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當天老公偷拿嫁妝,我把份子錢全給弟弟_第六章 6這個消息像一塊石頭砸進水裡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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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訊息像一塊石頭砸進水裡,濺起一片水花。
我沒想到,這三十萬不僅被拿去買了車,還被截流了一部分。
也就是說,從一開始,這就是一場有預謀的瓜分。
孫宇知道,他媽知道,他妹妹也知道。
唯獨瞞著我。
那一刻,我忽然想起戀愛時的一件事。
有一次孫宇陪我逛街,我看中一件大衣,打完折三百多。
他說太貴了,拉著我就走。
轉頭給自己買了一雙八百多的球鞋,說是工作需要。
當時我安慰自己,他只是不會過日子,不是摳門。
現在想來,他不是不會過日子。
他只是覺得,給我花錢不值得。
開庭那天,孫宇來了。
他穿著我們第一次約會時那件白襯衫,頭髮梳得整整齊齊,看起來憔悴了不少。
劉桂芳和孫甜甜沒來,大概是覺得丟人。
法庭上,周律師條理清晰地陳述了事實。
嫁妝三十萬,由我父母在我婚前存入我的個人賬戶,屬於我婚前個人財產。
孫宇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款項轉出,其中十八萬用於孫甜甜購車,十二萬用於償還劉桂芳的信用卡債務。
“法官,被告的行為已經構成對原告個人財產的侵害,我們要求全額返還三十萬元,並承擔訴訟費用。”
孫宇的律師是個年輕小夥子,一看就是他大伯找的,經驗明顯不足。
他站起來的時候,手裡攥著材料,手都在抖。
“法官,這筆錢是原告自願作為嫁妝帶入孫家的,按照傳統習俗,嫁妝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周律師當場反駁。
“嫁妝是女方父母對女兒個人的贈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一點,最高院有明確的司法解釋。”
“況且,被告將款項轉給其妹妹和母親,並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已經嚴重侵害了原告的財產權益。”
法官問了孫宇幾個問題。
“轉賬時,原告是否知情?”
孫宇低著頭,聲音很小。
“她當時在忙婚禮,我沒來得及說。”
“沒來得及說,還是故意不說?”
法官追問了一句,孫宇沒敢回答。
我坐在原告席上,看著他那副縮著肩膀的樣子,心裡說不上是什麼滋味。
三年前我認識他的時候,他意氣風發,在社團活動上侃侃而談。
三年後,他站在被告席上,連句完整的話都說不好。
最後法院判決,孫宇需在三十日內返還三十萬元。
出了法院,孫宇在臺階上攔住了我。
“知意。”
他叫我的名字,聲音啞得像砂紙磨過。
“我真沒想到會走到這一步。”
我看著他,沒有說話。
“那三十萬,我會還你的。甜甜那輛車我去想辦法,我媽那邊......”
他頓了頓,像是下了很大決心。
“我媽那邊我去說。你能不能再給我一次機會?”
我盯著他的眼睛,看了很久。
那雙眼睛裡有後悔,有疲憊,還有一絲渺茫的希望。
但我再也找不到當初那種心動的感覺了。
“孫宇。”
我開口的時候,聲音意外地平靜。
“你還記得我們第一次吵架嗎?”
他愣了一下,顯然不記得了。
“大二那年,你借了我兩千塊錢交社團活動費,說下週還。”
“三個月後你都沒還,我問你,你說咱倆誰跟誰,至於嗎。”
“我當時覺得你是對的,我太計較了。”
“後來你生日,我給你買了兩千多的球鞋。後來我生日,你送了我一個九塊九的手機殼。”
“我也覺得沒關係,你那時候沒錢。”
“再後來你找到工作了,月薪五千,我月薪八千。出去吃飯還是我付錢,你說你賺得多。”
“我一直覺得這些都不是問題,因為我以為你心裡有我。”
“但你偷走我三十萬嫁妝的時候,你心裡沒有我。”
“你幫著你妹妹懟我的時候,你心裡沒有我。”
“你媽罵我是白眼狼的時候,你站在旁邊一句話都沒說。”
“孫宇,你心裡從來沒有過我。”
他的嘴唇動了動,想說什麼,最終什麼都沒說出來。
我轉身下了臺階。
走了幾步,又停下來,頭也不回地說了最後一句話。
“三十天之內把錢打到我賬上,逾期我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