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偷轉存款給弟弟買寶馬,我用婚前公證讓他凈身出戶_第五章 5從父母家出來的路上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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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父母家出來的路上,車裡的氣氛壓抑得幾乎讓人窒息。
周毅緊緊握著方向盤,手背上青筋暴起,額角的肌肉因為憤怒而不斷抽動。
“蘇晚,你什麼意思?”他從牙縫裡擠出這句話。
“你非要在我家人面前,讓我下不來臺嗎?”
我平靜地看著車窗外飛速倒退的夜景,語氣淡漠。
“我只是在陳述一個事實。”
“我讓你下不來臺?”我轉過頭,直視著他,
“周毅,是誰先不給我留半點情面的?”
“是誰不經我同意,就轉走我們全部的存款?”
“是誰騙我說是借,轉頭就讓你弟弟發朋友圈炫耀是送?”
“又是誰在今天,連問都不問我一句,就又許下空頭支票?”
我的每一句反問,都像一把錘子,砸在他脆弱的自尊心上。
他被我堵得啞口無言,最終只能惱羞成怒地低吼:
“那是我媽!我能不答應嗎?”
“所以,為了你媽,為了你弟,就可以犧牲我,犧牲我們這個家,對嗎?”
我冷笑一聲,不再與他爭辯。
回到家,他把車鑰匙重重地摔在玄關櫃上,發洩著他的怒火。
我沒理他,徑直走進書房,關上了門。
我給他時間冷靜,也給自己時間執行下一步計劃。
第二天是週一。
我請了半天假,去了市裡最有名的那家律師事務所。
我將整理好的所有證據,包括銀行流水、朋友圈截圖。
那本家庭賬本的照片,全部交給了律師。
律師是一位幹練的中年女性,她看完所有材料,抬頭看了我一眼,眼神里帶著一絲讚許。
“蘇女士,你很有條理,證據鏈非常完整。”
“你的訴求是什麼?”
我深吸一口氣,說得清晰而堅定。
“第一,我要離婚。”
“第二,我要拿回屬於我的錢。”
“那28萬里,有我的一半,14萬。這筆錢周陽必須還我。”
“第三,周毅在婚內私自贈與他家人的錢款,超過了日常生活的合理範疇,屬於轉移夫妻共同財產。這部分,我要在他應得的財產份額里扣除。”
律師點點頭:“完全合理,法律支援你的所有訴求。”
走出律所的那一刻,我感覺壓在心上數日的巨石,終於被搬開了一角。
當天下午,一封律師函,就以最快的速度,分別寄往了周陽的公司和他父母的家裡。
我沒有提前通知周毅。
他還在跟我冷戰,以為我過幾天就會像以前一樣,主動求和。
他不知道,我已經把他從我的人生規劃裡,徹底刪除了。
果然,傍晚時分,我的手機被打爆了。
先是婆婆,電話一接通就是一頓歇斯底里的咆哮。
“蘇晚!你這個毒婦!白眼狼!”
“我們家阿毅真是瞎了眼才會娶你!”
“你竟然找律師告自己的家人!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嗎?”
我一言不發地聽著,等她罵累了,才淡淡地說了一句:
“媽,有什麼事,請跟我的律師談。”
說完,我直接掛了電話,拉黑。
緊接著是周陽,他的聲音聽起來又驚又怒。
“嫂子!你這是幹什麼?不就是一輛車嗎?”
“我們是一家人,你至於做到這個地步嗎?”
“周陽,”我連嫂子這個稱呼都懶得應,
“從你收下那28萬,還發朋友圈說那是贈送的時候起,我們就不是一家人了。”
“律師函上寫得很清楚,限你三日內聯絡我的律師,商討還款事宜。”
“否則,我們法庭見。”
不等他回話,我結束通話了電話。
回到家時,周毅雙眼通紅,像一頭被激怒的困獸。
他把那封律師函的影印件狠狠地摔在我面前。
“蘇晚!你瘋了!你要告我弟弟?還要跟我離婚?”
我坐在沙發上,抬頭平靜地看著他。
“我沒瘋,我只是清醒了。”
他大概從未見過我如此冷漠決絕的樣子,一時竟有些怔住。
他開始放軟姿態,試圖用感情牌來挽回。
“小晚,我們三年的感情,難道就這麼不值錢嗎?”
“為了一點錢,真的要走到這一步嗎?”
我看著他,覺得無比可笑。
“感情?”
“在你把我們共同的未來,隨意送給你弟弟當禮物的那一刻。”
“我們之間所有的感情,已經被你親手清零了。”
“周毅,收起你那套吧。”
“或者,我們現在就來談談離婚的財產分割問題。”
周毅徹底慌了。
他開始頻繁地給我打電話,發微信,內容從一開始的指責謾罵,變成了後來的苦苦哀求。
“老婆,我錯了,我真的錯了。”
“我不該不跟你商量就動那筆錢,我跟周陽說,讓他把車賣了,錢還給你。”
“我們不離婚好不好?再給我一次機會。”
我看著這些資訊,內心毫無波瀾。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我對他的所有資訊都只回復一句話:“一切按法律程式走,請聯絡我的律師。”
另一邊,我的中介同學也傳來了好訊息。
他幫我找到了一個非常爽快的買家,願意全款,而且價格比市場價還略高一些。
“晚姐,買家定金已經打了,隨時可以籤合同辦過戶。”
我回了他一個“好”,然後將這個訊息“不經意”地透露給了還在糾纏我的周毅。
我告訴他,我婚前那套小公寓,已經有買家付了定金。
周毅在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我幾乎能猜到他此刻在想什麼。
果然,他再次打來電話時,語氣已經變了。
那虛偽的悔意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毫不掩飾的貪婪。
“蘇晚,你要賣房子?我怎麼不知道?”他的聲音透著一股理直氣壯。
“那套房子雖然是你婚前買的,但房租這幾年都是我們在用,也算共同收入。”
“而且,賣房子的錢是在我們婚姻存續期間得到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他似乎找到了新的突破口,聲音都高昂了起來。
“按照法律,這筆錢必須分我一半!”
我聽著他在電話那頭的叫囂,終於忍不住笑出了聲。
“周毅,你是不是覺得我特別傻?”
“夫妻共同財產?”我慢悠悠地反問他,
“你動用我們共同存款的時候,怎麼沒想過這是共同財產?”
“你每個月偷偷給你媽打錢的時候,怎麼沒想過這是共同財產?”
他被我噎了一下,隨即強硬地說道:
“那不一樣!現在說的是你賣房子的事!”
“好啊,那我們就好好說說。”
我從抽屜裡拿出一份檔案,那是我在決定賣房時就讓律師準備好的。
“周毅,你大概不知道,我這套房子,在跟你結婚前,就做過婚前財產公證。”
我頓了頓,“你要不要看看公證書原件?我手機裡有照片。”
電話那頭瞬間沒了聲音。
我能想象到他此刻震驚錯愕的表情。
我繼續不緊不慢地說道:
“公證書上寫得清清楚楚,該房產及其未來產生的一切收益。”
“包括但不限於租金、拆遷補償、出售所得,均為我個人所有,與婚姻關係無關。”
“也就是說,這套房子賣的錢,別說一半,就是一分一釐,都跟你周毅沒有任何關係。”
“你那點法律常識,還是留著跟我的律師去說吧。”
說完,我不再給他任何反駁的機會,乾脆利落地掛掉了電話。
周毅,你以為你能算計我。
卻不知道,我從一開始,給我自己留好了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