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法醫你都見過哪些令人窒息的屍體?_第三章 我是一名法醫

我是一名法醫。雖然有持槍證,但我真正的武器是拎在手上的勘察箱。行動結束後,提取現場的痕跡物證才是我的任務。

隊長把配槍抬到胸前,雙手握緊,向物業姑娘點頭。門被開啟的瞬間,他帶頭衝了進去,其他刑警也跟著佔領了公寓。一陣混亂過後,21 樓再次恢復寂靜。

公寓裡窗簾緊閉,光線幽暗,我能聽見自己的心跳和大家沉重的呼吸聲。

酒味瀰漫在我的身邊,其中夾雜著一股屍體發酵的鹹腥味。

大家拿著勘察燈到處搜尋,一條光柱忽然停在了落地窗前不再移動,目睹一切的物業姑娘發出一聲尖叫,逃離了現場。

光柱裡,一個男人的身體被窗簾半裹著,懸掛在窗前。

身前的刑警回頭看了我一眼,他的臉色嚇得煞白。我自己也感到熱血往頭上湧,頭髮絲似乎都豎了起來。

不知誰打開了客廳燈,吊死的男人露出了真面目。

他的舌頭從唇齒間吐出一截,臉色青紫,很瘮人。他穿一件白襯衣,黑西褲是溼的,皮鞋腳尖緊繃著。

一位膽大的刑警手裡拿著鄒陽的照片靠近落地窗,舉起來仔細對比。濃眉、方臉、年輕男性,是鄒陽,“這傢伙畏罪自殺了!”

不到兩天,案子就快破了,大家都鬆了口氣。嫌疑人死亡,不需要經過法院審判,對偵查和訊問人員來說或許是一種輕鬆。

死無對證,對法醫來說是不存在的。我沒有感到輕鬆,技術科要做的工作還很多,需要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我要從現場和屍體上繼續尋找證據。

“偵查人員撤離,把現場留給法醫。”隊長下達命令。

刑警陸續離開現場,我開始為驗屍做準備。

鄒陽上吊用的結,和薩達姆被執行絞刑時打的結是同一種。俗稱“上吊結”。

他這間 40 多平的單身公寓,地面很乾淨,衛生間還有一把溼拖布。茶几上有 7 個空酒瓶和半瓶酒。很多人自殺前喝酒壯膽,也能減少死前的痛苦。

臥室十分整潔,枕頭壓在疊好的被子上,沒有枕巾。床頭櫃上有兩部手機,鄒陽的手機沒電了,陳燕的手機關機。

看來鄒陽覺得,沒有隱藏的必要了。

我勘查了現場環境,拉開冰箱門,打了個冷戰。裡面有幾塊紅色的肉——是人的乳頭和陰唇。

我們還找到一把小刀。

從現場看,鄒陽的犯罪證據確鑿。我們叫了運屍車,將屍體運回解剖室。

這是一次沒有破案壓力的解剖。

鄒陽的體格健壯,膚色較黑,刀片劃過時,能感到他的腹肌很厚實。

他的胸腹部出現汙綠色樹枝般的網狀,這叫腐敗靜脈網。不用靠近,能聞到屍臭。這些腐敗跡象說明,死亡時間在 48 到 72 小時以前。

鄒陽頸部有明顯的生前受力痕跡,沒有別的致命傷。確定死於機械性窒息。他胃裡全是啤酒,應該是喝多了才上吊的。

我提取了他的陰莖拭子,根據接觸即留痕的理論,如果他事後沒洗澡,陰莖拭子就有一定機率做出陳燕的 DNA,那麼證據鏈就更完美了。

解剖完畢,我對鄒陽屍體進行了認真縫合。哪怕他生前十惡不赦,屍體也該被尊重。

鄒陽的未婚妻接到通知來辨認屍體。她眼圈發紅,沒了之前的鎮靜,慢慢靠近解剖臺,眼中劃過一絲失望,沉默片刻,捂著臉離開。

把檢材送走後,我被同事拽出去吃了頓飯,晚上好好睡了一覺。說來也奇怪,當了 16 年法醫,我幾乎天天和屍體打交道,卻從來沒在夢裡見到過他們。

我心裡卻有些遺憾,案子裡嫌疑最大的人已經死亡,有些真相可能被永遠帶走了。

5 月 10 日早上,我接到市局電話,鄒陽家冰箱裡的人體組織是陳燕的,但從鄒陽的公寓裡發現的刀,並不是作案工具,上面沒有檢測出陳燕的 DNA。

緊接著,我聽到一件令人震驚的事:鄒陽的陰莖上沒有陳燕的 DNA,卻檢測出一名男性 DNA,和陳燕指甲中的 DNA 一致。勒死鄒陽的網線上,也檢測出相同的 DNA。

接近完整的證據鏈,出現了大瑕疵。

莫非鄒陽是個雙性戀?兩個人合夥弄死了陳燕?難道鄒陽的死另有隱情?

我趕緊作了彙報,大隊長沉默許久後表示:案子要繼續查。

大家好容易放鬆的弦又立刻緊繃起來。

技術科立即開會,重新梳理線索。

回顧勘察現場的情況,我們意識到公寓整潔得有點不正常。鄒陽穿著皮鞋縊死,地面上卻沒有腳印,門把手上也沒有指紋。可能有人清理了現場,而且一定和鄒陽相熟。

單從屍體看,鄒陽符合自縊身亡。但考慮到他使用的“上吊結”,脖子後面應該也有明顯的痕跡才對。

如果鄒陽不是自殺,我判斷,可能有人從背後用網線向上,勒暈或勒死鄒陽,再用上吊結把他懸吊起來。

之前從鄒陽胃裡檢測出和陳燕體內一致的鎮定安眠藥物。原本的推測是,鄒陽對陳燕實麻醉強姦,隨後服用安眠藥自縊身亡。

現在看來,結論必須推翻。

有人猜測,鄒陽是雙性戀,和神秘的男人合夥殺死陳燕。安眠藥來自神秘人,他殺了鄒陽滅口,目的是切斷線索。鄒陽死了,強姦殺害陳燕的事都可以推給鄒陽。

如果推測成立,神秘人真算是犯罪高手,這樣的犯罪手段,在我們這個小城很少見。

我在本子上寫了三個名字:陳燕、鄒陽、吳勝。在名字上畫了圈。

專案組調取了鄒陽小公寓的大廳監控。5 月 6 日晚上 11 點 50 分,有人走進公寓;次日凌晨 1 點多離開,1 小時後,又返回公寓。凌晨 3 點多,他離開公寓,再也沒出現。

這人出現在鄒陽死亡的時間範圍,非常可疑。

影片中他的面部很模糊,我感覺這個身影和吳勝很像。

吳勝作為死者的未婚夫,本來是應該首先調查的。然而因為在陳燕陰道內檢測出鄒陽的 DNA,這樣明顯的線索影響了我們的調查方向,將鄒陽列為首要嫌疑人。

同事想起,送陳燕的《死因通知書》時,吳勝得知警方已經鎖定嫌疑人。當時他的表現得很平淡,緝兇的訴求不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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