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十二萬醫藥費,媽媽醒來卻只見妹妹_第9章 9媽媽六十歲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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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六十歲那年,向法院起訴了我。
不要錢,只要求我定期回去探望。
我讓律師全權代理,我沒去開庭。
材料我準備得很齊全。
十多年的轉賬記錄,九萬的繳費單,爸媽當年在家族群裡說的那些話......
法官最後沒有支援媽媽的訴求。
判決書寫得明明白白:
【被告長期在外地生活,與原告之間因家庭情感糾葛存在較深矛盾。
鑑於原告尚有一女共同生活,可履行日常照護之責,被告應承擔的贍養義務可透過經濟供養方式履行。
據此,對原告要求被告定期探望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援。】
那之後,我按照判決裡關於贍養的建議,每月給媽媽打一筆生活費。
電話微信我沒再拉黑,讓他們如果生病了就去看,醫藥費我會轉一半。
幾年過去,媽媽磨平了稜角。
她不再虛張聲勢,老老實實地表達對我的需要和想念。
只是我現在,不會為此心軟了。
媽媽會藉著我打生活費和醫藥費時,給我多發一些訊息。
【收到,謝謝寶貝女兒。】
【你妹妹工資低,花銷大,拿不出錢來。但你放心,剩下一半我們拿存款抵著,不會多問你要。】
【夢晴,今年過年回來一趟,一家子過個團圓年好嗎?】
除了正事,別的我都不回覆。
後來,我從堂妹那裡斷斷續續聽到一些話。
逢年過節時,媽媽總會和親戚們絮叨我的好,數落妹妹的不是。
次數多了,妹妹也不回家了,但媽媽好像不在乎她了。
每次過節,都只感嘆:“要是晴晴在,就完美了。”
媽媽六十六歲那年,再次進了ICU。
心衰,送進去的時候,人已經不太清醒了。
我接到爸爸的電話,立馬請假買機票。
第二天早上媽媽醒了,對護士說的第一句話就是:
“我要見大女兒。”
可我才剛下飛機。
爸爸問護士:“那我去看看?”
護士問了媽媽後,出來對爸爸搖頭。
“她說,大女兒沒來,誰也不見了。”
“她有些累,還要睡會兒。”
我趕到醫院的時候,媽媽再次陷入昏迷,醫生在進行搶救。
媽媽中途睜開過一次眼睛。
看見我時,手顫抖了一下,又閉上了。
當天下午,媽媽被宣告死亡。
直到媽媽被送到了殯儀館,妹妹才回來。
“幹嘛啊?隔三差五就生病,還說要不行了?我看她又是故意找我麻煩......”
我一耳光扇過去。
“齊夢欣,媽媽去世了。”
妹妹捂著臉,怔怔地瞪大眼睛。
無論如何,她生我養我,最後媽媽的葬禮,我一手操辦,風風火火送她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