。
」
林影崩潰到聲音都劈了叉:「可那個不是他的親生女兒啊,我的女兒才是他親生的,哪有遺產給外人的?」
程律師還是搖頭:「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典法》第1133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他繼續科普:「第1127條,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這意味著,如果沒有遺囑指定,配偶和子女都有權繼承遺產。」
然而,一旦鄭宇立下遺囑並明確指定了繼承人是書意,那麼遺產將會按照遺囑的內容進行分配,而不再遵循法定繼承順序。
所以,遺產不留給配偶,只留給孩子這一點是可以透過立遺囑來實現的。
也就是說,如果當初沒有那份遺囑,林影完全可以透過林思妤和鄭宇的親子鑑定報告來爭取到一份遺產。
當初她著急著讓鄭宇立遺囑,就是怕到時候財產會被我這個配偶分走一半。
其實我並不稀罕鄭宇的財產,這些年我一直在工作,我的工資足夠養我和書意的,但白得的東西,誰又會嫌多?
她算計來算計去,到頭來落了個空,而我什麼都沒算計,我卻什麼都得到了。
12.
謝運揚得知林影沒有拿到鄭宇的財產後,臉色難看的罵了林影好幾句,氣沖沖的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