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都在偷聽我的夢話_第12章 12四千六百萬不是項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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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六百萬不是專案款。
收款賬戶最終指向許曼控制的公司,轉賬發生在媽媽提出離婚諮詢之後。顧遠已經替媽媽申請財產保全,並將材料交給稅務和經偵部門核查。
爸爸當眾撕掉影印件。
“這是我的錢。”
媽媽取出結婚證。
“是不是你的,法院會判。”
“你跟顧遠早就算計我。”
“我第一次找他,是發現你給許曼買房之後。”
爸爸還想爭辯,幾名董事先後離席。週年宴沒有完成致辭,公司卻在當晚召開臨時會議,暫停了他的部分許可權。
林薇接受調查後被取保。她刪掉的檔案被技術恢復,購買助眠成分、侵犯隱私和偷拍影片都需要繼續核實。她回家收拾東西時,沒人替她開口。
她站在我門前。
“你贏了。”
我把她的錄音裝置放進紙箱。
“不是比賽。”
“家散了,你滿意嗎?”
“家不是我拆的。”
她看了我很久,抱起紙箱離開。
父母的離婚進入訴訟。爸爸仍堅持自己只是犯了男人都會犯的錯,媽媽也承認與顧遠重新產生過感情,但顧遠始終只以律師身份處理案件。
她沒有要求我原諒,也沒有再問我夢裡還知道什麼。
林澈搬進南湖路的房子。臨走前,他把老宅智慧裝置的管理員許可權全部交給我。
“以後沒人能遠端開你的門。”
我刪除許可權。
“我也不用了。”
周放在樓下等他。爸爸沒有送,媽媽站在窗邊看了很久,最後只發了一條讓他照顧好自己的訊息。
一個月後,我搬出老宅。
新公寓只有七十平方米,沒有多餘的客房,也沒有全屋智慧系統。我換了普通門鎖,臥室裡只留一盞能徹底關掉的燈。
醫生調整了我的睡眠方案。停用那些來源不明的飲品後,我說夢話的次數迅速減少。
媽媽偶爾打電話,先問我方不方便,再講她的近況。爸爸給我發過幾次訊息,要求我證明宴會錄音遭到篡改,我全部交給律師處理。
我不再替任何人儲存秘密,也不替任何人傳遞秘密。
搬家後的第一個週三,我十點上床。
半夜醒來一次,屋裡很安靜。
我起身喝水,走到門邊停了幾秒,然後拉開門。
走廊沒有人。
門外沒有四雙拖鞋,床底沒有亮著的紅點,也沒有人等著從我的嘴裡拿走什麼。
我重新關門,睡到天亮。
醒來後,手機裡有三條未讀訊息。媽媽問我週末是否願意見面,林澈發來新家的照片,爸爸仍在催我出具所謂的澄清宣告。
我先回復林澈,祝他搬家順利。隨後告訴媽媽,等離婚程式結束再聯絡。爸爸的號碼被我交給律師,不再直接回復。
治療不是立刻見效。我偶爾仍會在睡夢裡念出白天聽過的零碎內容,所以不再主動收集別人的隱私。朋友聊到敏感話題,我會提醒她們及時打住。
秘密屬於當事人,不是談資,也不是交換利益的籌碼。
我把舊手機、香薰錄音筆和插座儲存卡封進紙箱,連同案件材料交給警方。空出來的床底只放了一雙備用拖鞋。
那雙拖鞋屬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