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第二十八次離家出走後,我決定不要她了》陸迢江予念江旭東_第一章 跨年夜當晚

跨年夜當晚,全家一起放煙花。

只因我順手把仙女棒先給了離得更近的二女兒。

大女兒便把剩下所有的仙女棒通通折斷。

她指著二女兒大吼:

“玩玩玩讓你玩!什麼都要跟我搶,你怎麼不去死啊?”

又哭得撕心裂肺,質問我和老公:

“為什麼不先給我?你們為什麼總是這麼偏心?我不要你們當我爸爸媽媽了!”

說完她不顧一切衝出家門。

我們沒追上她。

只能報警,又開車找了她整整三天三夜。

終於找到她後,她在警局哭鬧著不肯跟我們回家。

“我才不要你們這種偏心的父母!我不回去!”

我平靜望著她,反問:

“予念,你想好了麼?”

“如果你不想要我們了,那我們,也不要你了。”

江予念愣了一下。

隨即哭得更慘烈。

一旁的女警忙打圓場:

“她還是個孩子,你別和她較真啊。”

我不是較真,我只是累了。

數一數,這是予念離家出走的第二十八次。

之前也是一樣,都是因為各種雞毛蒜皮的小事。

飯間我給予歡多夾一筷子菜,她要生氣。

分盤的炒雞蛋,她要一塊一塊挑出來數。

如果不小心給予歡分多了,她也要生氣。

還會把妹妹盤子裡的菜都扔進垃圾桶。

“既然你們偏心,那誰都別吃!”

為了讓她覺得公平,我們甚至買了一個食物秤。

每次分盤的食物都按克量好。

不僅是吃的,還有用的。

每次買的衣服、鞋子、帽子……

她都要先挑。

如果不順心意,也要離家出走。

我們對她打不得,罵不得。

說重一句,她立馬小腿往窗戶上跨。

鬧著要跳樓。

我和江旭東嘗試和她溝通。

她又會馬上大哭大鬧。

說我們偏心妹妹。

不穿鞋就往外面跑。

逢人就說我們有二胎就不要她了。

連鞋都不給她穿。

我們解釋也解釋不清楚。

只能默默忍耐。

哄著她跟我們回家。

今天是第二十八次。

我第一次感到身心俱疲。

她的哭聲就像一顆炸彈。

炸光了我所有的耐心。

可江旭東的還沒有。

他嘆了一口氣,半跪在予念面前。

好聲好氣地哄著:

“乖女兒,都是爸媽的錯,趕緊跟我們回家吧。”

見江旭東服了軟,她臉上閃過一抹得意。

那種表情我很熟悉。

是她確定已經拿捏住了我們。

之後,就要開始提條件了。

“要我回去也可以,你們得答應我幾個要求。”

“行,你說吧,無論什麼要求,我們都滿足你!”

“我要買那臺最新款的筆記型電腦,還有上次去商場試玩的那款Switch,你們也要買給我。”

“還有,”她停頓了一下,噘著嘴繼續道,“你們要把江予歡送回奶奶家,我不要和她住在一起,我討厭她!”

“……乖乖,予歡是你的妹妹,你怎麼能把她趕走呢?”

予念一聽自己被拒絕,立馬推開江旭東。

“她才不是我妹妹!”

“你們生她的時候,經過我同意了嗎?”

予念又要開鬧。

江旭東沒辦法,急得團團轉。

回頭看了我一眼,對我比了口型:

“老婆,這怎麼辦啊?”

我深吸一口氣,把他從地上拽了起來,又對予念道:

“予念,你已經十二歲了,不是小孩子了。”

“你和予歡都是爸爸媽媽的女兒,我們是不會把予歡送回老家的。”

“無論你怎麼鬧,都不可能。”

“所以,你到底要不要和我們回家?如果不回的話,我們就先走了。”

說完,我扯著江旭東的胳膊就往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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