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留下億萬股權,彈幕卻讓我選破舊老房子_第十四章 14遺產分割案的判決先下來了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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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割案的判決先下來了。
法院駁回了大伯的訴訟請求。
判決認為,雙方對兩項財產的權屬和現狀均有基本瞭解,並在律師明確提示風險後自願作出分割。
非上市公司融資估值不等於股權可變現價值,舊房當前市場報價也不代表未來徵收價值。
大伯一家選擇股權,是對高收益的主動追逐;我選擇房產,則同時承擔了房屋繼續貶值和高額維修的可能。
交易之後發生的公司破產與徵收公告,不足以證明我在簽約時實施欺詐。
協議合法有效。
大伯沒有上訴。
他拿到判決書的當天,獨自來到爺爺墓前,坐了整整一下午。
姑婆說,他出來時眼睛紅腫,手裡一直攥著那份已經歸零的股權證明。
可爺爺再也不可能替他做第二次選擇。
名譽權案件隨後開庭。
大伯母在法庭上承認,影片裡的“多年撫養”“供我讀書”沒有事實依據。
她辯稱自己只是因為情緒激動,說錯了話,沒有惡意。
我的律師提交了她在不同平臺連續釋出、修改標題、引導網友舉報的記錄。
她不是說錯一次。
而是在第一次影片獲得熱度後,發現哭窮有用,便不斷新增新的謊言。
最終,大伯母和沈浩、沈莉被判刪除侵權內容、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相應損失。
道歉聲明發布那天,大伯母給我打了最後一通電話。
“知遙,我已經道歉了。”
“你現在滿意了嗎?”
她的語氣裡仍然有怨恨,彷彿公開承認謊言,是我強加給她的羞辱。
“這是你該做的,不是做給我滿意的。”
“我們真的知道錯了。”她的聲音忽然軟下來,“你大伯沒工作,房子也保不住。你拿一億多,隨便給我們一點,都能救一家人。”
“五百萬,不,三百萬就行。”
我問她:“如果廣盛上市,你們拿到一個億,我守著漏雨的舊房子,你會給我三百萬嗎?”
她沉默了很久。
最後,她低聲說:“那不一樣。”
“哪裡不一樣?”
她沒有答案。
我替她說了。
“因為在你心裡,你拿到錢是應該,我拿到錢就必須分給你。”
“大伯母,真正讓你們家走到今天的,不是我,也不是那份協議。”
“是你們還沒拿到錢,就把自己當成了億萬富翁;是你們發現選錯以後,不肯承擔,反而一次次造謠、鬧事。”
“我不會給你們錢。”
“以後也不要再聯絡我。”
我結束通話電話,刪除了她的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