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上多了一個媽,我順手銷戶後她崩潰了_第一章 我爸下葬前一天
第一章
我爸下葬前一天,我去派出所給他辦死亡銷戶。
視窗核資訊時停了兩秒。
父親死後我去派出所辦新戶口本,民警敲了幾下鍵盤,忽然抬頭看我。
“你父親的配偶,要一起更新嗎?”
我愣住了。
我爸去世前一直單身。
可系統裡清清楚楚顯示:
配偶:劉秀芬。
登記時間:三個月前。
關係:夫妻。
劉秀芬是我姨媽。她偷了我爸的身份證辦了結婚,就為了分遺產的大頭。
她不知道,我爸走之前就立了遺囑,所有東西都留給我一個人。
我放下戶口本,笑了一下。
“我媽早死了,麻煩一起銷戶吧。”
01
我聽見“配偶”兩個字時,沒有哭,也沒有喊。
我把死亡證明按在視窗檯面上,問:
“你再說一遍,他名下有什麼?”
工作人員看了眼電腦。
“程遠山,婚姻狀態,已婚。配偶盧美琴。”
我說:“他喪偶十六年。”
她愣了一下,把戶籍民警叫了過來。
民警查了幾分鐘,眉頭越擰越緊。
“這個盧美琴,身份證尾號3207,戶籍來自松河縣。五月二十一日登記結婚,五月二十六日以夫妻投靠遷入程遠山戶內。”
五月二十一日。
我爸第二次病危。
早上九點,我在搶救室外簽過字。
上午十點二十,醫生給他用了鎮靜藥。
之後整整一天,他沒有清醒過。
可系統顯示,上午十點三十六分,他在松河縣民政視窗簽字結婚。
我盯著那個身份證尾號。
“不對。”
盧美琴的身份證我見過。
她每年給外婆辦醫保,拍證件照發在家庭群裡。
尾號不是3207。
是1189。
民警繼續查。
“她在本市還有一套正常戶籍,尾號1189,婚姻狀態已婚,配偶鄧志誠。”
我問:“那這個3207是什麼?”
“松河縣歷史舊戶。早年遷戶口時沒清乾淨,後來當地清理空掛人口,被原籍村報過死亡未銷、無實有人口待核查。”
我聽懂了。
盧美琴沒離婚。
她拿一套快爛在系統裡的舊身份,嫁給了我爸。
“這套舊戶怎麼能辦結婚?”
民警看我一眼。
“正常辦不了。要麼有人違規,要麼材料造假。”
“她能拿這個分我爸遺產嗎?”
民警沒有繞彎。
“如果你不處理,她可以拿結婚證和遷戶記錄主張配偶身份。銀行、房管、法院都可能被她拖進去。”
我爸留下一套河畔路學區房。
市價兩百八十多萬。
還有四十多萬存款。
我辭職照顧他半年,積蓄見底。
那套房和那筆錢,不是橫財。
是他給我留的最後一條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