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賣了七千萬,未婚妻要拿婚房首付給竹馬治病?_第十章 一個月後
第十章
一個月後,二十萬準時到賬。
轉賬人是蘇晚,備註只有兩個字:還款。
我轉手打給了我媽,又從自己賬上添了一筆。
我媽打電話來,聲音在抖。
“你轉這麼多幹什麼?”
“二十萬是你們的,剩下的,給你們換套有電梯的房子。”
“老房子在五樓,爸膝蓋不好,爬不動了。”
我媽沉默了一會兒。
“那房本寫誰?”
“寫你們倆。”
她在那頭笑出了聲,笑著笑著又像哭了,說了句“這孩子”,把電話塞給了我爸。
我爸憋了半天,只說了一句。
“胃藥按時吃。”
林哲遠的案子判了,職務侵佔,四年六個月。
那塊兩萬八的手錶,被他拿去抵了退賠款。
顧總後來請我和老周吃飯,就在紅鍋記,給我單獨點了一鍋清湯。
“陳總,要不是你們那套系統記得清楚,我到現在還矇在鼓裡。”
我夾了一筷子青菜。
“系統只記賬。”我說,“怎麼選,是人自己的事。”
搬家那天,快遞員送來一個紙箱,寄件人是蘇晚。
裡面是那隻保溫杯,我用了六年,林哲遠捧過的那隻。
杯底壓著一張字條,只有一句。
“杯子還你,我沒資格再往裡面倒水了。”
我拿著杯子站了很久。
杯壁上有一道劃痕,是那年我在後廚摔的,她說留著,是個念想。
我把它洗乾淨,放進了樓下的舊物回收箱。
不是恨。
只是這隻杯子裝過太多東西,我不想再端起來了。
後來聽說,她執業證登出以後,回了老家,在鎮上一傢俬人診所幫忙配藥。
每個月十五號,分期準時到賬,一天都沒晚過。
有一次,轉賬備註裡多了一行字。
“藥別空腹吃。”
我看了一眼,關掉了頁面。
沒回,也沒拉黑。
就像一個不會再撥出去的號碼,存在那裡,不礙事,也不再有用。
初冬,恆遠的新專案啟動。
老周把一份新合同推到我面前,鋼筆這回蓋著筆帽。
“籤吧,陳總。”
簽完字,他忽然問我。
“後悔嗎?那天聽了我的。”
我想起那天,他一把按住我的手機。
就說公司被債主封了門。
“不後悔。”我說,“你那句話,替我省下六十萬,也替我省下了後半輩子。”
老周拍了拍我的肩,把煙揣回兜裡。
“那今晚你請。”
搬進新家的第一個早上,我醒得很早。
這套房子,房本上只有我一個人的名字。
窗外剛透出一點亮。
我自己燒了水,晾到不燙手,倒進一隻新買的杯子裡。
藥飯前半小時吃。
這句話,我已經不用別人提醒了。
手機彈出一條提示:鎖屏密碼長期未修改,建議更換。
那串數字是她的生日,我用了六年。
我把它刪掉,換成了我和老周簽下第一單的那一天。
那天大年三十,我們趴在人家後廚接線,吃的是店裡剩下的一鍋清湯。
然後我端起杯子,小口喝完。
水是溫的。
剛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