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荒村變旅遊村後,村民要我走,解約後他們哭了_第5章 5警笛聲由遠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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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笛聲由遠及近,兩輛警車停在村口。

是鎮上派出所的民警。

走在最前面那個姓周,跟這片景區打了七八年交道,認得我,也認得村裡每一張臉。

他掃了一圈被保安圍住的人,問:“誰報的警?”

“我讓人報的。”我說,“保安公司進場要報屬地。二十七戶,涉及群體性糾紛。”

老周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我手裡的資料夾。

“進去說。”

管理處的會議室擠了三十多個人。

我把電腦接上投屏。

第一頁,五年前的宅基地承包合同。

發包方:青楊村村民委員會。

承包方:鄭丹若。面積:四十二畝六分。

期限:三十年。

下面蓋著村委會的章,還有鎮政府的備案戳。

“這塊地,我一次性付清三十年承包費,二十八萬四。”

第二頁,建房出資明細。

建材採購單十一張,轉賬記錄三十七筆。

“二十七家民宿,每一家的磚、瓦、水泥、門窗、水電,都是我出的錢。誰家多少,賬上有。”

我把頁面翻到李家那一頁。

“李家,八萬一千六。這是按發票算的。”

李萍瑤的臉色白了一層。

第三頁,裝修和軟裝。

“床品、空調、熱水器、電視、衣櫃、前臺、招牌,都是我統一採購的,一共六十四萬三千二。”

“這些東西,現在都還在你們屋裡。”

底下開始有人坐不住了。

第四頁,平臺賬號。

“你們能在平臺上接單,靠的是我公司註冊的店鋪和賬號。二十七家,主體都是我。”

“房子是我的,裝修是我的,平臺也是我的。你們那張營業執照,是掛在我這棟房子上的一張紙。”

王嬸騰地站起來。

“執照寫的是我的名字!”

“是。”我說,“當初為了讓你們有歸屬感,我讓每一家都自己去當法人。這個情,我今天還給你們。”

“可執照能證明你會做生意,證明不了房子是你的。”

我把最後一頁切出來。

那張解約書。

二十七份,一份一份掃過來。

每一張下面,都是他們自己按的紅手印。

我看著劉哥:“這份是你的。籤的時候你說,這下能省一大筆。”

我又看向王嬸:“這份是你的。你簽完,還翻來覆去看了兩遍。”

會議室裡安靜得能聽見空調外機在響。

老周把材料翻了一遍,抬頭問:“誰有產權證明?或者還在有效期內的租賃協議?”

沒有人說話。

“宅基地的確權證書呢?”

還是沒人說話。

老周把材料合上。

“我先說三句。”

“第一句,解約是雙方自願籤的,字是你們自己寫的,手印是你們自己按的,有效。”

“第二句,房子和裝修的出資憑證都在,你們拿不出任何相反的東西。這是民事糾紛,不服可以去法院告。”

“第三句——”

他轉向劉哥。

“‘再不走,腿給你打斷’,這話是誰說的?”

劉哥的煙掉在地上。

“我......我那是氣話。”

“氣話也是話。”

老周把執法記錄儀從肩上取下來,晃了晃。

“當著幾十號人說出來,就是恐嚇。監控已經錄進去了。”

“跟我回所裡,做個筆錄。”

劉哥的臉一下白了。

他扭頭找周圍的人,想找個人幫腔。

沒有一個人看他。

王嬸低著頭數自己的手指頭,陳叔盯著桌上一道裂縫看,像能看出花來。

李萍瑤忽然出聲。

“我不服。”

她站起來,聲音在抖:“宅基地不能確權給外村人,這是政策。她一個外地人,憑什麼承包我們村四十二畝地?”

老周看了她一眼,語氣很平。

“小姑娘,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流轉,鎮上有備案,縣裡也認。”

“你要是不服這個政策,可以去縣裡反映。”

“但今天在這兒,你拿不出東西證明房子是你的。”

他收起檔案,看向我。

“鄭總,清場的事走民事程式,我們派出所不干涉。但只要有人動手,或者出言威脅,你隨時報警。”

我點頭。

警察帶著劉哥走了。

警燈在院子裡轉了兩圈,出了村口。

剩下二十七戶人家,站在會議室裡沒動。

王嬸眼圈紅了。

“小鄭,你......真要把我們趕走?”

我看著她。

“王嬸,剛才那份解約書,是你第一個搶過去籤的。”

她張了張嘴。

我拿起資料夾往外走。

走到門口,我回頭。

“兩天。”

“兩天以後還沒搬完的,我按解約書第七條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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