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回到2008》_第七十八章 可她們卻愈發肆無忌憚
可她們卻愈發肆無忌憚,後來的某一天,於巧巧被她們,強行帶進了女廁。門被鎖上後,在那裡,她遭到了來自同齡人,最惡毒的羞辱。
被那些女生,用鞋底踩住臉的時候。她兇狠的目光一閃而過,卻又被自己用力壓抑住了。
反抗?亦或是告訴老師,把事情鬧大?
開什麼玩笑,要是因此被人發現了 97 年的秘密,那就全完了。
她只能忍。
忍到她們對她失去興趣為止。
上課鈴聲敲響,她沉默著,一個人走出女廁,清洗身上的傷口與汙漬。
她沒有回教室,老師如果看到她這樣子,只會沒完沒了地追問下去。徑直來到醫務室,藉口下樓梯的時候摔傷,塗上紅藥水再回去。
這樣,誰也不會起疑。
她隱藏得很好。
只是那些個太妹,不知死活地吹噓,說什麼終於打了於巧巧那個騷婊子,被班上同學們聽見了,這才有了此刻這一幕。
於巧巧收起了手中的書,搖了搖頭。
她是在為自己而哭。
為自己被欺騙而哭。
這段時間,她收集裁剪了很多新聞報紙,那上面,都是一些命案的報道,本市的,外省的,乃至國外的。
那些一起又一起的兇案,成了她最好的學習資料。
兇手犯過什麼失誤,有過什麼成功的反偵察手段……
懷揣著 97 兇案的秘密,她不得不看下去。覆盤自己當年,都有過什麼失誤,遺漏過什麼線索。若是有朝一日,真的查到自己的頭上,她又該怎麼逃脫。
直到,前幾天,她在看到了一個這樣的報道。
「鞍河市幾名學生,劫殺了一名計程車司機,手段殘忍,然而,因為主犯均未滿十四歲,不用負刑事責任。」
「未滿十四歲,不負刑事責任。」
她幾乎以為自己的眼睛看錯了,反覆看了好幾遍。每一個字,都真實得那麼刺眼。
可她明明記得,1997 年,陰暗恐怖的那個夜晚,未來的自己留在日記上的那些話。
「殺了人,是要被槍斃的。」
那之後,她瘋狂地找了很多未成年人犯罪的報道,甚至是買下這本《刑法》。
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告訴她,原來未成年人犯罪,是不用承擔刑事責任的!
她上當了。
從未來回來的自己,狠狠地欺騙了她!
誘使她掩埋罪證,誘騙她終日活在謊言裡。
行差踏錯。
一步錯,步步錯。
到了今天,她已經無法回頭了。
也沒有必要回頭了。
她擦了擦眼角,向同學們笑笑。
「沒什麼。只是看到了一個很傷心的故事。」
11
幾日後,週五的晚上。
一件有意思的事情發生了。
那三個小太妹,因為其中一個要和男友約會,沒有像往常一樣聚在一起。
夜色下的清流,春寒料峭。
於巧巧和爸媽逛著步行街,偶遇了班主任,大家寒暄了起來。
同一片夜色下,一輛摩托車疾馳在公路上。
改裝後的排氣管,發出誇張的噪音。
那個小太妹,環抱著男友的腰,男友駕駛著摩托,而她講述著自己看不慣一個姓於的婊子,要男友週一來一趟學校。
「你們女生的事我不合適吧。」
「找點樂子嘛。有什麼關係。」
路過一段崎嶇路面時,摩托車身震動。
摩托的後輪,突然肉眼可見的擺動了起來。
網咖外的陰暗角落,另一個小太妹,正在和幾個社會上的哥哥抽菸。
那小太妹似乎剛學會抽菸不久,嗆了幾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