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書了,穿成一本真假千金文裡的炮灰假千金。
按照劇情,真千金今天回家,我會當眾失態、瘋狂作妖、把自己最後一點體面也折騰乾淨,然後在全家厭惡的目光裡被掃地出門。
我睜開眼,盯著天花板沉默了三秒。
第一反應不是哭。
也不是認命。
而是猛地坐起來,衝向衣帽間。
十分鐘後,我坐在一地高定禮服和奢侈品包中間,冷靜地拿起手機,點開二手平臺。
原因很簡單。
豪門認不認我無所謂。
但這些東西,我不能白留。
樓下傳來傭人的聲音:
「小姐,先生和太太讓您下樓,真正的沈小姐回來了。」
我一邊給限量包拍照,一邊頭也不抬地回:
「讓她先等會兒。」
「我這邊有幾樣東西,得趕在劇情開始前先掛出去。」
如果你要問我,別人穿書都先研究劇情,我為什麼第一反應是盤庫存。
答案也很簡單。
因為我倒黴慣了。
真的。
我上輩子活了二十六年,基本沒怎麼沾過好運。
小學抽獎,別的同學人手一個文具盒,我抽到「謝謝參與」。
中學分班,別人坐窗邊,我永遠靠垃圾桶。
大學談個戀愛,男朋友是個劈腿還找我借錢買鞋的廢物。
畢業進公司,熬夜做方案,最後署名永遠是領導和關係戶。
如果說別人遇到倒黴事,第一反應是「怎麼會這樣」。
那我第一反應通常是:
「行,熟悉的劇情。」
然後第二反應就是:
「先看損失能不能救。」
所以現在我穿成豪門假千金,知道自己馬上要被趕出門,我腦子裡根本沒有「怎麼辦我不是親生的」這種無效問題。
我腦子裡只有三個最核心的問題:
第一,這具身體名下有沒有錢。
第二,沈家給過原主什麼是法律上歸原主的。
第三,我要滾的話,能帶走多少。
穿書這種事都能輪到我,說明老天爺對我真挺有想法。
但它想搞我歸想搞我。
我不能配合它白搞。
於是我先查了手機銀行。
很好。
餘額六萬三。
不算很多,但足夠我對這個世界先建立一點基本信任。
然後我開始查名下賬戶、備忘錄、聊天記錄、購物軟體和原主平時的消費記錄。
越查我越來精神。
原主雖然是豪門假千金,但顯然不是很有商業頭腦的那種。
簡單說,就是花錢挺會,存錢一般,腦子不太用來記賬。
但她有個優點:
她愛買貴的。
衣帽間一整面牆的高定禮服,幾乎都只穿過一次。
二十多個奢侈品包,常用的沒幾個。
首飾櫃裡還有七八套珠寶和表。
甚至連沒拆吊牌的鞋都有一排。
我蹲在地毯上,看著這一屋子閃閃發光的東西,終於由衷感嘆了一句:
「劇情要趕我走之前,好歹先給我留了點啟動資金。」
我低頭繼續拍照。
愛馬仕,掛。
香奈兒,掛。
高定禮服,掛。
限量鞋,掛。
珠寶暫緩,先看是不是定製刻字款。
我做事一向很講究效率。
既然原劇情裡,我今天必定要被趕出沈家,那我就不能把時間浪費在「他們還愛不愛我」這種毫無收益的問題上。
豪門親情這東西,聽著金貴,其實最虛。
現金流才是真的。
我正拍到第三個包,腦子裡突然閃過一段原文劇情。
對了。
今天不只是真千金回家。
還是原主那個狗未婚夫第一次明確站隊的日子。
原書裡,男方叫陸承則。
豪門聯姻物件,皮相不錯,腦子一般,最擅長的事就是一臉冷靜地說一些特別勢利的話。
比如原劇情裡,他會在我被全家審視的時候,皺著眉說:
「你不該繼續留在沈家。」
表面是理智。
實際上是落井下石。
想到這兒,我順手點開原主和陸承則的聊天記錄。
兩秒後,我冷笑了一聲。
很好。
這位未婚夫比我想象中還值錢一點。
不是因為他多深情。
而是因為他前前後後送過原主不少貴東西。
表、包、項鍊、定製裙、還有一輛車。
我心裡頓時警覺起來。
等等。
車在不在我名下?
我飛快去翻車險和購車記錄。
三分鐘後,我沉默了。
行。
車在他名下。
狗東西送禮都知道防風險。
但問題不大。
禮物也不是不能賣。
我一邊把他送的包和首飾單獨放一堆,一邊小聲總結:
「別人穿書先認親,我穿書先認貨。」
「真千金回不回家先不說,這位前任未婚夫的禮物,我今天得先給他變現一輪。」
樓下傭人又來敲門了,這次聲音更急:
「小姐,先生有點生氣了。」
我看了眼地上還沒拍完的東西,忍不住嘖了一聲。
真煩。
別人認親就認親,能不能別耽誤我清倉。
「知道了。」我揚聲回她,「讓他再氣五分鐘。」
我下樓的時候,客廳裡已經坐滿了人。
主位上是沈父沈母。
沈母眼圈發紅,明顯是剛哭過。
旁邊坐著一個穿白裙子的年輕女孩,長髮,素顏,眼神有點侷促也有點倔。
不用問,這就是真千金,沈聽禾。
她對面是原主那個便宜哥哥,沈硯。
側邊沙發上還坐著陸承則,一身黑西裝,眉眼冷淡,往那兒一坐就一副「我很忙但我願意抽空來看你們家倫理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