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失火後,彈幕讓我別進火場_第6章 我唯一的不在場證據

第6章

我唯一的不在場證據,現在不在任何我能信任的人手裡。

而那個拿走它的女人,我聯絡不上。

手機雖然停了,但螢幕上最後收到的那條訊息還亮著。

“沈燃,網上那段錄音是你的聲音嗎?告訴媽,你到底有沒有做過那件事?”

我盯著這行字,一個字也回不出來。

不是不想,而是我自己也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說“沒有”。

我被隔離了七十二小時。

沒有手機沒有電話沒有訪客。

只有護士送飯時,像看犯人一樣匆匆掃我一眼。

我在這三天裡做了一件事:在筆記本上反覆默寫當晚的時間線。每一個節點,從警鈴,到上車,再到閥門斷裂,救護車到。

我沒有失憶。我沒有在任何時刻按過電臺。

第四天。

病房門被推開。

陸晚寧站在門口,手裡多了一臺筆記型電腦。

她的表情不再像第一次見面時那麼冰冷。而是帶了一種很難形容的神色。

她關上門,在床邊坐下。

“你的記錄儀我看完了。”

她翻開電腦螢幕。影片時間線完整呈現。

從2:47到3:18,每一秒清清楚楚。畫面裡的我在救火車上在十字路口在撬車門在被碎片擊中。沒有中斷,沒有剪輯。

“十字路口的交通攝像頭我也調取了。群眾手機影片收集了十一份。”她說,“全部指向同一個結論。”

她看著我:“火災發生時,你不在錦繡華庭現場。”

我長長地吐了一口氣。

但她沒有停。

“不過這隻能證明你“不在場”。無法解釋兩件事。第一,排程系統為什麼顯示你是現場指揮員。第二,指揮頻道那段錄音。”

“那個聲音不是我說的。”

“聲紋比對97%。”

沉默了幾秒。

然後她說了一句話。

“排程系統的記錄我查了,你的名字確實在出警指令裡。但我注意到一個數據異常。”

她調出一個截圖,是排程系統的操作日誌。

“這條記錄的錄入時間是凌晨4:12。而出警時間是2:40。”

她看著我:“你能告訴我,為什麼一條出警記錄,是在出警結束一個半小時後才被錄入系統的嗎?”

我的心跳加速了。

:12。那個時候火已經滅了。人已經死了。

這說明有人在事後,才把我的名字補錄進了系統。

“這不是你自己打上去的吧?”她問。

“不是。”

“那誰有排程系統的操作許可權?”

我沉默了三秒。

“副中隊長。”

“錢浩東?”

“對。”

陸晚寧合上電腦。站起來。

她說:“這個疑點夠我申請深入調查了。但只是這一個,還不夠翻盤。你如果知道更多,現在可以告訴我。”

我看著她。

這是第二次見面。我已經能感覺到她和第一次來時的不同。上一次她是來審我的。這一次她是來找真相的。

彈幕飄過一行字:【不只是他。他上面還有人。你以為是一個人害你,其實是一整條鏈。】

我不知道該不該全說。

但我選擇賭。就像那天晚上在救火車上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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