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男模給全族修祠堂,可族譜上卻沒有我名字_第10章 10半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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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後,我結束海外巡演,回到了老家。
偽造簽名的鑑定結果早就出來了。
那份《土地無償使用協議》,確實是我爸找人模仿我的字跡籤的。
六十萬工程餘款,四十萬進了陳峰的婚宴賬戶,剩下二十萬,被陳廣福拿去給自己兒子買車。
兩個人互相甩鍋,最後誰也沒跑掉。
錢全吐了出來,還留下了案底。
陳峰的保時捷被收回,婚房也因為他拿去抵押借款,被銀行查封。
周倩轉頭嫁給了孩子親爹。
聽說婚禮那天,陳峰還跑去現場鬧,被保安抬著扔了出去。
妹妹的豪門夢也碎了。
對方家裡看完直播,連夜退婚。
她沒了我的副卡,賣掉幾個包撐了三個月,最後只能去商場做銷售。
第一天上班,就被顧客罵哭了。
我媽心疼得給我打電話。
“小野,你妹妹從小沒吃過苦。”
“你隨便給她安排個工作,也比站櫃檯強啊!”
我當時正在排練,只回了一句:
“沒吃過苦,是因為她的苦,以前都讓我吃了。”
說完,我結束通話電話。
我沒再給家裡一分錢。
只按法律規定,每月往爸媽的養老賬戶裡打基本贍養費。
別墅的房本在我名下,我委託中介賣了。
大G也是公司資產,直接回收。
我爸媽從五百平方米的江景別墅,搬回了縣城那套六十平方米的老房子。
聽說我爸再也不去參加同學聚會了。
以前他最喜歡把車鑰匙往桌上一扔,再來一句:
“兩個兒子,還是老大最爭氣。”
如今別人問起陳峰,他只能低頭喝酒。
至於我,拿下了雲頂劇場的股份。
紅姐成了合夥人。
林總的五千萬投資,我沒直接接受。
我讓律師重新擬了合同。
她只拿投資分紅,不碰經營權,也不能干涉模特的私人生活。
我靠本事掙錢,不靠誰養。
新公司成立那天,我定下第一條規矩。
所有模特只靠舞臺表現拿錢。
不陪酒,不出臺,不接受任何越界要求。
有人笑我裝清高。
可首場演出的兩百張門票,四十秒售罄。
三個月後,我們的巡演開到了十二座城市。
顧銘來公司面試過。
他賠不起砸碎的藏酒,被原公司告上法庭,已經半年沒接到正式演出。
他站在我辦公室門口,低著頭求我:
“野哥,再給我一次機會。”
“哪怕讓我給你伴舞也行。”
我把他的簡歷推了回去。
“技術不夠,可以練。”
“人品壞了,沒得救。”
他灰溜溜地走了。
一年後,我再次回到村裡。
原來祠堂的位置,已經建成了一所免費的舞蹈教室。
爺爺留下的老屋,我保留了一間。
牆上掛著他年輕時的照片。
照片旁邊,是我第一次登臺掙到兩百塊錢後,給他買的那雙布鞋。
村裡的孩子在院子裡練基本功。
有人認出我,好奇地問:
“陳老師,聽說這裡以前是你們家的祠堂?”
我點頭。
“那你為什麼拆了?”
我看著陽光下奔跑的孩子,笑了笑。
“因為有些地方,供著祖宗,卻教不會後人做人。”
門外,我爸媽站了很久。
他們沒敢進來。
我也沒有趕他們。
只是讓工作人員轉告:
“課程免費。”
“但想進門,先學會尊重人。”
他們最後還是走了。
我站在爺爺的照片前,點了一炷香。
族譜上有沒有我的名字,已經不重要了。
我掙的錢乾淨。
我站的舞臺光明。
我不需要一群靠我養活的人,來決定我配不配姓陳。
至於他們。
往後的日子還長。
就讓他們抱著那本族譜,繼續體體面面地窮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