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慰安婦」:無法癒合的民族創傷_第四章 朝鮮慰安婦資料照片在傷好之後
朝鮮慰安婦資料照片
在傷好之後,她再次被抓回了慰安所。
幾年之後,樸永心被日軍當局作為「軍需品」送往東南亞戰場。隨後,又被分配在駐緬甸與中國雲南西部的日軍部隊中。
在那裡,需要她「慰安」的是日軍精銳的第 56 師團。
這個部隊於 1942 年 5、6 月從緬甸攻入中國雲南省西部,企圖進擊雲南省會昆明,包抄中國國民政府大後方地區的後路。
但在怒江邊,他們遭到中國軍民的拼死抵抗,一直未能跨過怒江,形成為時兩年多的中、日軍隊隔怒江對峙的態勢。
在這漫長的對峙時期,日軍當局為維持士氣,從後方調來大批慰安婦「勞軍」,其中就有從南京調去的許多日籍、朝鮮籍、中國籍的慰安婦。
兩年後的夏季,戰爭局勢扭轉了:中國軍隊反攻怒江西岸,日軍第 56 師團拼死抵抗,於當年 9 月初全軍覆沒。
然而,慰安婦們面臨的卻不是生的希望,而是死的必然。
因為日本軍隊對待慰安婦的制度是:當危急時刻,日軍要先殺死慰安婦,然後撤退,或者自殺。
屠夫即便是到了自殺的境地,都會先屠殺掉無辜的人!
在太平洋戰場,慰安婦都睡在戰壕裡。在最後的撤退環節,負責她們的少尉在戰壕入口處吹哨子,但裡面沒有動靜,他又唱起了日本國歌,這才從裡面走出五六個人來,但這些女人一出來就都被打死。
然後,少尉又舉槍瘋狂地往戰壕裡進行掃射,等掃射完畢進去一看,裡面六七十名慰安婦已經全部被殺死,橫七豎八地倒了一地。
日本人在庫頁島最北邊的波羅乃斯克輸送了眾多朝鮮籍慰安婦。
1945 年 8 月 10 日,日本人開始撤退,但這些慰安婦卻什麼也不知道,等她們得知自己被遺棄時,便不顧一切地直奔車站。
火車載著日本人開走了。她們邊追趕火車,邊喊把她們帶走,但日軍根本不理睬,列車徑直往前開去。
她們拼死跑到了火車的前面,火車依舊未停;她們跑得精疲力竭最後倒在鐵軌上,火車從她們身上軋過去,鮮血頓時染紅了火車和鐵軌,血肉骨頭沾滿了火車車輪……
讓我們回到怒江西岸:在那裡,最後一批日軍舉槍屠殺了隨軍的慰安婦,然後全部自殺。
但在日軍的槍口下,竟然有 4 個朝鮮慰安婦奇蹟般地逃了出來,最後被中國軍隊俘虜,並留下了一張被俘慰安婦的「經典照片」。
其中就有那個曾經在南京利濟巷 2 號慰安所中生活過三年、後被送往滇西松山的樸永心。
…
圖中孕婦即為樸永心
1944 年 9 月 3 日,中國遠征軍士兵在雲南龍陵救下了 4 名朝鮮慰安婦,美軍聯合通訊社記者瓦爾特 · 烏勒拍下了這一幕。圖中孕婦即為樸永心,當時,她年僅 22 歲。
此時她已懷孕幾個月,腹部隆起,在激烈的逃生路上下身流血不止,生命垂危。
中國軍隊將她送到醫院搶救,取出死胎,保住了她的性命。
樸永心再也不能生育,她從孤兒院收養了一個小孩,在艱難中活到了 80 多歲,活到了 21 世紀。我們南京學者與日本學者經過數年的共同努力,在平壤找到了這位飽經滄桑血淚的老人。
她以自己的親身經歷揭露日本軍國主義的罪行,控訴罪惡的慰安婦制度給她帶來的終生的痛苦。
8、【為了我們的同胞姐妹們】
同樣堅持發聲的,還有活下來的萬愛花。
1992 年 12 月 9 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在日本東京召開「戰爭受害女性國際聽證會」,63 歲的萬愛花作為中國大陸受害女性唯—代表在聽證會上發言,並脫衣露出身上多處傷痕,指證侵華日軍暴行。
自 1995 年起,作為中國大陸首批起訴日本政府的慰安婦制度受害者,萬愛花連同其他受害女性開始了長達 20 多年的維權之路。
但,她們沒有獲得任何賠償,甚至沒有獲得過哪怕一句道歉。
現實是,截至 2010 年,中國大陸一共有 24 名「慰安婦」受害者分四批向日本政府提起訴訟。
其中,前三批起訴者為山西籍「慰安婦」倖存者,第四批起訴者為海南籍「慰安婦」倖存者。
但是最終都以敗訴而告終。
…
2000 年 12 月 8 日至 12 日,萬愛花(前排左三)等在東京控訴日軍暴行
慰安婦賠償訴訟在日本的法庭上遇到的日本法理上的障礙,主要的是「國家無答責」的原則和「時效」限制兩個問題。
「國家無答責」的原則是在日本明治憲法中確立的,稱國家對於在行使權力的過程中產生的傷害,包括戰爭中的傷害可不負責任。
日本法庭在對中國的戰爭受害訴訟進行判決的時候,認為對當時的行為需要根據當時的法律來判斷,往往以「戰後的賠償訴訟是由國家賠償法生效前的國家權力行為造成的,所以仍然適用於國家無答責的原則」為理由,駁回原告的訴訟賠償要求。
慰安婦受害者們遭遇的第二個障礙是「時效」限制。
因為日本法庭不支援原告根據中國民法對被告的不法行為進行審判,而主張運用日本民法。
但日本民法第 724 條在判例中規定了「時效期」,即原告的權利在經過一定的時間(20 年)後就會消滅。
而中國原告的賠償要求多數是針對 20 年以前的傷害,因此在形式上是過了時效期的。
日本法庭一邊高舉著「國家無答責」原則,另一邊以「時效期」為限制條件,拒絕對中國慰安婦做出任何賠償。
國際社會也不能奈日本何。
針對日本「慰安婦」問題,從 1995 年起,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等機構相繼向日本政府提出瞭解決戰後賠償問題的報告與勸告。
日本政府在十分被動的情況下承認日本政府設定和運營了慰安所的行為,但他們拒絕道歉,只是雞賊地建立了一個「亞洲婦女基金」,企圖以民間慰問金的形式向戰爭中受到傷害的「慰安婦」予以補償。
不過,萬愛花等受害人拒絕接受這種方式的「慰問」,而要求日本政府的正式謝罪。
國際社會一直在譴責,但沒能促成實質性的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