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上多了一個媽,我順手銷戶後她崩潰了_第十一章 11馬桂珍沒被羈押
第十一章
11
馬桂珍沒被羈押,但案子沒有放過她。
提供證件、取手印、參與策劃,證據完整。
她每天跑派出所,說自己年紀大,說自己被女兒騙了。
盧美琴在看守所寫材料,說主意是馬桂珍出的。
鄧志誠又交更多聊天記錄,說她們母女誰都別裝。
他們開始互相咬。
咬得比當初算我爸遺產時還用力。
債主也找上門。
鄧志誠借錢時,馬桂珍簽過擔保。
她以為是幫女兒走個形式。
現在債主拿著合同堵到她樓下。
她賣了城南那套老房,才填上一部分窟窿。
盧美琴的兒子婚事黃了。
他給我發簡訊:
“我媽坐牢,我爸破產,我外婆賣房,你滿意了?”
我回他:
“你們家每一步,都按著自己人的手印。”
然後拉黑。
親戚群裡,那些罵我最兇的人,又開始勸我。
“見微,老人已經很慘了,你別太絕。”
“你姨也受教訓了,都是一家人。”
“錢房都到你手了,就別追究了。”
我一個個拉黑。
他們不是突然善良。
他們只是發現,站錯隊也要付成本。
韓警官後來給我打電話。
“馬桂珍來過幾次,想要你的新號碼。”
“別給。”
“她留了信。”
“不收。”
“她說她知道錯了。”
我看著桌上的新房本。
權利人,程見微。
我說:
“她不是知道錯了。”
“她是知道輸了。”
電話那邊沉默幾秒。
“明白。”
結束通話後,我把所有材料放進一個資料夾。
死亡登出回執。
法院判決。
新房本。
公證遺囑。
每一張紙都很薄。
合在一起,擋住了一群人的貪心。
我把河畔路的房子清了一遍。
盧家人留下的東西,全扔。
外婆織的沙發墊。
盧美琴送的假花。
遠房親戚拿來的擺件。
靈堂上他們硬塞給我的合照。
我只留下三樣。
我爸媽的照片。
公證遺囑原件。
還有我爸那張便籤。
先銷戶。
先管錢。
別跟盧家人商量。
這張紙救了我。
也替他自己保住了最後的體面。
我換了門鎖,改了物業聯絡人,刪除所有親戚的緊急聯絡方式。
新號碼只給律師、單位和韓警官留了。
房子還是那套房子。
但它終於不再像一塊被人盯上的肉。
手續全部辦完後,我去了墓園。
我帶著新戶口本、房本、法院判決書和死亡登出回執。
這些東西給死人看,沒有實際用處。
可我想讓我爸知道。
他最後清醒時做的每一步,都沒有白費。
我把檔案一份份擺在墓碑前。
“爸,假婚姻撤了。”
“那套死人戶口也銷了。”
“錢拿回來了。”
“房子過戶了。”
“盧美琴進去了。”
“馬桂珍以後不會再進我們家門。”
我翻開戶口本。
戶主,程見微。
家庭成員,無。
我又翻開房本。
權利人,程見微。
我盯著這幾個字看了很久。
這不是我從誰手裡搶來的。
這是我爸在疼到發抖的時候,替我簽下來的。
有人說我獨吞。
可我知道,這叫守住。
我摸了摸墓碑上程遠山三個字。
墓碑很涼。
我爸的名字卻讓我心裡安定。
我把檔案收回包裡,站起來前,最後看了他一眼。
“爸,就咱倆。”
“誰都分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