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找我借點翠鳳冠,給女明星戴着直播炫耀_第十二章 12原來人的傲慢
第十二章
12
原來人的傲慢,就是這樣。
他認為可以控制。
他認為我會原諒。
可事實證明,他什麼都控制不了。
法官又問姜晚音:“直播中稱鳳冠為男朋友家藏品,依據是什麼?”
姜晚音眼眶泛紅。
“沈總讓人送來的,我以為是沈家的。”
“你是否詢問過權屬?”
“沒有。”
“直播前是否有人提醒你,物品為借用,不宜提及來源?”
她嘴唇發白。
“有人說過。”
“那你為何仍稱為男朋友家藏品?”
她不說話。
我的律師提交劇組工作人員證言。
證言顯示,直播前服化老師曾提醒姜晚音:這頂鳳冠不是道具,不要過多展示,更不要編造來源。
姜晚音當時回覆:
“沈總都沒說什麼,怕什麼。”
整個法庭安靜下來。
姜晚音的眼淚終於掉下來。
她哭著說:“我只是想讓直播效果好一點。”
庭審持續了三個多小時。
最終沒有當庭宣判。
走出法院時,沈母在門口等我。
她一看到我,就衝上來。
“紀南梔,你非要把敘白逼死嗎?”
沈敘白立刻攔她。
“媽。”
沈母眼眶通紅。
她從前看我,總是高高在上。
今天卻第一次帶著狼狽。
“沈氏股價已經受影響了,影視板塊幾個專案都停了。你和敘白這麼多年感情,就不能給他留條路?”
我看著她。
“我母親當年病重,沈敘白說會照顧我。你當時也在。”
沈母一僵。
“你們沈家享受過我兩年的懂事。”
“現在出事了,又想讓我繼續懂事。”
“憑什麼?”
她嘴唇發抖。
“那只是一頂鳳冠......”
我打斷她。
“對你來說是一頂鳳冠。”
“對我來說,是我媽。”
沈母說不出話。
沈敘白聲音沙啞:“媽,別說了。”
他看著我,眼裡是遲來的痛苦。
“南梔,對不起。”
我沒有回應。
有些道歉,來得太晚。
晚到它已經不是補償。
只是自我安慰。
母親忌日那天,判決下來了。
法院支援了我的主要訴求。
認定沈敘白違反借用協議,未經授權將鳳冠交由第三方佩戴、直播展示,構成違約與侵權。
姜晚音及其經紀公司在直播中虛假宣稱鳳冠來源,並利用該物品進行商業宣傳,應承擔相應責任。
劇組出品方在明知或應知物品權屬及限制條件的情況下,仍組織宣傳展示,承擔連帶責任。
判決要求:
公開道歉。
刪除全部侵權物料。
賠償修復費、鑑定費、維權合理支出及商業使用損失。
沈氏、劇組、姜晚音分別在官方平臺連續七日釋出道歉宣告。
宣告內容必須明確寫出:
“該鳳冠為紀南梔女士私人合法所有,系其母親遺物。相關方未取得佩戴、拍攝、直播及商業宣傳授權。”
這句話發出來的那天,姜晚音的粉絲沉默了。
“男朋友家的藏品”徹底變成笑話。
她的豪門人設塌得乾乾淨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