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雨將至_第1章 最落魄的那年
第1章
最落魄的那年,安佩在臭水溝裡撿到一個失憶的傻子。
她養了他三年,他哄她開了葷。
甚至在最愛她的那年,把她的名字紋在胸口。
後來,他記憶恢復,身份竟是尊貴的港圈太子爺項齊晟。
他洗掉了紋身,和周氏千金緋聞不斷。
面對安佩的質問,他不耐煩道:“不是已經跟你解釋過,只是在談商業合作,你還要鬧到什麼時候?”
所有人都覺得,安佩會賴他一輩子。
可他不知道,她已經收了項家給的一億。
項齊晟那樣的人,註定要配同樣耀眼的人。
既然如此,她又何必自取其辱?
不如放手。
......
“一億,一週之內出國,永遠離開我弟弟。”
項齊夏坐在安佩對面,保養得宜的臉上帶著毫不掩飾的輕蔑。
若是換作從前,安佩一定會紅著眼眶反駁:“我和他在一起不是為了錢。”
可現在,她只是平靜地點頭:“好。”
項齊夏明顯愣了一下,隨即冷笑:“還算有自知之明。”
她把“自知之明”四個字咬得很重,彷彿在強調兩人之間雲泥之別。
安佩垂眸不語,拿了那張支票,便轉身離開。
回到別墅時,天已經黑了。
這裡太大了,大到她常常迷路。
唯一熟悉的,只有茶几上那張合照,照片裡,項齊晟摟著她的腰,低頭看她的眼神溫柔得能化開寒冬的雪。
她輕輕撫過照片,忽然想起三年前的那個雨夜。
那年,她在臭水溝撿到項齊晟,他滿身是血,眼神渙散。
“你是誰?”她問他。
“我......不記得了。”他茫然地搖頭,雨水混著血水從髮梢滴落。
就這樣,她把這個失憶的男人帶回了家。
三十平米的地下室,擠著他們兩個人。
牆縫漏風,地板發黴,夏天要澆三遍涼水才能入睡。
可就是在這個最簡陋的地方,卻生長出了最純粹的愛。
他們相依為命,自此成了彼此的唯一。
他會在她早班時提前一小時起床,只為給她熱早飯;
會在她發燒得渾身滾燙時,整夜不睡地給她換涼毛巾;
會瞞著她一天打八份工,就為給她買一條她猶豫一個月都沒捨得買的連衣裙。
唯一讓她吃不消的,是他每晚都要纏著她恩愛。
她紅著臉求饒,他就咬著她的耳垂低笑:“寶寶,太鍾意你了才會這樣。”
最相愛的那年,他甚至拉著她去紋身店,在胸口紋上了她的名字。
紋身師問他怕不怕疼,他卻看著她笑:“疼才好啊,這樣才不會忘了最愛的人。”
她以為他們會永遠這樣幸福下去。
直到,他恢復了記憶。
她這才知道,原來,他根本不是什麼流落街頭的窮仔,而是港城項家的太子爺,手握半個金融圈的豪門繼承人,當年,只不過是被死對頭算計,才車禍失憶,流落街頭。
恢復身份後,項齊晟帶著安佩住進了兩千平的海景別墅,光是洗手間,就比她原來的家大了十倍。
可他,也像換了個人。
他穿著她連牌子都認不出的高定西裝,戴著價值連城的手錶,談著上億的合作,整夜整夜都不回家。
她自欺欺人的騙自己,他只是太忙。
直到那天,全港娛樂週刊頭版都是他和周氏千金周宜姿的緋聞。
照片裡,他穿著高定西裝為她拉車門,兩人相視一笑的模樣,刺得她眼睛生疼。
評論區都在說“門當戶對”“天作之合”。
那個雨夜,她坐在落地窗前看了整夜的維港夜景,終於明白了一個事實。
那個會在暴雨裡送傘的項齊晟,會省吃儉用給她買裙子的項齊晟,會在胸口紋她名字的項齊晟,早就死在了恢復記憶的那天。
第2章
這一晚,別墅依舊空蕩蕩的,項齊晟還是沒回。
安佩沒有像以往等他到凌晨,而是早早的上??睡了覺,天一亮,便去了簽證中心。
她走了加急通道,簽證和護照在一週內便能下來。
走出簽證中心時已是正午,安佩隨便找了家餐廳。
推門進去的瞬間,她的腳步微微頓住。
靠窗的位置,項齊晟正用紙巾輕輕擦拭周宜姿的嘴角。
那個眼神溫柔得能化開三九天的冰,和從前在出租屋笑著和她接吻時一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