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第二十八次離家出走後,我決定不要她了》陸迢江予念江旭東_第十章 所幸
所幸,這次的事件沒有人員傷亡。
我們報了警。
江予念因縱火未遂被送進了少管所。
被帶走的時候,她眼睛裡還是濃濃的恨意。
我不知道這恨究竟從何而來。
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有沒有做錯。
只希望她到了少管所,能夠好好改造。
無論如何,我不希望她永遠活在恨裡。
那樣太痛苦了。
那對虐待她的夫妻也被判了刑。
一切都結束之後,我們坐上了去往新城市的飛機。
予歡靠在我肩上,小聲問:“媽媽,我們還會回來嗎?”
“也許會,也許不會。”我摸摸她的頭,“但不管在哪裡,我們三個人在一起,就是家。”
她笑了。
這是江予念離開後,她第一次露出這麼輕鬆的笑容。
“嗯!我們三個人永遠在一起!”
飛機起飛,這座城市在腳下越來越小。
那些痛苦和眼淚,都將被留在身後。
前方是新的生活,新的開始。
偶爾,我還是會忍不住想起予念。
我不知道,在少管所裡,她會不會想起我們。
會不會想起,她曾經擁有過一個多麼溫暖的家。
只是,再也回不去了。
有些路走錯了,就真的不能回頭了。
而我們也終於學會了放手。
生活還要繼續。
日子會越來越好的,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