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老公死在小三床上,我成了最大贏家_第10章 這期間
這期間,沈夢的家人和她自己聘請的律師,開始千方百計地想聯絡我,表達歉意,乞求諒解。
電話被我拉黑,他們甚至找到了我公司樓下,被我讓保安請了出去。
最後,他們透過我的律師,傳達了他們願意傾盡所有賠償,只求我能出具一份諒解書,以便在法庭上為沈夢爭取從輕量刑。
我的律師將對方提出的條件轉達給我:沈夢及其家人願意拿出全部積蓄,加上變賣她名下的一些首飾、包包,湊足兩百萬,賠償給我,只求一份諒解書。
“趙女士,從實務角度,如果能夠達成諒解,法官在量刑時確實會予以考慮,可能減少一定的基準刑。沈夢的律師暗示,如果沒有諒解,以本案情節,她可能面臨十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如果有諒解,或許能爭取到八年左右。”
我的律師客觀地分析道。
我坐在寬敞明亮的辦公室裡,手裡把玩著一支筆。
窗外陽光正好,是我用李明澤的遺產,加上迅速變現的部分投資,剛剛盤下的新工作室。
李明澤的父母在得知我要化悲痛為力量專注事業時,不僅沒有反對,還將他們手頭一部分李明澤的遺產提前過戶給了我,以示支援。
八年還是十年,有區別嗎?對於沈夢來說,都是漫長的、足以摧毀一個女人最美好年華的牢獄之災。
而那兩百萬,不過是她為她的貪婪、無恥和愚蠢支付的代價,是我應得的、微不足道的補償。
我放下筆,看向律師,聲音清晰而冰冷:“她對我,對李明澤的父母,對我們這個家造成的傷害,不是錢能彌補的。
我要她為自己做的事,付出法律上最嚴厲的代價。”
律師眼中閃過一絲欽佩,點了點頭:“明白。我們會堅持刑事部分的訴求,並在民事部分爭取最大額賠償。”
最終,在法庭上,面對確鑿的證據和我方律師邏輯嚴密、感情充沛的指控,沈夢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對自己過失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泣不成聲地表示悔罪,乞求寬大處理。
法官當庭宣判:沈夢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判處其賠償被害人家屬各項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人民幣兩百零三萬元。
法槌落下的聲音清脆而冰冷。
沈夢癱軟在地,被法警架起時,面如死灰。
旁聽席上,李明澤的母親捂著臉低聲啜泣,他父親緊緊摟著她的肩膀,老淚縱橫。
而我,只是靜靜地坐在原告席上,聽著判決,臉上沒有大仇得報的狂喜,只有一片深潭般的平靜。
兩百萬賠償金很快到賬。
我拿出一部分,以李明澤的名義設立了一個小小的慈善基金,資助貧困心臟病患者。
不多,只是個形式,卻足以堵住悠悠眾口,為我贏得重情重義、以德報怨的美名。
剩下的,和我繼承的李明澤全部遺產一起,成為了我新生活的基石。
我賣掉了那棟充滿回憶的房子,搬進了市中心一處視野開闊的高階公寓。
辭去了原來那份不溫不火的工作,全心投入到自己的新工作室中。
我學習,旅行,投資,將生活過得充實而精彩。
我不再是誰的妻子,不再是誰的附屬。
我是我自己財產的主人,是自己人生的主宰。
葬禮上,我是失去丈夫的可憐未亡人。
法庭上,我是為夫討公道的堅強原告。
而此刻,陽光灑滿我的新辦公桌,在剛剛簽下的一份利潤可觀的專案合同上,我的簽名凌厲而自信。
我只是趙欣然。
一個,最後的贏家。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