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偷車酒駕撞人,大姑逼我頂罪?我反手報警_第九章 9他會受到法律制裁的
第九章
9
“他會受到法律制裁的。”
“制裁有什麼用,我老婆的腿能回來嗎?”
我沒說話。
他擦了擦眼睛。
“我就想讓他賠錢,賠到我老婆能安心養病,孩子能正常上學。”
“五十萬,不多。”
我點了點頭。
“我理解你。”
從交警大隊出來,我給律師打了個電話。
“李律師,趙強名下沒錢,但他母親名下有房產。”
“如果趙強被判刑,民事賠償部分能不能執行他母親的財產?”
“直接執行有難度,但如果能證明趙強的母親是共同居住人且財產混同,可以嘗試。”
“另外,趙強母親名下那套房子,如果是唯一住房,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賣,不過可以用來做擔保。”
“那就是說,她不主動賠,就沒有太好的辦法?”
“也不是。受害者家屬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查趙強及其家屬的銀行流水。如果發現有大額轉移財產的行為,可以追回。”
“好,我知道了。”
又過了一週。
表弟被檢察院批准逮捕了。
罪名是盜竊罪、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
大姑徹底瘋了。
她去了我媽單位,在門口站了一下午。
我媽單位的領匯出面勸,她不走。
最後是保安把她架走的。
那天晚上,我媽打電話給我,聲音發抖。
“蘅蘅,你大姑說你如果不撤訴,她就每天去我單位門口站著。”
“她去站著吧。她站一天,我就報警一次。騷擾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夠得上治安處罰了。”
“可是。”
“媽,你要是心軟,你就輸了。這些年你心軟了無數次,換來的是什麼?她覺得你欠她的,永遠還不完。”
我媽沒說話。
“你現在只有兩個選擇。要麼跟她斷清楚,要麼繼續被她纏一輩子。”
電話那頭傳來一聲很輕的抽泣。
“我知道了。”
第二天,大姑沒去我媽單位。
但她做了另一件事。
她去了社群居委會,說我虐待老人、不贍養父母。
居委會的人打電話到我家核實,我爸氣得差點犯心臟病。
“她是不是瘋了!她自己又不是我親媽!她去居委會告我女兒虐待老人,哪個老人?她嗎?她跟我們什麼關係!”
居委會的人也尷尬,說了解情況了,沒有這回事。
但這件事讓我下定了決心。
我讓律師加快了人身保護令的申請進度。
三天後,法院裁定通過了人身保護令。
大姑被禁止在兩百米範圍內接近我的住所和工作單位。
禁止透過電話、簡訊、網路等方式騷擾我。
如果違反,罰款、拘留。
我把保護令的副本寄到了大姑家裡。
附了一張紙條。
“大姑,法律會保護我。表弟的事,是他的事。你要是真為他好,就把房子賣了,賠錢給受害者,換一份諒解書。”
“那是唯一能幫他的辦法。”
她沒回。
但三天後,我聽說她真的在聯絡中介,要賣那套老房子。
城東化肥廠家屬院的老房子,最終賣了四十三萬。
加上東拼西湊借了七萬,湊了五十萬,賠給了受害者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