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偷車酒駕撞人,大姑逼我頂罪?我反手報警_第九章 9他會受到法律制裁的

第九章

9

“他會受到法律制裁的。”

“制裁有什麼用,我老婆的腿能回來嗎?”

我沒說話。

他擦了擦眼睛。

“我就想讓他賠錢,賠到我老婆能安心養病,孩子能正常上學。”

“五十萬,不多。”

我點了點頭。

“我理解你。”

從交警大隊出來,我給律師打了個電話。

“李律師,趙強名下沒錢,但他母親名下有房產。”

“如果趙強被判刑,民事賠償部分能不能執行他母親的財產?”

“直接執行有難度,但如果能證明趙強的母親是共同居住人且財產混同,可以嘗試。”

“另外,趙強母親名下那套房子,如果是唯一住房,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賣,不過可以用來做擔保。”

“那就是說,她不主動賠,就沒有太好的辦法?”

“也不是。受害者家屬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查趙強及其家屬的銀行流水。如果發現有大額轉移財產的行為,可以追回。”

“好,我知道了。”

又過了一週。

表弟被檢察院批准逮捕了。

罪名是盜竊罪、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

大姑徹底瘋了。

她去了我媽單位,在門口站了一下午。

我媽單位的領匯出面勸,她不走。

最後是保安把她架走的。

那天晚上,我媽打電話給我,聲音發抖。

“蘅蘅,你大姑說你如果不撤訴,她就每天去我單位門口站著。”

“她去站著吧。她站一天,我就報警一次。騷擾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夠得上治安處罰了。”

“可是。”

“媽,你要是心軟,你就輸了。這些年你心軟了無數次,換來的是什麼?她覺得你欠她的,永遠還不完。”

我媽沒說話。

“你現在只有兩個選擇。要麼跟她斷清楚,要麼繼續被她纏一輩子。”

電話那頭傳來一聲很輕的抽泣。

“我知道了。”

第二天,大姑沒去我媽單位。

但她做了另一件事。

她去了社群居委會,說我虐待老人、不贍養父母。

居委會的人打電話到我家核實,我爸氣得差點犯心臟病。

“她是不是瘋了!她自己又不是我親媽!她去居委會告我女兒虐待老人,哪個老人?她嗎?她跟我們什麼關係!”

居委會的人也尷尬,說了解情況了,沒有這回事。

但這件事讓我下定了決心。

我讓律師加快了人身保護令的申請進度。

三天後,法院裁定通過了人身保護令。

大姑被禁止在兩百米範圍內接近我的住所和工作單位。

禁止透過電話、簡訊、網路等方式騷擾我。

如果違反,罰款、拘留。

我把保護令的副本寄到了大姑家裡。

附了一張紙條。

“大姑,法律會保護我。表弟的事,是他的事。你要是真為他好,就把房子賣了,賠錢給受害者,換一份諒解書。”

“那是唯一能幫他的辦法。”

她沒回。

但三天後,我聽說她真的在聯絡中介,要賣那套老房子。

城東化肥廠家屬院的老房子,最終賣了四十三萬。

加上東拼西湊借了七萬,湊了五十萬,賠給了受害者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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