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留守我十八年後,我被弟弟認成了家教_第七章 第二天一早
第七章
第二天一早,爸爸開車回了老家。
媽媽帶了新電腦、衣服和一隻裝滿營養品的行李箱。
他們以為只要東西足夠貴,爺爺總會幫忙勸我。
車停在村口時,幾個老人正在樹下乘涼。
有人認出爸爸,隨口問:
“宏達,知遠考了全省第一,你們怎麼連慶功酒都沒回來辦?”
爸爸勉強笑了笑。
“最近工作忙。”
老人看了一眼他車上的禮物。
“孩子獲獎十幾年,也沒見你哪次不忙。”
爸爸的笑僵在臉上。
爺爺家的門鎖著。
他們在屋簷下等了一個多小時,爺爺才從鎮醫院回來。
媽媽連忙迎過去。
“爸,知遠在哪?”
爺爺把檢查袋放在桌上。
“他很安全。”
爸爸壓著急躁。
“我們知道以前忽略了他,現在想把他接回去。”
爺爺看向那幾袋禮物。
“他住你們家十天,睡的是什麼地方?”
媽媽沒有說話。
“他十八歲去找你們,你們讓他睡雜物間。”
“現在他走了,你們倒知道來接。”
爸爸低聲解釋:
“當時來得突然,家裡沒準備。”
爺爺拉開抽屜,取出十幾封信。
信封上分別寫著七歲、九歲、十二歲、十五歲。
有的是家長會通知。
有的是競賽邀請函。
還有一次住院需要家屬簽字的告知書。
每一封都曾寄到爸爸留下的地址。
有的被退回。
有的顯示簽收,卻從未有人來。
媽媽拿起十五歲那封。
裡面夾著一張市級競賽一等獎證書。
獲獎日期那天,他們正帶嘉樂參加親子綜藝海選。
“知遠為什麼沒在電話裡說?”
爺爺看著她。
“他說過。”
“你每次都讓他懂事一點。”
媽媽捏著信紙,指節發白。
爺爺又開啟那部螢幕開裂的舊手機。
裡面儲存著一段語音。
十四歲的我問:
“媽,下週學校開家長會,你能不能回來一次?”
媽媽的聲音從揚聲器裡傳出。
“樂樂發燒了,媽媽走不開。”
“你都上初中了,別總和弟弟爭。”
下一段語音相隔三個月。
我說競賽進了省隊。
爸爸只回了四個字。
“知道了,忙。”
爸爸伸手想關掉手機。
爺爺避開了。
“聽不下去了?”
“他聽了十八年。”
屋裡沒有人說話。
媽媽走進我的房間。
書桌是舊課桌改的,桌角墊著一塊磚。
牆上的獎狀從小學貼到高中。
櫃門內側有一張手寫的賬單。
競賽獎金,三千。
替鎮上學生補課,一千六。
學校助學金,兩千。
爺爺複查,減去一千八。
冬季取暖,減去七百。
最後一行寫著:
去見爸媽的路費,已存夠。
媽媽盯著那幾個字,忽然蹲了下去。
她帶來的新電腦就放在門口。
紙箱上的價格,抵得上我記賬本里兩年的生活費。
爺爺沒有扶她。
“知遠讓我轉告你們一句話。”
爸爸立刻抬頭。
“他說什麼?”
“爺爺的贍養費,是你們應該承擔的責任。”
“不要拿它換他的地址。”
爸爸嘴唇動了動。
爺爺關上抽屜。
“他想認你們的時候,我沒有攔。”
“現在他不想認了,我也不會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