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特別噁心你,讓你三觀盡毀的事? - 知乎_第三章 可是她說了什麼混賬的話

可是她說了什麼混賬的話?

「正常情況下」?

「他看起來」?

「感覺不是第?次」?

「應該沒拍到」?

「雖然我的權益沒被侵犯」?

根本沒有直接證據對我指證,但是已經引起了全民網暴!

我撥打了報警電話,警方告訴我只能調解。

我打給了律師朋友。

朋友告訴我:「你可以起訴她侵害你名譽權。可是以現在的情況看,輿論對你非常不利。可能起訴之後會加劇對你的網暴。我的建議是,和解。」

和解?

我搖擺?天。

面對最後?個被看到名字後無端拒絕的公司,我崩潰了。

我得活下去,還得養家餬口啊。

5

我咬咬牙,心想,?丈夫,能屈能伸!

我?夜沒睡,私聊她的微博,打算聯絡和解。

我斟字酌句地寫完,自詡真誠有禮:「女士你好,我是你的『偷拍事件』男主角。」

「因為你的拍攝與擴散,以及自我揣測與汙衊,已經對我的?活造成了嚴重影響。」

「我現在失業社死,社會名譽毀於?旦。」

「我希望你能和我私下和解,就『偷拍事件』做出最終認定,而不是僅靠臆測與網暴對我進行單方面侵害。」

第二天?早,她就回應了。

但不是在聊天框裡。

我念叨了?夜這件事,?早上六點多我就拿起手機看訊息。

我點進了和她的聊天框,沒有絲毫動靜。

然而頭條熱搜就是「鄧恩銘 私信」!

還特麼爆了。

我這輩子也沒想過自己能這麼火!

我點進去,看到了「胡作非為的小狐狸」在置頂上。

她把我的私信掛了。

幸災樂禍地笑話我,說我「狗入窮巷」。

評論區不乏貶損,說我「面相醜陋,就是因為內心猥瑣」。

「他社死不是應該的嗎?」

「嘴硬雞兒短就是這個樣子。」

甚至有?說:「針對這種?渣,網暴應該合法化。法律不管的事兒,我們管!」

詞條廣場上更有甚者,是我投遞簡歷的公司,想在這時候踩我?腳吃?口?血饅頭:

「這個鄧恩銘還投遞簡歷到我們公司了,HR 以理念不合婉拒了。仁義禮智信是做?的基本要求,更是公司行為的至上準則。」

評論下面紛紛表態:

「幹得好」。

「以後買你家電器」……

好?場吃?不吐骨頭的狂歡。

我更加社死了。

我受不了這種侮辱,怒而對線。

直接發了微博:

「?家好,我就是鄧恩銘。」

「我想問所有??個問題。」

「在你們沒有證據指證我的情況下,為什麼認定我存在偷拍行為?」

「為什麼所有?預設可以對?個沒有被定罪的?隨意侮辱?」

「為什麼所有?認為我的社死狀況是理所應當?」

為了引發流量關注,我直接艾特了「胡作非為的小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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