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回到2008》_第七十五章 那麼
「那麼,如果那個女孩,想要拯救自己的爸爸媽媽,她該怎麼做?」
白燁愣了一下,「除非,她能回到 2004 年。」
「是啊,如果她能夠回到 2004 年。可惜,這個世界上的事情,總是沒有那麼完美。往往在奇蹟發生的時候,你才明白,那些微不足道的偏差,卻是面前無法逾越的高山。」
於巧巧沉吟著,頓了頓。
「好了白燁,她的故事講完了,我們可以開始這個秘密了。」
於巧巧笑了笑。
「你的,我的,還有於小小的。只屬於我們三個人的秘密。」
3
這一切,都和 1997 年,那場大霧有關。
那一天,你和於小小的身體都被偷,你來不及救下你的爸爸,於小小送走了她的母親。
但你不知道,在那一天,還有一個小孩的身體被偷走了。
那個人,就是我。
現在在你們心裡,最歹毒的於巧巧。
對了,現在我可以告訴你了……偷身體這件事,只在 97 年發生過一次。我們三個,都只在那一天失竊過身體。
後來於小小身體幾次被偷,都是我製造的假象,把水攪渾,有利於我辦事。
現在看來,我做得還挺成功。對麼?
好了白燁,不用那樣看著我,我不賣關子了,就讓故事,回到最初吧。
4
1997 年,7 月 1 日,燕翔路,大霧。能見度不到兩米。
大霧,持續了一整個下午,白茫茫的霧氣散去後,途徑燕翔路的行人,發現了一具成年人的屍體,倒在血泊當中。
那是白燁的父親,後來警方調查,他是去看朋友,途徑了燕翔路,進入大霧後,遇害。
老陳那時候還是年輕警員,當時因為這起命案,深夜很遲才下班歸來。
沿著龍津河,走在回家的路上。他突然聽見河灘上,傳來了奇怪的動靜,像是有誰在用手刨土。
他壓低了腳步,朝著聲音的方向走去,卻看到了永生難忘的一幕。
一個小女孩,還在上小學年紀的女孩。
那個小女孩,刨開了泥土,掩埋了一件帶血的雨衣,以及一把,沾了血腥味的刀。
那個女孩,是他從小看著長大的於巧巧。
5
1997 年的 7 月 1 號,在於巧巧的記憶裡,是最恐怖的一天。
她清清楚楚地記得,自己在 6 月 30 號睡去,滿心期待著即將到來的暑假,在日記裡,提前寫好了要去鄉下看外婆的規劃。
可是當她一覺醒來的時候,已經是 7 月 2 號的凌晨了,夜裡十二點半。
「我睡了一整天麼?」
那個點,爸爸媽媽都睡著了,於巧巧茫然地從床上爬起,發現自己渾身的肌肉都很痠痛。
她打開了房間的燈。
一些詭異的異常,都在她眼前晃動著。
自己的鞋子上,有好多塵土,像是今天一天,被穿著去過很多地方。
桌上的日記,不見了。
她開啟抽屜,在裡面發現了日記。
可那本日記攤開著,最新的那一頁,寫著。
「於巧巧,我是偷你身體的人。」
「我是十一年後的你。」
這是什麼?於巧巧茫然地翻了幾頁,她不記得自己有寫過這樣的內容,這是誰的惡作劇麼?
她爬下床,想去廚房找點吃的,可是無意間,腳上好像踢到了什麼東西。
她低下頭,那是藏在床底的一件雨衣。
帶血的雨衣。
以及一把沾了血腥味的刀。
她被驚嚇的完全說不出話來。
6,
客廳裡,敲門聲。
媽媽揉著眼睛,開了門,是老陳的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