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當天老公偷拿嫁妝,我把份子錢全給弟弟_第六章 6這個消息像一塊石頭砸進水裡

婚禮當天老公偷拿嫁妝,我把份子錢全給弟弟發布時間:2026-08-28作者:年年

第六章

6

這個訊息像一塊石頭砸進水裡,濺起一片水花。

我沒想到,這三十萬不僅被拿去買了車,還被截流了一部分。

也就是說,從一開始,這就是一場有預謀的瓜分。

孫宇知道,他媽知道,他妹妹也知道。

唯獨瞞著我。

那一刻,我忽然想起戀愛時的一件事。

有一次孫宇陪我逛街,我看中一件大衣,打完折三百多。

他說太貴了,拉著我就走。

轉頭給自己買了一雙八百多的球鞋,說是工作需要。

當時我安慰自己,他只是不會過日子,不是摳門。

現在想來,他不是不會過日子。

他只是覺得,給我花錢不值得。

開庭那天,孫宇來了。

他穿著我們第一次約會時那件白襯衫,頭髮梳得整整齊齊,看起來憔悴了不少。

劉桂芳和孫甜甜沒來,大概是覺得丟人。

法庭上,周律師條理清晰地陳述了事實。

嫁妝三十萬,由我父母在我婚前存入我的個人賬戶,屬於我婚前個人財產。

孫宇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款項轉出,其中十八萬用於孫甜甜購車,十二萬用於償還劉桂芳的信用卡債務。

“法官,被告的行為已經構成對原告個人財產的侵害,我們要求全額返還三十萬元,並承擔訴訟費用。”

孫宇的律師是個年輕小夥子,一看就是他大伯找的,經驗明顯不足。

他站起來的時候,手裡攥著材料,手都在抖。

“法官,這筆錢是原告自願作為嫁妝帶入孫家的,按照傳統習俗,嫁妝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周律師當場反駁。

“嫁妝是女方父母對女兒個人的贈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一點,最高院有明確的司法解釋。”

“況且,被告將款項轉給其妹妹和母親,並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已經嚴重侵害了原告的財產權益。”

法官問了孫宇幾個問題。

“轉賬時,原告是否知情?”

孫宇低著頭,聲音很小。

“她當時在忙婚禮,我沒來得及說。”

“沒來得及說,還是故意不說?”

法官追問了一句,孫宇沒敢回答。

我坐在原告席上,看著他那副縮著肩膀的樣子,心裡說不上是什麼滋味。

三年前我認識他的時候,他意氣風發,在社團活動上侃侃而談。

三年後,他站在被告席上,連句完整的話都說不好。

最後法院判決,孫宇需在三十日內返還三十萬元。

出了法院,孫宇在臺階上攔住了我。

“知意。”

他叫我的名字,聲音啞得像砂紙磨過。

“我真沒想到會走到這一步。”

我看著他,沒有說話。

“那三十萬,我會還你的。甜甜那輛車我去想辦法,我媽那邊......”

他頓了頓,像是下了很大決心。

“我媽那邊我去說。你能不能再給我一次機會?”

我盯著他的眼睛,看了很久。

那雙眼睛裡有後悔,有疲憊,還有一絲渺茫的希望。

但我再也找不到當初那種心動的感覺了。

“孫宇。”

我開口的時候,聲音意外地平靜。

“你還記得我們第一次吵架嗎?”

他愣了一下,顯然不記得了。

“大二那年,你借了我兩千塊錢交社團活動費,說下週還。”

“三個月後你都沒還,我問你,你說咱倆誰跟誰,至於嗎。”

“我當時覺得你是對的,我太計較了。”

“後來你生日,我給你買了兩千多的球鞋。後來我生日,你送了我一個九塊九的手機殼。”

“我也覺得沒關係,你那時候沒錢。”

“再後來你找到工作了,月薪五千,我月薪八千。出去吃飯還是我付錢,你說你賺得多。”

“我一直覺得這些都不是問題,因為我以為你心裡有我。”

“但你偷走我三十萬嫁妝的時候,你心裡沒有我。”

“你幫著你妹妹懟我的時候,你心裡沒有我。”

“你媽罵我是白眼狼的時候,你站在旁邊一句話都沒說。”

“孫宇,你心裡從來沒有過我。”

他的嘴唇動了動,想說什麼,最終什麼都沒說出來。

我轉身下了臺階。

走了幾步,又停下來,頭也不回地說了最後一句話。

“三十天之內把錢打到我賬上,逾期我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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