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偷車酒駕撞人,大姑逼我頂罪?我反手報警_第十四章 14這一次
第十四章
14
這一次,大姑在裡面待了十五天。
出來後,她沒有再鬧。
因為在看守所裡,她收到了表弟的一封信。
表弟在裡面待了一年多,每天踩縫紉機,早就沒了當初的囂張氣焰。
信是寫給我媽的,但我媽轉給了我。
信裡說:
“舅媽,我聽管教說我媽去鬧事了。求你們勸勸她吧,別再去惹蘅姐了。蘅姐沒錯,是我自己作的。我在裡面天天后悔,當初要是沒偷那輛車,沒喝那頓酒,我現在可能也跟蘅姐一樣,談個戀愛,上個班。可是沒如果了。我媽再鬧下去,只會讓我減刑更難。求你們了。”
我看完信,把它摺好放進抽屜裡。
沒有同情,只有一聲嘆息。
有些道理,非得撞得頭破血流才能懂。
大姑出來後,真的老實了。
她搬了家,去了城郊一個更偏僻的地方,租了間農民房。
聽說她在一個小飯館裡洗碗,一個月掙兩千塊錢。
我媽偶爾還是會提起她,語氣裡帶著點唏噓。
“你大姑以前多要強的一個人啊,現在......”
“媽,她的要強,是建立在壓榨別人身上的。現在沒人給她壓榨了,她自然就慫了。”
我媽嘆了口氣,沒再說話。
半年後,我和林晨結婚了。
婚禮辦得很簡單,只請了至親和幾個好朋友。
我沒有給大姑發請柬。
但婚禮那天,我還是在大廳門口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
大姑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舊外套,站在酒店對面的馬路牙子上,遠遠地看著酒店門口的迎賓牌。
她沒有過來,也沒有鬧。
就那麼站著,像個局外人。
林晨也看到了,他握了握我的手。
“要不要過去看看?”
我搖搖頭。
“不用。”
婚禮進行得很順利。我爸喝了不少酒,紅著眼眶拉著林晨的手說:“把我女兒交給你,我放心。”
我媽在臺下哭得稀里嘩啦。
我穿著婚紗,看著臺下的親朋好友,心裡突然覺得很踏實。
這種踏實,不是因為我嫁了個好人家,而是因為我知道,我終於靠自己,把生活扳回了正軌。
婚禮結束後,賓客散去。
我和林晨送完最後一批客人,從酒店出來。
對面馬路牙子上已經空無一人。
地上留著一個壓扁的礦泉水瓶。
風一吹,滾到了馬路中間,被一輛經過的車碾過,發出一聲輕響。
我收回目光,上了婚車。
“走吧。”
車子啟動,平穩地駛入夜色。
後視鏡裡,酒店的霓虹燈漸漸遠去。
過去種種,譬如昨日死。
以後種種,譬如今日生。
我靠在林晨肩上,閉上了眼睛。
這一次,沒有鬧劇,沒有算計,沒有委屈。
只有乾淨的風,和看得見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