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回到2008》_第162章 那笑容輕易將我擊穿至粉碎
那笑容輕易將我擊穿至粉碎。
【我說過啦,不要同情我。一點,半點,都不要】
她說:幫我擦頭髮吧,王俊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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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件事,我想不明白。
她要吃人肉,要當年的那些人道歉……
做這些事,是為了什麼?
那天我給她擦乾了身體,換上了衣服,又從樓下給她買了點吃的,和她一起吃了晚飯。
就差在她家過夜了。
臨走的時候,我問她,你……準備什麼時候吃我的肉?
問完這個問題,我自己都覺得魔幻——我也是真的賤,怎麼就這麼心也甘情也願了呢。
那就現在啦,飯後甜點。
我一驚,後來索性認了,閉上眼睛,把胳膊遞到她嘴邊。
她咬了一口。
我吃痛。
【這就算吃過了吧?】
【終於……只差一件事了】
我愣了愣,回過神來,她鬆開了嘴。
抬起手,胳膊上,留下了一排她的牙印。
你這是?……
吃過了就是吃過了,去吧皮卡丘,去,去。她揮了揮手,打發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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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了一個人。
我的哥們。
一整個晚上,他都在縣城裡,騎著腳踏車,嗷嗷亂竄。他逢人就問,有沒有看到一個輪椅少女,她現在很危險,她很特麼危險!
後來,實在是一無所獲,連我都不知去向。於是各種恐怖猜想都冒出來了,少女被毀屍滅跡,人口拐賣,割腎傳說……
我是在派出所門口遇見他的。
彼時他正抱著警察的大腿,哀嚎你們能不能全城搜救,磕個頭求你們了!
我竟一時不敢上去告訴他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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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們倆出現在了職高裡。
我鼻青臉腫(讓哥們揍的),倆人正摩拳擦掌。
哥們透過他的表弟,打聽到了,當年欺負她的人都是誰。
在職高,我倆堵到了他們。
琳琳總總,十來個人,不愧是經常打架的小團伙,看起來,都身強力壯的。
他們都有些意外,大概是從沒見過,普高的學生過來約架,還只有兩個人。
我和哥們,從腳踏車上,卸下了丁字鎖。
他問我:所以,怎麼打?
左邊歸我。
我從右邊包抄。
乾死他們!
我倆抄著丁字鎖,一齊大喝了一聲,迎向那群人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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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戰之中,顧不及自己。
我手裡的丁字鎖,砸倒一個。忽然後腦勺捱了一個重重的肘擊,頓時天旋地轉,險些當場昏厥過去。
我被踹倒,在地上被瘋狂踢踹。
我護著腦袋,數不清多少人,嘴裡有很重的血腥味。
暈眩之中,又聽見了她的心聲。
【王俊逸,你不在班上】
【你去哪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