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開店閨蜜哭窮,我反手查賬讓她新店開不了_第五章.
第五章.
老孟第二天約我在倉庫見面。
他把一個檔案袋放到桌上。
“我只能給你看,不能說是我主動給的。”
我開啟檔案袋。
兩家店的出貨單按月份排在一起。
舊店和關聯店用的是同一批低糖奶油、代糖粉和可可脂。
有些日期甚至完全重合。
“為什麼要拆兩張單?”
老孟撓了撓頭。
“林總說,新店和舊店各自結算。可送貨地址有幾次是同一個。”
“簽收人呢?”
他把最下面一張單翻出來。
簽收欄寫著三個字。
林曼寧。
我拍下照片,沒有讓老孟籤任何證明。
“你先保管原件。”
“要是真鬧到後面,你還得找我。”
“我會按正規流程找你。”
離開倉庫後,我聯絡了三位老客戶。
她們都在不同店鋪買過同款低糖蛋糕。
一個客戶發來照片,包裝盒上的貼紙不一樣,蛋糕上的糖花卻完全一樣。
另一個客戶說,新店客服還告訴她,這是品牌最早的招牌款。
我把訂單時間和平臺核銷記錄對上。
關聯店並不是臨時幫忙。
它已經持續經營了幾個月。
林曼寧知道我在聯絡客戶,很快在群裡發了宣告。
“許棠停止配方授權,導致新店備貨困難。我們會盡量減少對顧客的影響。”
她沒有提我是誰。
也沒有提我為什麼停授權。
代運營小陳緊接著發了一句。
“合作最怕有人情緒化。”
我回復。
“請按合同和授權範圍發貨。”
群裡安靜了。
下午,老孟又給我發來一張九個月前的總表。
他說這是倉庫留底,原本沒想交出來。
總表最下面寫著:
新店首批招牌系列,簽收人:林曼寧。
我把這張表交給會計。
會計說,光靠這張表還不能證明利潤歸誰,但足以證明兩家店的經營有交叉。
“還差什麼?”
“訂單、出貨和人員關係。”
我想起平臺裡的那個手機號。
周啟明。
我透過公開商戶資訊查到,關聯店的營業執照確實掛在他名下。
可平臺登入裝置裡,出現過林曼寧的手機。
我把查詢結果儲存下來。
這時林曼寧突然打電話。
“你到底想要什麼?”
“九個月的真實分成。”
“你已經知道我沒錢。”
“那你為什麼還開第二家店?”
她沒有回答。
我繼續說。
“還有我的配方。”
“我們一起研發的。”
“最早版本是誰上傳的?”
電話那頭又沉默了。
結束通話後,我開啟雲端資料夾。
那裡面有三年前的配方草稿。
建立人是我。
上傳裝置也是我的舊手機。
但品牌文件裡,署名正在被一點點刪掉。
我點開文件的歷史版本。
第一次刪名發生在五個月前,正是關聯店上線的前一天。
修改賬號屬於林曼寧,備註寫著“統一品牌口徑”。
第二次修改,她刪掉了研發記錄裡的試做日期,只留下品牌成立後的版本。
第三次,她把我上傳的配方附件改名為“門店標準資料”。
我把三個歷史頁面逐一存證。
存證平臺要求我補充原檔案,不接受只有截圖的版本。
我從舊電腦找到自動備份的配方表,檔案屬性顯示建立日期早於甜品店註冊時間。
律師提醒我,時間記錄能說明創作先後,但店裡實際用了多少,仍要靠訂單和出貨記錄對應。
我把那句話記下來,沒有急著把作者證明當成結案。
這時,一位老客戶給我發來聊天截圖。
她曾經問新店客服,蛋糕是不是許老師做的。
客服回答:“許老師早就退出了,現在的配方屬於曼寧品牌。”
截圖時間在三個月前。
可三個月前,我還每天給舊店調整烤制引數,林曼寧也從沒通知我退出。
我把截圖發給她。
“誰授權客服這麼說?”
她很快撤回一條訊息,重新回覆。
“員工不瞭解情況,說錯一句很正常。”
我看見被撤回內容的通知預覽。
上面只有一句。
“品牌遲早都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