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留下億萬股權,彈幕卻讓我選破舊老房子_第九章 9一家四口當著我的面吵成一團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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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四口當著我的面吵成一團。
剛拿到股權時,他們爭著說自己眼光好。
如今股權歸零,每個人都恨不得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
我開啟院門。
“要吵回自己家吵。”
大伯沒有動。
他看著我,眼裡第一次露出真正的哀求。
“知遙,大伯不求一半。”
“給我們一千萬,把房貸和車貸還上,再供沈莉讀完書。剩下的全歸你。”
我問他:“如果廣盛沒有倒閉,你會給我一千萬嗎?”
他的嘴唇動了動。
“至少......至少我們不會不管你。”
我笑了。
“你們辦家宴時,當著所有親戚的面笑我守廢墟。沈莉說可以把不要的舊衣服寄給我。”
“那就是你們所謂的不會不管?”
大伯臉上最後一點血色也沒了。
我沒有再給他們開口的機會。
“出去。”
第二天,大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遺產分割協議。
他主張自己對兩項遺產的真實價值存在重大誤解,並懷疑我提前得到徵收訊息,故意誘導他們選擇股權。
我的律師把全部材料提交上去。
簽約錄影、風險告知書、房屋與公司公開資料、雙方的聊天記錄,一樣不少。
舊港專案負責部門也出具了時間說明。
徵收範圍在協議簽署後才完成內部論證。在正式公告前,我沒有進行過任何查詢,也沒有接觸過相關工作人員。
我唯一提前知道結果的來源,是無人能看見的彈幕。
現實中,我沒有撒過一句謊,也沒有阻止他們調查。
相反,律師明確提醒了徵收和破產兩種可能。
他們只是相信股權一定上漲、老房子一定貶值,才主動選擇承擔風險。
庭前調解時,法官問大伯母:“協議是不是你們真實自願簽署的?”
她低著頭說:“當時是自願,可我們不知道房子能補這麼多。”
“律師是否提示過房產可能升值、徵收?”
“提示過。”
“是否建議你們調查?”
“建議過。”
“為什麼不調查?”
她憋了半天,終於擠出一句:“我們以為沒必要。”
法官又問:“廣盛股權價值九千六百萬,是誰告訴你的?”
“按新聞裡的估值算的。”
“公司是否承諾按該估值收購你們的股權?”
“沒有。”
“也就是說,你們明知非上市公司股權無法隨時變現,仍自願用全部房產權益與全部股權權益互換?”
大伯母再也說不出話。
調解員提出,如果雙方願意,可以自行協商。
大伯一家仍想要一千萬。
我拒絕。
不是我捨不得。
而是我太清楚,一旦給了第一筆,他們便會認定哭鬧有用。
今天說一千萬就夠,明天又會覺得八間商鋪也該有他們一半。
貪心沒有盡頭。
只有白紙黑字的邊界,才能讓他們真正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