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被偷七次後,我主動給小偷加了個菜_第4章 我把所有東西整理好

外賣被偷七次後,我主動給小偷加了個菜發布時間:2026-10-01作者:小暖

我把所有東西整理好。

包括:

我第一次投訴的時間。

監控故障的說法。

陳經理讓我「別把事情搞大」的錄音。

小區群裡一個月前監控還能使用的記錄。

小李的事,以及劉姐在派出所說的那句話。

總部調查了三天,然後找我談。

結果比我預想的更簡單,十六?攝像頭根本沒壞,陳經理一直能調。

我第一次丟外賣以後,他就知道是誰拿的。因為監控拍得很清楚,但他沒有告訴我。

不僅如此,之前兩任租客丟東西時,他也知道趙師傅頻繁在這一層出現。

他同樣沒有處理,原因是趙師傅和他認識,兩個人以前一起做過工程。後來趙師傅還借給他十萬塊錢,一直沒催著還。

陳經理就一直幫他壓投訴。

但總部調查到這裡,我還有一個問題。

「趙師傅趕租客,只是為了低價買房?」

負責人說:「目前看是。」

我沒信,因為這個邏輯還有一個漏洞。

他花兩年時間趕租客,就為了便宜幾十萬買一套房。

不是不可能,但效率太低,而且房東完全可以不賣。

趙師傅為什麼這麼執著?

我又聯絡了林叔。這一次,我問了一個之前沒問的問題。

「這套房以前是誰的?」

林叔沉默。

「我爸的。」

「再以前呢?」

他沒回答。

我說:「趙師傅是不是以前住過?」

電話那頭安靜了。

過了十幾秒,林叔說:

「你怎麼知道?」

我其實不知道,我只是猜的。

林叔告訴我,二十年前,這套房確實和趙師傅有關。

這棟?剛建成的時候,趙師傅父親和林叔父親一起做生意,後來生意散夥,兩邊因為一筆賬鬧翻,房子最後登記在林家名下。

趙家一直覺得,房子有他們一半的錢,但沒有書面憑證。

後來趙父去世。

趙師傅就一直認定,是林家佔了趙家的房。

我問:「打過官司嗎?」

「打過。」

「輸了。」

「法院認定房子是我們的。」

這就解釋通了。

趙師傅不是單純想佔便宜,他一直把這套房當成「自己家的」。

他趕走租客,壓低租金,逼林叔賣。不是臨時起意,是持續了很多年。

我問林叔:

「那你還租給我?」

他說:「我以為他早就算了。」

我說:「他沒有。」

9

物業公司最終開除了陳經理,小李也被辭退。至於趙師傅,因為後續行為,警方繼續處理。

但我以為事情已經結束的時候,又發生了一件事。

劉姐來找我。她沒罵,第一次很客氣。

「能聊聊嗎?」

我站在門口。

「聊什麼?」

她說:「老趙做的是不對。」

「我也勸過他。」

我沒接話,她拿出一個信封,放在鞋櫃上。

「五千。」

「你把事情別再往大了弄。」

我看著信封。

「什麼意思?」

「你不就是丟了幾份外賣嗎?」

「門鎖我們也賠。」

「油漆我們也賠。」

「五千夠了。」

我問:「誰讓你來的?」

「沒人。」

「陳經理?」

她臉變了一下。

我笑了。

「你們到現在,還覺得問題只是外賣?」

她說:「那你到底想怎麼樣?」

我說:「我什麼都不想。」

「你們依法處理就行。」

她急了。

「年輕人,做人留一線。」

我把信封推回去。

「你們第一次偷我外賣的時候,就沒留。」

她盯著我看了很久,拿著錢走了。

我以為這只是一次普通的和解失敗。

晚上十點,林叔突然給我打電話。

「小周。」

「趙家是不是找你了?」

我說:「找了。」

他聲音很急。

「別拿他們的錢。」

「我沒拿。」

他鬆了口氣,然後說了一句讓我沒想到的話。

「那房子我準備賣。」

我問:「賣給誰?」

他說:

「你要不要?」

我愣了。

「我?」

「對。」

「價格我可以給你低一點。」

我笑了。

「林叔,你這時候賣給我?」

「你不怕趙師傅瘋?」

他說:「所以我才問你敢不敢。」

我沒立刻答應。

第二天,我查了同小區成交價,又找中介問。林叔給的價格,比市場價低十五萬。

不是便宜幾十萬,也不是白菜價,屬於正常急售。

我問他為什麼。

他說:

「我年紀大了。」

「不想再和趙家糾纏。」

「你要是願意,就賣你。」

我想了兩天,答應了。

籤合同那天,趙師傅不知道從哪裡得到訊息,直接衝到了中介門店。

10

他進門第一句話就是:

「這房不能賣。」

中介都愣了。

林叔坐在桌邊。

「我的房,為什麼不能賣?」

趙師傅指著他。

「你爸欠我們家的。」

林叔說:「二十年前就判完了。」

「法院判歸法院。」

「那錢是我爸出的。」

「證據呢?」

趙師傅不說話。

林叔繼續說:

「這麼多年,你趕我租客。」

「我沒跟你算。」

「現在還管我賣房?」

趙師傅轉頭看我。

「你真敢買?」

我說:「為什麼不敢?」

他說:「你住不安生。」

我看著他。

「你這是威脅我?」

中介店裡有監控,旁邊還有四個人。

他馬上改口。

「我提醒你。」

我點頭。

「謝謝提醒。」

趙師傅氣得臉發紅,但什麼都做不了,他轉身出去。

結果更大的反轉,在過戶前一天。

林叔突然不賣了,他給我退了定金,還按合同賠了一筆違約金。

我問為什麼。

他說:

「房子有人出更高價。」

我第一反應就是趙師傅。

果然,他加價了,比我高二十萬。

林叔說:

「小周,對不起。」

「我實在缺錢。」

我能理解,合同允許解約,他也賠了錢,我沒糾纏。

三天後,趙師傅買下了這套房。

聽起來像他贏了。但問題是,他忘了一件事,我租約還剩七個月,而且我的租賃合同有效。

相關故事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