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賣了七千萬,未婚妻要拿婚房首付給竹馬治病?_第九章 我沒發聲明
第九章
我沒發聲明。
老周比我還急,一早就衝到我那兒,把手機拍在桌上。
“我來寫,把她那點破事全抖出來。”
“不用。”我說,“有人會比我先說。”
早上八點半,市局的官方賬號發了一條警情通報。
“紅鍋記某門店收銀員林某,利用職務便利,以虛假退款方式侵佔門店資金五十八萬餘元。”
“為拖延門店盤賬,林某夥同市一院護士蘇某,偽造肝癌診斷證明。”
“目前,林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十點,市一院發了處理公告,護士蘇某,予以開除。
那條長帖底下,評論一條條翻了過來。
“偽造診斷書?這也叫照顧六年?”
“拿男友的婚房首付,去填竹馬挪的公款?”
“還有臉要青春損失費?”
中午,帖子被她自己刪了。
一週後,法院組織調解。
蘇晚一個人來的,瘦了一大圈,坐在長桌對面,一直沒抬頭。
她的律師先念訴求。
照護費每天三百元,兩千一百九十天,合計六十五萬七千元。
青春損失六萬三千元。
我聽著“兩千一百九十天”,想起那天夜裡,自己躺在黑暗裡數過的那個數。
我數的是早上。
她算的是價錢。
何律師把一摞列印紙推了過去。
“這是我當事人六年裡給蘇女士的轉賬記錄,二百一十三筆,合計一百二十多萬,備註全是首付或家用。”
“房租、水電、日常開銷,也都由我當事人承擔。”
“另外,這是蘇女士本人發給我當事人的訊息。”
他把手機放在桌上,一字一句唸了出來。
“錢在我卡上,我明早九點去轉。跟你說一聲,是尊重你。”
調解員抬頭看了蘇晚一眼。
“蘇女士自己也承認,這是首付款。”何律師說,“婚沒結,房沒買,錢應當返還。”
“同居期間互相照顧,是感情,不是勞務。”
“如果蘇女士堅持算成勞務,那我當事人這六年轉過去的一百二十多萬,又算什麼?”
蘇晚的手在桌下攥緊了。
調解員合上資料夾。
“蘇女士,我建議你撤回反訴。真判下來,你要賠的,恐怕不止六十萬。”
那天下午,蘇晚簽了調解書。
撤回反訴,一個月內先還二十萬,剩下四十萬,三年內分期還清。
出了調解室,她在走廊盡頭叫住我。
她站在那裡,身上那件外套空蕩蕩的。
“那天你打電話說公司出了問題,是在試我,對不對?”
“是。”
“你試我什麼?”
我想了想,說了實話。
“試我自己,在一無所有的時候,還能不能被你留下。”
“你說“我養你”的時候,我是真想跟你過一輩子。”
“後來那十分鐘,是你自己選的。”
她靠著牆,慢慢蹲下去,把臉埋進膝蓋裡。
哭聲還是憋著的,像怕吵到誰。
這一回,我沒有停下來。
電梯門合上的時候,走廊盡頭那團影子,縮得很小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