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找我借點翠鳳冠,給女明星戴着直播炫耀_第八章 8當天晚上

男友找我借點翠鳳冠,給女明星戴着直播炫耀發布時間:2026-09-10作者:麻醬小王

第八章

8

當天晚上,我整理了所有證據。

一,鳳冠權屬證明。

外婆留下的舊照片。

母親遺囑公證。

保險登記。

我歷年參加非遺展陳活動時,關於鳳冠的備案資料。

二,借用過程證明。

沈敘白簽字的借用協議。

交接影片。

我多次強調不得佩戴、不得拍攝、不得直播的聊天記錄。

三,侵權事實。

直播錄屏。

姜晚音“我男朋友家的藏品”原聲片段。

沈氏宣告。

姜晚音轉發內容。

酒店走廊監控截圖。

助理隱匿鳳冠的錄音。

四,損害證明。

修復評估。

損傷照片。

髮膠殘留檢測。

陳師傅說明。

五,商業獲利。

直播後臺熱度截圖。

劇組宣傳資料。

姜晚音直播後新增代言商務報價。

粉絲後援會把“豪門鳳冠”當營銷點做的資料包。

我聯絡律師。

律師看完,只說:“可以打。”

我問:“打誰?”

她說:“一個都別放過。”

於是我正式起訴。

被告包括沈敘白、沈氏影視、《長凰訣》劇組出品方、姜晚音及其經紀公司。

訴求很清楚。

停止侵權。

公開道歉。

刪除所有相關宣傳物料。

賠償修復費、鑑定費、維權成本及未經授權商業使用造成的損失。

同時,我向平臺投訴姜晚音直播虛假宣傳,向文旅部門舉報劇組未經授權使用民間收藏進行商業展示,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沈氏宣告誤導公眾。

起訴的訊息傳出去後,輿論再次炸開。

最開始,姜晚音粉絲還在罵我。

“素人想紅想瘋了。”

“蹭劇熱度。”

“沈總借的東西,關姐姐什麼事?”

“姐姐只是戴了一下,又不是偷。”

直到我公佈第一段音訊。

直播中,主持人問鳳冠來源。

姜晚音說:“是我男朋友家的藏品。”

然後我貼出借用協議。

協議上白紙黑字寫著:

不得佩戴。

不得拍攝。

不得直播展示。

不得轉借第三人。

沈敘白簽名清晰。

評論區開始反轉。

“這還怎麼洗?”

“借用協議寫這麼清楚,還敢戴去直播?”

“遺物啊,這也太噁心了。”

“姜晚音不是不知道吧?她還說男朋友家的。”

緊接著,劇組工作人員匿名爆料。

“當時服化組不同意用真古董,覺得風險太大。姜晚音自己堅持,說沈總已經點頭。”

“直播前有人提醒她不要說來源,她說越貴越有話題。”

“珍珠掉了以後,她第一反應不是道歉,是讓助理藏起來。”

這些爆料,我沒有急著轉。

我只讓律師統一儲存。

姜晚音的經紀公司急了,給我發律師函。

說我侵犯藝人名譽權。

我轉手也發了一份律師函。

要求姜晚音及其團隊停止造謠、公開道歉,並在三日內說明鳳冠直播期間的保管鏈條。

沈敘白終於再次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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