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荒村變旅遊村後,村民要我走,解約後他們哭了_第5章 5警笛聲由遠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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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笛聲由遠及近,兩輛警車停在村口。
是鎮上派出所的民警。
走在最前面那個姓周,跟這片景區打了七八年交道,認得我,也認得村裡每一張臉。
他掃了一圈被保安圍住的人,問:“誰報的警?”
“我讓人報的。”我說,“保安公司進場要報屬地。二十七戶,涉及群體性糾紛。”
老周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我手裡的資料夾。
“進去說。”
管理處的會議室擠了三十多個人。
我把電腦接上投屏。
第一頁,五年前的宅基地承包合同。
發包方:青楊村村民委員會。
承包方:鄭丹若。面積:四十二畝六分。
期限:三十年。
下面蓋著村委會的章,還有鎮政府的備案戳。
“這塊地,我一次性付清三十年承包費,二十八萬四。”
第二頁,建房出資明細。
建材採購單十一張,轉賬記錄三十七筆。
“二十七家民宿,每一家的磚、瓦、水泥、門窗、水電,都是我出的錢。誰家多少,賬上有。”
我把頁面翻到李家那一頁。
“李家,八萬一千六。這是按發票算的。”
李萍瑤的臉色白了一層。
第三頁,裝修和軟裝。
“床品、空調、熱水器、電視、衣櫃、前臺、招牌,都是我統一採購的,一共六十四萬三千二。”
“這些東西,現在都還在你們屋裡。”
底下開始有人坐不住了。
第四頁,平臺賬號。
“你們能在平臺上接單,靠的是我公司註冊的店鋪和賬號。二十七家,主體都是我。”
“房子是我的,裝修是我的,平臺也是我的。你們那張營業執照,是掛在我這棟房子上的一張紙。”
王嬸騰地站起來。
“執照寫的是我的名字!”
“是。”我說,“當初為了讓你們有歸屬感,我讓每一家都自己去當法人。這個情,我今天還給你們。”
“可執照能證明你會做生意,證明不了房子是你的。”
我把最後一頁切出來。
那張解約書。
二十七份,一份一份掃過來。
每一張下面,都是他們自己按的紅手印。
我看著劉哥:“這份是你的。籤的時候你說,這下能省一大筆。”
我又看向王嬸:“這份是你的。你簽完,還翻來覆去看了兩遍。”
會議室裡安靜得能聽見空調外機在響。
老周把材料翻了一遍,抬頭問:“誰有產權證明?或者還在有效期內的租賃協議?”
沒有人說話。
“宅基地的確權證書呢?”
還是沒人說話。
老周把材料合上。
“我先說三句。”
“第一句,解約是雙方自願籤的,字是你們自己寫的,手印是你們自己按的,有效。”
“第二句,房子和裝修的出資憑證都在,你們拿不出任何相反的東西。這是民事糾紛,不服可以去法院告。”
“第三句——”
他轉向劉哥。
“‘再不走,腿給你打斷’,這話是誰說的?”
劉哥的煙掉在地上。
“我......我那是氣話。”
“氣話也是話。”
老周把執法記錄儀從肩上取下來,晃了晃。
“當著幾十號人說出來,就是恐嚇。監控已經錄進去了。”
“跟我回所裡,做個筆錄。”
劉哥的臉一下白了。
他扭頭找周圍的人,想找個人幫腔。
沒有一個人看他。
王嬸低著頭數自己的手指頭,陳叔盯著桌上一道裂縫看,像能看出花來。
李萍瑤忽然出聲。
“我不服。”
她站起來,聲音在抖:“宅基地不能確權給外村人,這是政策。她一個外地人,憑什麼承包我們村四十二畝地?”
老周看了她一眼,語氣很平。
“小姑娘,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流轉,鎮上有備案,縣裡也認。”
“你要是不服這個政策,可以去縣裡反映。”
“但今天在這兒,你拿不出東西證明房子是你的。”
他收起檔案,看向我。
“鄭總,清場的事走民事程式,我們派出所不干涉。但只要有人動手,或者出言威脅,你隨時報警。”
我點頭。
警察帶著劉哥走了。
警燈在院子裡轉了兩圈,出了村口。
剩下二十七戶人家,站在會議室裡沒動。
王嬸眼圈紅了。
“小鄭,你......真要把我們趕走?”
我看著她。
“王嬸,剛才那份解約書,是你第一個搶過去籤的。”
她張了張嘴。
我拿起資料夾往外走。
走到門口,我回頭。
“兩天。”
“兩天以後還沒搬完的,我按解約書第七條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