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七我還陽為自己燒元寶,爸媽卻還在讓我別裝死_第9章 9案子開庭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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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開庭那天,名媛培訓班門外站滿了家長。
警方順著我的案子查下去,又找到十一名受害者。
有人骨折,有人聽力受損,還有一個女孩被關出嚴重的應激障礙。
負責人一直拿“家長授權”當擋箭牌。
他的律師甚至說,所謂管教只是教育方式激進,不能把所有舊傷都算在機構頭上。
檢方當庭播放完整訓練影片。
畫面裡,我第一次嗆水後還在求他們給媽媽打電話。
教練回答:
“你媽說了,治不好別送回去。”
旁聽席上,媽媽一下哭出了聲。
那句話不是她說的。
可她從沒去確認,所以所有人都敢借她的名義傷害我。
直到檢方拿出姜家的報名資料。
那份所謂自願入學申請上,我的簽名是假的。
監護人風險告知書上,爸爸卻親手簽了字。
檢察官問他:
“簽字前,您看過內容嗎?”
爸爸沉默片刻。
“沒有。”
“您的助理曾提醒,這家機構有過三次投訴。”
爸爸閉上眼。
“我讓他別拿小事煩我。”
他終於承認,我的命不是毀在一次意外裡。
是毀在他們一次又一次的“不想聽”。
教練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侮辱屍體等罪獲刑。
培訓班負責人也因多項罪名被判。
姜明薇沒有直接按住我的頭,卻是整件事的教唆者,還參與藏匿屍體、毀滅證據。
宣判那天,她回頭看了姜家很久。
媽媽哭了,卻沒有再替她求情。
姜硯提交了那條藍寶石項鍊的購買記錄。
一模一樣的項鍊有兩條。
第二條,是姜明薇在我回家前一天買的。
至此,連我最後一項“偷竊”的罪名也被洗清。
可判決結束後,姜硯沒有離開。
他一個人去了那條荒溝。
雜草裡還留著我爬出來時的血跡。
從那裡到最近的公交站,有四公里。
他沿著我走過的路,一步一步往前。
走到一半,他就蹲在路邊吐了。
我死了四天,拖著已經僵硬的身體,走完了這段路。
不是為了回家。
只是為了燒一棟八十塊的房子。
姜硯在紙紮鋪門口坐了一夜。
天亮後,他問老闆:
“她那天,有沒有提過我們?”
老闆想了想。
“提過。”
姜硯眼睛亮了一瞬。
老闆卻說:
“她說,她沒有家人。”
那點光又滅了。
地府的水鏡也在這時慢慢暗下去。
黑無常合上因果冊。
“塵緣結清,該走了。”
水鏡消失前,我看見姜硯把修好的紙房放在老槐樹下。
風一吹,歪掉的屋頂又塌了。
他蹲下重新粘,弄了滿手膠水。
這一次,沒有人再替他說一句“他不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