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歲的你,會逃出十七歲的山_第10章 10媽媽的傷養了一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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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的傷養了一個多月。
那段時間,我們換了住處,我照常上課、做家教,空下來就陪她處理後續的事。
她還是會做噩夢。
有時半夜猛地坐起來,摸不到我的手,就急得喊囡囡。
我開啟燈,等她看清窗簾,看清桌上的水杯,再陪她躺下。
“媽,我們在城裡。”
她點點頭,握著我的手,一夜都不肯松。
傷好後,媽媽回了餐館。
老闆娘把洗乾淨的圍裙遞給她,指了指後廚:
“先做點省力的,別逞能。”
媽媽摸著圍裙,眼眶紅紅:
“我還以為,耽誤這麼多天,你們不要我了。”
“想什麼呢,趕緊洗手,先吃飯。”
那天她給我打電話,翻來覆去只說一件事:
“囡囡,老闆和老闆娘人真好,我以後要好好報答他們”
後來,因為媽媽和王建國根本沒有領過結婚證,
這次事件不算家庭矛盾,算王建國故意傷害,
他被判了刑。
判決書下來時,
媽媽不放心,讓我把最後幾行反覆唸了三遍,
還問我:
“以後,他真管不著我了?”
“管不著了。”我堅定地回答她。
媽媽小心地把紙摺好,放進抽屜,關上。
過了一會兒,又拿出來看。
那晚,她第一次一覺睡到天亮。
日子依舊過得緊巴巴。
媽媽買菜還是愛挑便宜的,
去哪兒都愛走路,能不花錢就不花錢。
但再次領到工資時,她拉著我進了鞋店。
試了三次,買下一雙淡紫色的鞋,
六十八塊。
付錢時,她心疼得直皺眉,
穿出店門時,卻忍不住低頭看了好幾次。
“囡囡,是不是太鮮亮了?”
“你喜歡嗎?”
她抿著嘴笑,點了點頭:
“喜歡。”
我忽然發現,她已經很久沒再說過,自己不配這不配那了。
再後來,媽媽認識了新朋友,學會用智慧手機給我發訊息,
有個週末,我去找她。
她正趴在桌邊寫字,聽見動靜,慌忙拿手遮住。
“寫什麼呢?”
“沒啥,手生了,隨便寫寫。”
我低頭,看見紙上歪歪扭扭的三個字。
林秀雲。
是媽媽的名字。
寫滿了整整一頁。
她順著我的目光看過去,有些不好意思。
“以前村裡識字的大爺教的,他說總要會寫自己的名字。”
我在她身邊坐下,總覺得她有話想說,
但沒有催她。
過了好一會兒,她從桌下抽出一張招生宣傳單。
是附近老年大學的基礎文化班。
紙角已經被她揉軟了,開課的日期,卻用筆圈得清清楚楚。
“囡囡,你說,媽現在還能去讀書嗎?”
我鼻尖一酸,重重點頭:
“能。”
“我都四十了。”
“四十也能。”
她望著我,眼裡一點點亮起來,又趕緊指了指學費那欄。
“我問過了,我攢的錢夠。”
“可我怕自己笨,跟不上......”
“跟不上就慢慢學,回來我陪你複習。”
媽媽低下頭,摸了摸紙上的名字,終於笑了。
開課那天,她早早換好衣服,穿上那雙淡紫色的鞋。
書包裡放著新買的本子、鉛筆,還有一小包紙巾。
她檢查一遍,又檢查一遍。
我催她出門,她卻站在鏡子前,撫平了衣領上的褶皺。
“囡囡,媽這樣行嗎?”
“行,好看。”
她這才背起書包,走到門口,又回頭朝我伸出手。
“走吧。”
“今天換你送媽去上學。”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