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害我退學,三年後他來我公司應聘_第4章:
第4章:
我把籌款平臺的凍結時間和學校申訴時間重新對照。
兩者只差四十七分鐘。
也就是說,母親剛提交教育局申訴材料,舉報就跟著出現了。
這個速度不像臨時起意。
更像有人一直盯著她。
律師提醒我。
“如果能證明內部材料外洩,學校責任也跑不掉。”
我沒有說話。
因為我忽然想起,母親最後一次去學校時,許主任曾把她攔在門外。
那天回來以後,她一句話都沒說。
只是把我的處分單折了又折。
現在我終於知道,她可能早就看出事情不只是學生之間的衝突。
我開始查那筆被凍結的籌款。
平臺已經換過系統。
舊資料找得很慢。
三天後,律師終於拿到後臺記錄。
凍結原因寫著:
【收到實名欺詐舉報。】
舉報材料裡,附了我的退學處分單。
還附有學校內部證明。
內容寫明,我存在嚴重品行問題。
家庭疑似利用病情騙捐。
我看到這裡時,手一下涼了。
這不是普通網友舉報。
因為那份內部證明只存在學校檔案室。
能拿到它的人,一定和當年的栽贓有關。
律師問我。
“要不要報警?”
我搖頭。
“還差一層。”
舉報賬號已經登出。
但註冊手機號的歸屬公司還能透過司法程式查。
等待結果期間,公司裡關於我的議論越來越多。
有人相信我。
也有人覺得如果真被冤枉,為什麼三年都沒翻案。
這句話我聽過太多次。
最難受的不是被懷疑。
是你明明受過傷,卻還要證明傷口不是假的。
周衡沒有催我。
只說。
“你可以申請內部聽證。”
“只要把事實說清。”
我卻拒絕了。
“現在說不清。”
“那就先查清。”
與此同時,陸承的試用表現越來越好。
他拿下一個重要客戶。
還在週會上做出漂亮的風險彙報。
業務部門已經有人提議提前轉正。
我第一次真的感到壓力。
如果沒有舊案,他確實值得留下。
可舊案不解決,我連反對都像私人報復。
週五晚上,陸承主動來找我。
他把一杯咖啡放在桌上。
“別查了。”
我抬頭。
“你是在勸我?”
“我是救你。”
他坐到我對面。
“當年學校已經定性。”
“你媽也走了。”
“你現在繼續查,除了把自己弄得更難看,還有什麼意義?”
我問。
“那筆籌款為什麼被凍結?”
他的瞳孔縮了一下。
非常短。
卻沒逃過我。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處分單是你給平臺的嗎?”
“顧言。”
他忽然站起來。
“你最好別亂扣帽子。”
說完轉身就走。
我看著他背影,第一次沒有憤怒。
只有確認。
這條線找對了。
當天夜裡,律師發來手機號穿透結果。
舉報賬號的實名認證人不是陸承。
而是宋銳。
三年前,宋銳是陸承最親近的朋友。
也是那天第一個指認我書包裡有試卷的人。