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特別噁心你,讓你三觀盡毀的事? - 知乎_第三章 可是她說了什麼混賬的話
可是她說了什麼混賬的話?
「正常情況下」?
「他看起來」?
「感覺不是第?次」?
「應該沒拍到」?
「雖然我的權益沒被侵犯」?
根本沒有直接證據對我指證,但是已經引起了全民網暴!
我撥打了報警電話,警方告訴我只能調解。
我打給了律師朋友。
朋友告訴我:「你可以起訴她侵害你名譽權。可是以現在的情況看,輿論對你非常不利。可能起訴之後會加劇對你的網暴。我的建議是,和解。」
和解?
我搖擺?天。
面對最後?個被看到名字後無端拒絕的公司,我崩潰了。
我得活下去,還得養家餬口啊。
5
我咬咬牙,心想,?丈夫,能屈能伸!
我?夜沒睡,私聊她的微博,打算聯絡和解。
我斟字酌句地寫完,自詡真誠有禮:「女士你好,我是你的『偷拍事件』男主角。」
「因為你的拍攝與擴散,以及自我揣測與汙衊,已經對我的?活造成了嚴重影響。」
「我現在失業社死,社會名譽毀於?旦。」
「我希望你能和我私下和解,就『偷拍事件』做出最終認定,而不是僅靠臆測與網暴對我進行單方面侵害。」
第二天?早,她就回應了。
但不是在聊天框裡。
我念叨了?夜這件事,?早上六點多我就拿起手機看訊息。
我點進了和她的聊天框,沒有絲毫動靜。
然而頭條熱搜就是「鄧恩銘 私信」!
還特麼爆了。
我這輩子也沒想過自己能這麼火!
我點進去,看到了「胡作非為的小狐狸」在置頂上。
她把我的私信掛了。
幸災樂禍地笑話我,說我「狗入窮巷」。
評論區不乏貶損,說我「面相醜陋,就是因為內心猥瑣」。
「他社死不是應該的嗎?」
「嘴硬雞兒短就是這個樣子。」
甚至有?說:「針對這種?渣,網暴應該合法化。法律不管的事兒,我們管!」
詞條廣場上更有甚者,是我投遞簡歷的公司,想在這時候踩我?腳吃?口?血饅頭:
「這個鄧恩銘還投遞簡歷到我們公司了,HR 以理念不合婉拒了。仁義禮智信是做?的基本要求,更是公司行為的至上準則。」
評論下面紛紛表態:
「幹得好」。
「以後買你家電器」……
好?場吃?不吐骨頭的狂歡。
我更加社死了。
我受不了這種侮辱,怒而對線。
直接發了微博:
「?家好,我就是鄧恩銘。」
「我想問所有??個問題。」
「在你們沒有證據指證我的情況下,為什麼認定我存在偷拍行為?」
「為什麼所有?預設可以對?個沒有被定罪的?隨意侮辱?」
「為什麼所有?認為我的社死狀況是理所應當?」
為了引發流量關注,我直接艾特了「胡作非為的小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