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被偷七次後,我主動給小偷加了個菜_第3章 林叔說
林叔說:「知道一點。」
「一個說鄰居太吵。」
「一個說總丟東西。」
「我也懷疑過他。」
「但沒證據。」
我問:「為什麼沒告訴我?」
林叔沒說話。過了幾秒,他說:
「我怕你不租。」
我結束通話電話。
事情突然變得很清楚。
趙師傅不是單純偷外賣,他是在趕租客。租客走得越快,房子越難租。房東越煩,就越有可能低價賣。
至於物業陳經理為什麼幫他,我還不知道,但一定有原因。
我決定不搬。不但不搬,我還要讓他繼續動手。
6
第二天,我故意在物業群裡發了一句話。
「已經聯絡房東,我月底搬走。」
發完以後,我沒解釋。
當天晚上,趙師傅第一次主動給我發簡訊。
不知道他從哪裡弄到的我號碼。
他說:
「早這樣不就沒事了。」
我回:
「你什麼意思?」
他沒回。
我截圖儲存。
接下來三天,門鎖沒人動,外賣沒人偷,半夜也沒人敲門,像是什麼都結束了。
第四天,我又在群裡發訊息。
「臨時有變,繼續住半年。」
五分鐘後,趙師傅給我發來一條簡訊:
「你耍我?」
我沒回。
當晚十二點十五,戴帽子的男人又來了。這一次,他手裡拿了一瓶膠水。
但我早就在門上加裝了一個可視門鈴,角度更低。
他彎腰的時候,帽簷擋不住臉。
影片裡,我第一次拍清楚了他的樣子。
我不認識,我把截圖發給老吳。
老吳回了我三個字。
「物業的。」
我問:「誰?」
「保安小李。」
第二天一早,我去物業。
小李不在。
陳經理也不在。
前臺說兩個人一起出去辦事了。
我什麼也沒說,直接報警。
這次證據很清楚。員警聯絡物業,把小李叫了回來。
小李一開始不承認,直到警察給他看影片。
他臉白了。最後說,是趙師傅讓他乾的,每次一百塊錢。
潑油漆一百。
灌膠一百。
半夜敲門五十。
我問:「為什麼幫他?」
小李低著頭。
「他說你老投訴物業。」
「讓我教訓你一下。」
員警問:「陳經理知道嗎?」
小李搖頭。
「不知道。」
我盯著他。
「你確定?」
「確定。」
我沒繼續問,因為他回答得太快。很快,像提前準備過。
警方把趙師傅叫了過來。
趙師傅完全不承認。
小李說他給錢。
趙師傅說小李誣陷。
問轉賬記錄。
沒有。
都是現金。
問有沒有聊天記錄。
小李說趙師傅每次都當面說。
也沒有。
事情卡住了。
趙師傅離開派出所的時候,經過我身邊。
他看著我,笑了一下。
很輕。
「抓我啊。」
我沒說話。
他走了以後,我問員警:
「小李這種情況,能怎麼處理?」
員警說:
「具體看損失和行為。」
「但你要繼續儲存證據。」
我點頭。
我突然有了一個更簡單的辦法。
我不需要證明以前每件事都是趙師傅乾的,我只要讓他再做一次,親手做。
7
於是我點了那份大腸,原味大腸。
備註:
「不要過度清洗。」
其實店家還是正常做了食品處理。
我當然不可能真讓商家拿不安全的東西給人吃。
所謂「原味」,只是我故意寫在訂單備註裡,給趙師傅看的。我還特意把訂單小票翻到外面,讓他拿的時候,一眼就能看見。
外賣到了以後,我坐在屋裡看監控。
三分鐘,趙師傅出現,他拿走外賣。
四十分鐘以後,有人砸門。
砰砰砰。
我開啟手機錄影,然後開門。
趙師傅站在外面,臉通紅,手裡還拎著那個外賣袋。
「你他媽什麼意思?」
我問:「什麼?」
「這是什麼東西?」
「外賣。」
「你點這個幹什麼?」
我說:「我吃啊。」
他把袋子往我腳邊一扔。
「你故意的是吧?」
我問:「我故意什麼?」
他指著小票。
「你讓人家別洗。」
我看了一眼。
「這是我自己的備註。」
「跟你有什麼關係?」
他說不出話。
我繼續問:
「我的外賣,怎麼在你手裡?」
他愣住了。
我把手機鏡頭對著他。
「你剛才是不是又偷了?」
他下意識伸手搶手機,我往後退。
「別碰。」
他罵了一句。
「我拿錯了。」
我說:「又拿錯?」
「上次報警,你也是這麼說。」
「這次小票上有我門牌號。」
「你怎麼拿錯?」
他轉身就想走。
我直接喊住他。
「趙師傅。」
他停下。
我說:
「你最好別吐。」
「正常做過的。」
他回頭看我,臉色變了。
「你騙我?」
我說:「我從頭到尾沒騙你。」
「是你自己偷的。」
這一刻,我第一次看到他徹底失控。
他衝過來推了我一下。
我早有準備,沒還手,直接報警。
警察來得很快。
監控、錄影、外賣袋、小票,全都在,這一次,他連「拿錯」都很難解釋。
但事情真正的轉折,不在這,在派出所裡。
趙師傅老婆來了。她一進門就開始罵,罵我設局,罵我害人,罵小李誣陷,最後罵到陳經理。
「姓陳的當初怎麼答應我們的?」
「現在全讓老趙一個人扛?」
屋裡一下安靜了。
趙師傅猛地轉頭。
「你閉嘴!」
劉姐愣了一下,她意識到自己說漏了,但已經晚了。
我看向員警,員警也看向她。
「陳經理答應你們什麼?」
劉姐馬上改口。
「沒什麼。」
「我瞎說。」
員警說:
「你剛才不是這麼說的。」
趙師傅站起來。
「她什麼都不知道。」
我坐在旁邊沒說話。
我知道,終於到陳經理了。
8
第二天,警方找了陳經理。具體談了什麼,我不知道。
但兩天後,物業公司總部的人來了。他們聯絡了我,說要核查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