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次轉身,我繼承百億遺產_第九章 顧宸因合同欺詐
第九章
顧宸因合同欺詐、冒用身份資料和轉移款項接受調查。
喬妍退還部分資金,並配合提供證據。
她也必須承擔自己參與其中的後果。
李秀蘭後來給我打了很多電話。
“南枝,顧宸已經知道錯了。”
“那是他的事。”
“你們畢竟有感情。”
“感情不能替代證據,也不能替代責任。”
“你現在有百億,給他一條生路怎麼了?”
“我有百億,不代表我有義務替他承擔後果。”
我結束通話電話,刪除了她的號碼。
拿回自己的房子後,我沒有搬進去。
那套房子裝著八年裡所有被敷衍、被催促和被迫簽字的時刻。
我把它賣掉,拿出一部分資金成立女性法律援助專案。
第一批受助者裡,有人解除擔保,有人追回被轉走的房產,也有人第一次知道,丈夫口中的“你什麼都分不到”並不等於法律事實。
裴敘後來邀請我吃飯。
我沒有馬上答應。
“時間、地點、安排,先發給我。”
“你怕我臨時有事?”
“我怕你臨時叫我去民政局。”
他笑了。
“這次不會。”
我仍然讓他把資訊發過來。
一年後,他帶著一份婚前財產協議向我求婚。
“先看協議。”我說。
“花呢?”
“可以晚點看。”
“戒指呢?”
“也在準備。”
“那你先看協議。”
我從第一頁開始讀,逐條確認婚前財產獨立、婚後責任清楚、共同債務必須雙方確認,任何一方不得替另一方擅自簽字。
一共二十七頁。
我看了四十分鐘。
裴敘沒有催我。
“有問題嗎?”
“第三頁的責任條款不夠清楚,第二十一頁的共同賬戶需要增加雙重授權。”
他拿出筆記本。
“你說,我改。”
修改完成後,我翻到最後一頁。
這一次,我知道自己要籤的是什麼,也知道簽字之後要承擔什麼。
我寫下自己的名字。
裴敘問:“現在願意去登記了嗎?”
“可以。”
“這次不會有人中途把你留下。”
“就算有人打電話,我也會先把字簽完。”
民政局門口,我忽然停了下來。
過去九次,我都站在這裡等顧宸回頭。
這一次,身邊的人把證件交給我。
我自己走進大廳,自己核對材料,自己確認每一行字。
簽字之前,工作人員問:“確定嗎?”
我點頭。
“確定。”
我曾經因為沒有看清一份檔案,失去了一場婚姻。
後來,我看清每一個字,拿回了房子、財產、尊嚴和選擇生活的權利。
百億遺產給了我底氣。
真正救我的,卻是我終於承認自己被騙,並且不再替騙子承擔後果。
顧宸以為,他用九次拖延握住了我的人生。
其實,他只是親手關上了舊生活的門。
而我轉過身,自己打開了另一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