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宿命_第二章 來人一身白色錦衣

28. 宿命發布時間:2026-04-25鳳凰蠱:美人無歸路

來人一身白色錦衣,面容清俊,和夜流觴三分相似,只是多了一絲少年特有的青澀與稚嫩。他來了以後,什麼也不做,目光直勾勾地盯著我,似要用眼神勾出這身光鮮皮囊下卑怯的靈魂。

「皇弟,你怎麼來了?」

對視良久,我率先敗下陣來,乾巴巴地開口朝他笑道。

夜流觴的堂弟,夜棋仍然看著我,只是說:「你要嫁人了。」

我分不清這是陳述還是疑問,於是只能繼續幹巴巴地笑。

或許是我笑得不夠單純不做作,或許是兩邊嘴角彎曲的弧度不一致,又是我笑的時候是用左手撩的頭髮而不是右手,總之這個笑容惹惱了他,他一把抓住我的手,將我逼至角落,盯著我,一字一句地說:

「曲芸芸,明明是你說你喜歡我的,你怎麼能嫁給別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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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這樣說過嗎?

當然有!

我能承認嗎?

絕逼不能!

於是我只好裝糊塗道:

「皇弟你是不是被一個如我這般美麗智慧又霸氣側漏的女子傷害過所以錯把我認成了她,這樣不好吧雖然我也同樣美麗智慧霸氣側漏可我是你的皇嫂了啊俗話說兄弟妻不可欺這個道理你懂吧你不懂我也可以給你解釋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哥哥的媳婦兒……」

女主果然是女主,這麼一長串話氣兒都不喘一口就說出來了,我覺得我還能繼續扯下去,如果沒有對上夜棋的眼神的話。

如果說夜流觴的眼睛像漆黑的墨玉,那夜棋的眼睛裡就藏了星星,此刻他眼裡的星輝卻緩緩暗了,他問我:

「所以之前的一切都是騙我的,喜歡我也是假的?」

怎麼會是假的呢,那是我這輩子第一次對人說喜歡。

「對。」我覺得自己就是渣女本女。

「你喜歡皇兄?」

在你眼裡我品味就那麼差嗎?

「不喜歡為什麼要嫁呢?」我深吸一口氣,閉上眼道。

「好,我知道了。」

問清楚這一切後,夜棋轉身就走,背影毫不留戀。直到腳步聲消失我才敢睜開眼,只覺得心好像缺了一角,不疼,但就是這般空落落的才更教人難受。

我的心裡住著一個烈酒西風,陪我仗劍天涯白衣少年,他的名字叫阿棋。

那時劇情進行到我和夜流觴分別,我獨自一人拜師學藝,遊歷江湖。

關於那幾年,作者以「一晃三年五載」便一筆略過,但對我來說,那是我此生最自由,最快樂的五年。

我可以不是女主,不用每天昧著良心周旋於男主男配之間。我可以只是個在行走江湖的俠女,只是純粹的曲芸芸。

阿棋就是我在那時候撿到的,那一年,我十六歲,他十四歲。我在樹林裡撿到受傷的他,本著日行一善的原則將他救了回來。

不想救回的小鬼頭非但絲毫不懂感激,反而還惡劣地叫我大嬸,說我長得像他娘。我趕他他不走,他不走我就走,我一走他就跟,這張嘴只要一逮到機會就在我耳邊噼裡啪啦地說,就算蒼蠅也沒這麼煩。

日暮西山,天涯客路,酒旗招搖,我騎在馬背上,聽著牽馬少年談天侃地,神色頗為不耐,卻始終沒有叫他停下。

我時常盯著地上兩人一馬的影子發呆,一盯就是五六年,漸漸地習慣了這樣快活的日子以及話癆的少年。

我想,所謂喜歡,即是習慣,如水之於魚,置身其中時尚無所覺,等真正離開,才會覺得,周遭少了一樣東西,卻好像空了天地。

我覺得阿棋就像一個快樂的傻逼,不知來路,不知歸處,不知己命。

他是書中連出場都不曾有的路人甲,不必經歷血雨腥風,雖平凡卻可一世無憂。我想,如果我不是女主,大概可以和他做個絕代雙傻,讓整個江湖在我們的陰影裡顫抖。

但世上沒有如果,我身上套著宿命的枷鎖,我有一個羨煞旁人卻一眼就能望穿底的「美好」未來。

我喜歡他,所以我更要離開他。

離開之前,我曾問他信不信命。

那天他一反常態地安靜了很久,垂著眼說,命可以信,但卻不可以認。若知命而認命,那這樣按部就班地活著,還有什麼意思?

「那如果我們每個人都是被命運操控的木偶,一切只能朝已定好的軌跡發展呢?」

「那我就斬斷命運的絲線,然後帶著你亡命天涯!」

那時少年的眼裡滿是未經世事磨鍊的朝氣和不知不畏的銳氣,彷彿整個天地間唯他一人能執劍與這該死的命運對決。

我頗為感動地說,阿棋啊,謝謝你想著帶上我。

他說不必客氣,畢竟我是唯一一個願意聽他說話長達五年的人。既然可以忍五年,那忍一輩子也不是什麼問題。

最後的最後,告別的話怎麼到的嘴邊,就又被用同樣的方式吞了回去。

我們喝了最後一頓酒,我借酒撒瘋,親了一下他的臉頰,對他說,阿棋,我喜歡你。

他醉了,臉頰紅得像醉蝦。

趁他沒醒,我不告而別。

此後大概沒機會再見了吧。我繼續按部就班地走向已定好的終點,他繼續無憂無慮地在世間逍遙。

很久很久以後,久到時間都泛黃捲曲,我會成為叱吒風雲的女帝,他也會找到另一個願意聽他絮絮叨叨也不覺得煩的姑娘,牽著馬陪她浪跡天涯,而這五年,我與他生命交匯的唯一節點,有我一人珍藏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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