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找我借點翠鳳冠,給女明星戴着直播炫耀_第八章 8當天晚上
第八章
8
當天晚上,我整理了所有證據。
一,鳳冠權屬證明。
外婆留下的舊照片。
母親遺囑公證。
保險登記。
我歷年參加非遺展陳活動時,關於鳳冠的備案資料。
二,借用過程證明。
沈敘白簽字的借用協議。
交接影片。
我多次強調不得佩戴、不得拍攝、不得直播的聊天記錄。
三,侵權事實。
直播錄屏。
姜晚音“我男朋友家的藏品”原聲片段。
沈氏宣告。
姜晚音轉發內容。
酒店走廊監控截圖。
助理隱匿鳳冠的錄音。
四,損害證明。
修復評估。
損傷照片。
髮膠殘留檢測。
陳師傅說明。
五,商業獲利。
直播後臺熱度截圖。
劇組宣傳資料。
姜晚音直播後新增代言商務報價。
粉絲後援會把“豪門鳳冠”當營銷點做的資料包。
我聯絡律師。
律師看完,只說:“可以打。”
我問:“打誰?”
她說:“一個都別放過。”
於是我正式起訴。
被告包括沈敘白、沈氏影視、《長凰訣》劇組出品方、姜晚音及其經紀公司。
訴求很清楚。
停止侵權。
公開道歉。
刪除所有相關宣傳物料。
賠償修復費、鑑定費、維權成本及未經授權商業使用造成的損失。
同時,我向平臺投訴姜晚音直播虛假宣傳,向文旅部門舉報劇組未經授權使用民間收藏進行商業展示,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沈氏宣告誤導公眾。
起訴的訊息傳出去後,輿論再次炸開。
最開始,姜晚音粉絲還在罵我。
“素人想紅想瘋了。”
“蹭劇熱度。”
“沈總借的東西,關姐姐什麼事?”
“姐姐只是戴了一下,又不是偷。”
直到我公佈第一段音訊。
直播中,主持人問鳳冠來源。
姜晚音說:“是我男朋友家的藏品。”
然後我貼出借用協議。
協議上白紙黑字寫著:
不得佩戴。
不得拍攝。
不得直播展示。
不得轉借第三人。
沈敘白簽名清晰。
評論區開始反轉。
“這還怎麼洗?”
“借用協議寫這麼清楚,還敢戴去直播?”
“遺物啊,這也太噁心了。”
“姜晚音不是不知道吧?她還說男朋友家的。”
緊接著,劇組工作人員匿名爆料。
“當時服化組不同意用真古董,覺得風險太大。姜晚音自己堅持,說沈總已經點頭。”
“直播前有人提醒她不要說來源,她說越貴越有話題。”
“珍珠掉了以後,她第一反應不是道歉,是讓助理藏起來。”
這些爆料,我沒有急著轉。
我只讓律師統一儲存。
姜晚音的經紀公司急了,給我發律師函。
說我侵犯藝人名譽權。
我轉手也發了一份律師函。
要求姜晚音及其團隊停止造謠、公開道歉,並在三日內說明鳳冠直播期間的保管鏈條。
沈敘白終於再次來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