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劊子手與羔羊_第十一章 我親手把刀遞給了於淼淼
我親手把刀遞給了於淼淼,我甘心做她手中的羔羊,任由她一點一點片我的肉放我的血。
我希望她知道我做的一切,我又希望她不知道。
病好像越來越嚴重了,我會忍不住情緒失控,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地去試探她。
我做了一切,試圖激起她的情緒。
但沒有,她對我沒有任何情緒。
她不愛我,也不恨我,她只是像個玩物一樣對我,就像當初我爸媽對她那樣。
這一定是報應,我爸媽毀了我,也毀了她。
她治癒了我,然後又毀了我。
後來我想開了,就這樣吧。
在爺爺去世,謝家再沒有人能為難她後,我暴露了公司最重要的犯罪證據。
在她做好萬全準備,對謝家動手後,我也釋然了。
我沒有公開我有精神類疾病的事,外界也沒人知道。
我有躁鬱症的事,只有我媽和蔣醫生知道。
畢竟一個未來的家族繼承人沒有人愛,從小到大隻有成山的課程等著他,他被家族逼成了精神病,這事不管是讓外界知道,還是讓謝家知道,後果都太嚴重了。
我媽死了,除了以音樂老師身份做我心理醫生的蔣醫生外,就沒人知道了。
但我和謝啟東又被於淼淼起訴強姦,她好像尤其恨我。
在審理時,她講了我媽去世那天的事,把謝家的醜陋一層又一層地剝給所有人看。
我如她所願咒罵她,讓她恨我。
都走到這一步了,如果發現我為她做的一切,是一種折磨。
我不想讓她知道了。
於淼淼,最後一刀,別對我心軟了。
但蔣醫生突然在觀眾席喊起來,把我為於淼淼做的一切,把我有躁鬱症的事,全都喊了出來。
我沒想到她會來,也許十多年的陪伴,她已經把我當成她兒子了吧。
我的辯護律師連忙利用精神疾病的事情幫我申請減刑,但法官核實後,維持了原判。
因為當初我媽幫我請蔣醫生來時,提的兩個條件,一個是我有躁鬱症的事絕不能讓第四個人知道,另一個是蔣醫生在為我做心理輔導期間,絕不能考心理諮詢師資格證。
我媽做事向來絕,她從來不會給我留後路的。
數罪併罰,我最終被判了死刑。
活著太累了,終於可以死了。
希望這世上不會有第二個我,希望再不會有不被父母愛的孩子出生。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