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回到2008》_第七十八章 可她們卻愈發肆無忌憚

《請回到2008》發布時間:2026-05-01回答zhihu

可她們卻愈發肆無忌憚,後來的某一天,於巧巧被她們,強行帶進了女廁。門被鎖上後,在那裡,她遭到了來自同齡人,最惡毒的羞辱。

被那些女生,用鞋底踩住臉的時候。她兇狠的目光一閃而過,卻又被自己用力壓抑住了。

反抗?亦或是告訴老師,把事情鬧大?

開什麼玩笑,要是因此被人發現了 97 年的秘密,那就全完了。

她只能忍。

忍到她們對她失去興趣為止。

上課鈴聲敲響,她沉默著,一個人走出女廁,清洗身上的傷口與汙漬。

她沒有回教室,老師如果看到她這樣子,只會沒完沒了地追問下去。徑直來到醫務室,藉口下樓梯的時候摔傷,塗上紅藥水再回去。

這樣,誰也不會起疑。

她隱藏得很好。

只是那些個太妹,不知死活地吹噓,說什麼終於打了於巧巧那個騷婊子,被班上同學們聽見了,這才有了此刻這一幕。

於巧巧收起了手中的書,搖了搖頭。

她是在為自己而哭。

為自己被欺騙而哭。

這段時間,她收集裁剪了很多新聞報紙,那上面,都是一些命案的報道,本市的,外省的,乃至國外的。

那些一起又一起的兇案,成了她最好的學習資料。

兇手犯過什麼失誤,有過什麼成功的反偵察手段……

懷揣著 97 兇案的秘密,她不得不看下去。覆盤自己當年,都有過什麼失誤,遺漏過什麼線索。若是有朝一日,真的查到自己的頭上,她又該怎麼逃脫。

直到,前幾天,她在看到了一個這樣的報道。

「鞍河市幾名學生,劫殺了一名計程車司機,手段殘忍,然而,因為主犯均未滿十四歲,不用負刑事責任。」

「未滿十四歲,不負刑事責任。」

她幾乎以為自己的眼睛看錯了,反覆看了好幾遍。每一個字,都真實得那麼刺眼。

可她明明記得,1997 年,陰暗恐怖的那個夜晚,未來的自己留在日記上的那些話。

「殺了人,是要被槍斃的。」

那之後,她瘋狂地找了很多未成年人犯罪的報道,甚至是買下這本《刑法》。

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告訴她,原來未成年人犯罪,是不用承擔刑事責任的!

她上當了。

從未來回來的自己,狠狠地欺騙了她!

誘使她掩埋罪證,誘騙她終日活在謊言裡。

行差踏錯。

一步錯,步步錯。

到了今天,她已經無法回頭了。

也沒有必要回頭了。

她擦了擦眼角,向同學們笑笑。

「沒什麼。只是看到了一個很傷心的故事。」

11

幾日後,週五的晚上。

一件有意思的事情發生了。

那三個小太妹,因為其中一個要和男友約會,沒有像往常一樣聚在一起。

夜色下的清流,春寒料峭。

於巧巧和爸媽逛著步行街,偶遇了班主任,大家寒暄了起來。

同一片夜色下,一輛摩托車疾馳在公路上。

改裝後的排氣管,發出誇張的噪音。

那個小太妹,環抱著男友的腰,男友駕駛著摩托,而她講述著自己看不慣一個姓於的婊子,要男友週一來一趟學校。

「你們女生的事我不合適吧。」

「找點樂子嘛。有什麼關係。」

路過一段崎嶇路面時,摩托車身震動。

摩托的後輪,突然肉眼可見的擺動了起來。

網咖外的陰暗角落,另一個小太妹,正在和幾個社會上的哥哥抽菸。

那小太妹似乎剛學會抽菸不久,嗆了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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