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騙我媽六十三萬給情人買車,我讓他們身敗名裂_第21章 21判決很快下來

妻子騙我媽六十三萬給情人買車,我讓他們身敗名裂發布時間:2026-09-15作者:佛系划水玩家

21

判決很快下來。

賀川因詐騙、侵犯商業秘密等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

他拒絕認罪,當庭表示上訴。

許曼沒有上訴。

被押走前,她只向律師提出一個請求:

“把我名下還能處置的財產全部賠出去。”

“剩下的,我在裡面慢慢還。”

入獄後的第一個月,我收到了她的七封信。

第一封信裡,她寫我們剛認識時,她發燒住院,我守在病床邊一夜沒有閤眼。

第二封寫創業最艱難的冬天,我們擠在地下室裡分吃一碗泡麵,她說只要兩個人在一起,苦一點也沒關係。

後面的每一封,寫的都是她曾經得到,卻沒有珍惜的東西。

每封信末尾都只有一句話:

【陳嶼,你能不能再等我一次?】

我一封也沒有回覆。

半年後,信漸漸少了。

她不再回憶過去,也不再問我有沒有愛上別人。

她開始告訴我,自己在監獄裡參加了反詐宣傳資料的整理,將勞動所得全部轉入賠償賬戶。

一個月只有幾百元。

卻從未中斷。

朵朵生日那天,她寄來一張親手畫的賀卡。

畫上沒有一家三口,只有一個小女孩牽著父親,遠處站著一個模糊的女人。

她沒有在落款處寫“媽媽”。

只寫了一句:

【祝你長成一個善良、誠實,永遠不會像我一樣傷害家人的人。】

朵朵看完,把賀卡收進抽屜。

“爸爸,我還是不想去見她。”

“那就不去。”

“她會不會難過?”

“會。”

我摸了摸女兒的頭。

“可你不需要為了讓她好受,逼自己原諒。”

第二年,念慈系統阻止了一起針對獨居老人的詐騙。

許曼從新聞中得知後,寄來厚厚一沓材料。

裡面整理了上百種新型詐騙話術,以及服刑人員家屬最容易遭遇的騙局。

我把材料交給研發團隊,刪去了她的署名。

她知道以後,只在下一封信裡寫:

【這樣很好。有沒有我的名字不重要,只要有人因此保住養老錢就夠了。】

第三年,她寄來了最後一封信。

【陳嶼,我以前把佔有當作愛,以為無論我做錯什麼,你都應該留在原地。】

【現在我終於明白,真正愛一個人,是允許他擺脫自己,重新生活。】

【你不必等我,也不必原諒我。以後遇到喜歡的人,就勇敢往前走。】

【替我告訴朵朵,媽媽愛她。但她同樣不欠我一句原諒。】

這封信裡,再也沒有“等我”。

我將信放回信封。

朵朵輕聲問:

“她還想讓你回去嗎?”

我搖頭。

她沉默片刻。

“那她這一次,可能真的知道錯了。”

窗外,“念慈”兩個字在夜色中亮起。

我終於相信,許曼真的改變了。

可破碎的婚姻不會因為傷害它的人終於學會後悔,就重新變得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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