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半死清霜後》秦瑤瑤陶聞笙_第二章 一夜未眠
一夜未眠。
天亮時我拎著垃圾袋下樓,晨霧還沒散盡。
手腕被攥住的瞬間,垃圾袋掉在地上。
陶聞笙的眼睛裡全是紅血絲,下巴泛著青茬。
“瑤瑤,我們談談。”
兒子從車後座鑽出來,小手抓住我衣角。
“媽媽回家。”
那聲“媽媽”像針扎進心口。
我輕輕把他手指一根根掰開,蹲下來平視他。
“豆豆,阿姨不是你媽媽。”
孩子眼眶瞬間紅了。
我只是冷冷的望著他。
當初是他說過不想讓我當他的媽媽,為何如今這麼傷心?
我甩開陶聞笙的手。
“我跟你沒什麼好聊的,三年前,我們就已經結束了。”
他喉結劇烈滾動。
“她是我的救命恩人,當初我別無選擇。”
“瑤瑤,我向你保證,以後我一定會好好對你。”
他的一句話,將我好不容易癒合的傷口給撕開,血淋淋的。
我打斷他,笑著笑著眼淚砸了出來。
“你沒得選,所以就能選讓我弟弟去死?”
就因為黎思琪是他的救命恩人,就要活生生犧牲我的親弟弟。
我的弟弟被黎思琪的弟弟捅了99刀。
可當我將她的弟弟告上法庭。
我沒有任何敗績的律師丈夫,站在我的對立面。
他不知道從哪兒找來證據。
說是我弟弟意圖侵害未成年少女。
而黎思琪的弟弟只是見義勇為,不小心將我的弟弟捅傷了。
而我的五歲大的親兒子,作為證人。
說他親眼看到我的弟弟對小姑娘意圖不軌。
就這樣。
小志成了人人唾棄的畜牲。
可他,明明是一個善良的好孩子,甚至會打工攢錢給流浪貓買罐頭。
休庭後,我在停車場堵住陶聞笙。
他扯松領帶,語氣疲憊得像在哄不懂事的孩子。
“證據鏈很完整,瑤瑤,小志他確實做錯了。”
我當時給了他一耳光。
最後,我才知道。
侵犯未成年的不是小志。
小志是見義勇為的英雄。
是陶聞笙出面,讓所有證人都改變了供詞。
現在想想,打得還不夠重。
我紅著眼眶,抬手一巴掌甩在他的臉上。
“給我滾,我不想看到你。”
陶聞笙還想說話,我被人一把給推開。
黎思琪站在我面前。
“那些事情都是我的錯,我只有弟弟一個親人,是我求聞笙。”
“這些事情都跟他沒關係,你要怪就怪我吧。”
“可是他這麼愛你,這三年來,一直都在等你,你不能對他說這種話。”
我眼神冰冷。
抬腿一腳踹在她的肚子上。
“在我面前,還輪不到你說這種話。”
我抬腿還想再踹一腳。
她蜷縮下去時,陶聞笙終於變了臉色。
他一把將她護住。
“你鬧夠沒有?”
“至少你弟弟還活著,思琪這麼多年,被愧疚折磨,患上了嚴重的憂鬱症,你不能怪她。”
面前兩人一唱一和,讓我覺得噁心極了。
我嘴角扯出嘲諷的笑。
“渣男賤女,既然你不想讓我對她動手,那你們都不要出現在我面前。”
我的弟弟還活著?
這是我今年聽過最大的笑話。
怕是律師大人,從來沒有關注過我們一家人的狀況。
他壓根不知道。
弟弟在被冤枉後,一時想不開,在牢裡自殺了。
不過如今我和他已經是陌生人。
我沒必要告訴他這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